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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科幻 > 女法医手记之破译密码 > 第18章
  沈恕说:“没人让你说哪样,事情是怎样的,你原原本本说出来就成。”
  关尚武叹口气,眼泪扑簌簌地淌下来,说:“我说,都说。”
  据关尚武交代,他家里的那条女人底裤确实是叶疯子的。关尚武的日子穷,人又不起眼,讨不到老婆,一度想过把叶疯子娶进家门。他用些吃食把叶疯子哄骗回家,和她一个被窝里睡了觉,也没有人知道。可是他到底看不住到处乱跑的叶疯子,一眼照顾不到,人就没了影。这样折腾两回,关尚武也就绝了这个念想。最近两个月,他一直没再见到叶疯子。
  关尚武说他没囚禁过张芳,更没杀她,事实上他也从未打过张芳的主意。在他眼里,张芳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和他距离太过遥远。他在供词里那样说,是因为当时审他的人承诺,只要他坦白,政府就会宽大处理,他还可以回家去放羊;如果抵赖到底,就是态度不好,一定会重判。关尚武受到诱惑和恐吓,一时没主意,就按照他们的授意,一五一十地叙述了杀害张芳的经过。
  沈恕不动声色地听完,又问:“叶疯子的身体上有没有什么记号,比如胎记之类的东西?”
  关尚武说:“这……”他抬起戴手铐的手,在自己右乳内下方比画了一下,“有一个胎记,红色的,像个弯月亮。”
  “关尚武,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你可别乱说。”沈恕的语气突然严峻起来。
  关尚武赌咒发誓地说:“要是我说瞎话,你枪毙我。”
  审讯结束后,沈恕向高大维通报案情,并申请“在全市范围内,抓捕张帆”。
  16.孤注一掷
  2003年3月23日黄昏。多云。
  大洼县公安局。
  协查通报铺天盖地地发出去,沈恕守在大洼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电话旁,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紧张地关注着前方的抓捕结果。
  邻县有人提供消息,张帆昨日带两辆货车驻扎在浩坦县,收购了5000斤粮食,并在浩坦县畜牧招待所住了一宿,今天早晨6点左右就出城去了,仍带着两台车,开往六台河县方向。
  楚原市公安局派出特警,沿目击者提供的张帆的去向急速追赶,同时通告六台河县警方,在沿途设置关卡,密切注意两辆大洼县牌照的货车,一旦发现,务必将车主扣留,必要时可实施武力抓捕。
  仅为沈恕的一个电话请示,楚原市公安局就安排了这样大的阵势,几乎倾局出动,并通告各县,还动用了武装特警。我在事后和关系比较密切的同事开玩笑说,全局恐怕只有局长、刑侦局长和沈恕有这个能力,政委和刑警支队长都做不到这一点。局长和刑侦局长有这个能力是因为职责所在,而他们对沈恕有着绝对的信任和倚重。
  沈恕心无旁骛地关注着前方的抓捕行动,我却在指挥中心里干着急帮不上忙,脑袋里翻江倒海似地分析着案情,始终难以索解,沈恕怎么就能认定张帆是凶手,并动用这样庞大的阵容去抓捕他,万一抓错了,工作鲁莽、浪费警力的罪名也不算小。心里有几百个问题想问他,见他脸色严峻,几次欲言又止。
  “不用怀疑,张帆就是杀死叶疯子和麦野的凶手,我有十分把握。”沈恕突然开口说话。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吓了一跳。
  沈恕貌似认真地说:“知道,上次跟老费一起办案子,学了点读唇术。”
  我一怔,说:“吹吧你,我又没说话。别贫了,趁着有空,快说说你是怎么认定张帆是凶手的?”
  沈恕说:“张帆故意认错尸体,就已经有很大嫌疑。”
  我说:“这点我也想到了,可你怎么就能认定关尚武说的是实话?”
  沈恕说:“砖窑女尸右乳下的胎记,只有张帆、麦野和办案人员知道。从常理来说,张帆和麦野都不会把遇害女性亲人私密处的身体特征向外人透露,所以对张帆和关尚武的两种不同说法,我更倾向于相信关尚武。而且砖窑女尸的一些特点,比如穿错的袜子、头发的颜色,以及被破坏的脸,都可以佐证砖窑女尸并不是张芳,而是身材和她非常相似的叶疯子。张帆与叶疯子以前并没有瓜葛,以他的条件去诱奸叶疯子的可能性也极小。但他又确实了解叶疯子的身体特征,而且有意认错尸体,误导警方办案方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张帆就是杀害叶疯子的凶手,而且在害死她以后,给她洗澡穿衣,伪装成张芳的模样。为了避免别人认出她,他还用猫爪或类似的尖利物划坏她的脸。”
  我说:“就算是这样,张帆杀害叶疯子的动机是什么?”
  沈恕说:“别忘了,叶疯子遇害的时候,正是张芳失踪、麦野被季强关押,而人们又纷纷猜测张芳已经被麦野害死的关键时刻,砖窑里突然出现一具女尸,身材和张芳相似,又穿着她的衣服,大洼乡民包括办案的民警都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这具女尸就是张芳的遗体。这时张帆出来认尸,并说出尸体上两个非常隐蔽却辨识度极高的特征,几乎没有人怀疑他的指认,包括你在内。”
  我相信他的最后两句话只是就事论事,并不是在指责我,却仍感觉脸上发烧,心里不舒服。沈恕提出的一些疑虑,我当时也想到过,可是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现在想起来,确实是受到张帆认尸的影响,先入为主地认为死尸就是张芳。
  “可是,你还没说清楚张帆杀害叶疯子的动机,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这两个人的生活不大可能产生交集。”我转念一想,继续说,“管巍曾经分析过,这起杀人案的最大受益人是张帆的妹夫麦野,他当时被季强拘禁,又受到乡民们的猜疑,而砖窑女尸的出现,立刻替他洗清了嫌疑。所有人都认为凶手另有其人。”
  沈恕说:“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麦野不是凶手,当时张芳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张帆何必要甘冒杀人的危险替麦野洗清?如果张芳没死,事后又回来了,这一番作为岂不是都白费了?所以,张帆在杀死叶疯子前,早就知道张芳已经死亡,他即使没有亲手杀死张芳,也一定是知情者,而动手的人极有可能就是麦野。张帆杀死叶疯子是一枚烟幕弹,目的是遮掩两人杀害张芳的罪行。”
  我感觉自己逐渐倾向于相信沈恕的分析,说:“按照这个思路,在炕洞里发现的那一堆已经烧焦的人骨很可能就是张芳的遗骸,麦野与张帆合谋杀死张芳后,把她的尸体藏在炕洞里,每天点火焚烧,足足烧了近两个月,几乎完全烧化了。”
  沈恕说:“没错,我们前面两次到麦野家走访时,他都在灶坑里烧麻雀,还说自己就好这口,烧得满屋子都是羽毛焦煳的味道,现在想起来,他是在掩饰烧尸体的味道。”
  我回忆起麦野家里的那股刺鼻气味,禁不住抽了抽鼻子。又想起我们在他家炕上坐着时,屁股下面就有一具尸体在滋滋燃烧,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麦野能在这铺炕上安然入眠,心理素质不是一般人可比的。
  “可是,”我又想起一个问题,難“他们杀害张芳的动机是什么?麦野和张芳的夫妻关系不好,也未必就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而且张帆是张芳的亲哥哥,一手拉扯她长大,很难让人相信他会和麦野同流合污害死亲妹妹。”
  沈恕说:“是啊,一场孽缘。”他平时说话总是语气平平,这次却明显流露出慨叹的情绪,我不禁诧异地打量他一眼。
  沈恕说:“截至目前,我只能判断张帆一定在这三起凶杀案中扮演主要角色,却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死麦野,或者他是否还有同伙,都是未知数。他们杀死张芳的事情几乎已经成功地遮掩过去,关尚武也已经作为替罪羊被逮捕,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再发生内讧的可能性不大,这个谜底恐怕只能等到张帆自己来解开。”
  不知为什么,听沈恕这样说,我突然有一种奇怪的轻松感觉,这起案子里毕竟还有他想不到解不开的事情。他太聪明,聪明得给他周围的人很大压力。我比他要早介入案子,但当我还满头雾水时,他却已经梳理出案件的头绪,甚至在没有实证的情形下,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全城搜捕。这让我感觉沮丧,我这种情绪也许太狭隘、小人了一些。
  这时,带着炕洞里的颅骨赶赴省厅进行颅面复原技术鉴定的于银宝打来电话,语气里带着按捺不住的兴奋:“颅面复原的结果出来了,专家与张芳的照片比对过,基本确定就是她。”
  “沈队,你的判断又被证实了。”我兴奋得猛击桌子。
  话音未落,有人接茬说:“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有点料事如神的意思。”我抬头一看,却是红光满面、精神焕发的张韬光。
  这真有些出乎意料。我以为沈恕闹出这么大动静,张韬光顶着办错案抓错人的巨大压力,一定灰头土脸,心情不会好。谁知看他的样子,竟然丝毫没往心里去,这人如果不是没心没肺,就是有恃无恐。
  张韬光热情地握着沈恕的手,左摇右晃,说:“我这两天事务缠身,没怎么在县里待,才回来就听说沈队在这里坐镇指挥,急忙过来看看,顺便向沈队偷师,学习办案经验。”张韬光的高明之处在于,无论他说多么虚伪的话,笑容和语气却都很真诚。如果我处在沈恕的位置,恐怕挡不住他的糖衣炮弹。
  沈恕面带微笑,不露痕迹地从张韬光的手里抽出手来,说:“哪里话,我这是喧宾夺主,你不兴师问罪就已经开恩了。”
  张韬光哈哈大笑,说:“沈队真会开玩笑,天下警察是一家,何况咱们市县之间本来就是一家亲,你到了大洼县就是主人。”又话题一转,“大概情况我已经了解了,张帆捉到了没有?”
  像是特意在回答他的问话,一个电话从前方打进来,说:“张帆已经被控制,目前人在六台河县收费站,请指示。”
  沈恕一拳捶在桌子上,说:“立刻押回大洼县,路上务必注意安全,谨防嫌疑人逃跑或自杀。”
  17.以爱为名
  2003年3月24日。晴。
  大洼县公安局审讯室。
  张帆见到沈恕时垂头丧气,默默无语,全没有了以往风流倜傥、舌灿莲花的风采。相隔不过数日,他憔悴得厉害,两颊凹陷下去,眼圈发黑,目光滞涩,脸上布满青黑色的胡茬。
  沈恕的目光如炬,直视着他,良久才说:“炕洞里的秘密,我们都发现了。”
  张帆长叹一声,怔怔地流下泪来,泪水沿着两腮直淌到下巴上,看上去有着无限的痛苦、惆怅和懊悔。他哽咽着说:“冤孽,我交代,全都如实交代。”
  这起牵扯着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神经的炕洞焚尸、砖窑抛尸连环凶杀案,至此真相大白。
  张帆与麦野同在乡剧团里做演员,一个饰演小生,一个饰演旦角,两人在舞台上眉来眼去地调情,时间一长,竟然情难自已,在生活中也做起“夫妻”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两人都顶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在大洼乡这个弹丸之地,同性之间的爱恋是绝对不能被人们接受的,一旦两人的关系被外界知道,势必将掀起轩然大波,他们将遭受乡民的歧视和白眼,再也无法在大洼乡立足。
  可他们又没有挥剑斩情丝的决心和勇气。长达两年的相处,让他们情根深种,彼此再也分不开。他们都已认定,对方就是一生相携相依的人,心里再也容不下别人和别的恋情。
  我在事后听过这段叙述,忍不住向沈恕感叹,其实这两个人并没有错,他们的恋情虽然听起来有些与众不同,可并没有伤害到别人。而且只要不大肆张扬,不与世俗对抗,他们似乎也并未破坏社会的风序良俗。可是,由于世人的不容,加上他们自己的心理阻碍,竟然做出错误选择,以致一错再错,终于酿成无法挽回的血腥惨祸。
  据张帆交代,两人都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由于他们的自身条件在大洼乡算得上出类拔萃,登门说亲的人络绎不绝。两人每每谈及未来,都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后来张帆想出一个主意,把妹妹张芳嫁给麦野,这样两人既是朋友,又是亲戚,再怎么来往密切、暗通款曲也不会被人察觉。何况麦野和张芳有了夫妻之名,如果再能生下儿女,别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怀疑他和张帆有不伦关系。这也许是让两人长相厮守的最好办法。
  但他一提出这个想法就遭到麦野的强烈反对。麦野说他无法接受别人,而且这样做对张芳也不公平,会害了她一辈子。张帆反复劝说他,掰开揉碎地分析利弊,还说张芳早就对麦野有爱慕之情,嫁给他是最好的归宿。
  这一句“最好的归宿”算得上一语成谶,谁会想到日后张芳会在麦野家长眠于炕洞,心成灰,尸骨亦成灰。但当时张芳对麦野心有所属倒是真的,两人都正当大好年华,品貌出众,堪称佳偶。最终麦野被张帆说服,同意迎娶张芳,从此三人走进情天恨海,再也无法回头。
  麦野和张芳婚后感情不睦,这似乎是预料中的事情。张帆劝麦野夫妻努力生一个孩子,以后张芳也就收心好好过日子了,即使心里有什么不满,看在孩子分上,她也不能怎样。
  但感情的事情无论如何不能强求,麦野连敷衍张芳的表面功夫也做不到,两人结婚后一直不曾同床,生孩子更加无从谈起。
  这种名不副实的夫妻关系自然引起张芳的强烈不满,两人的感情消磨殆尽,终日吵吵闹闹。张芳向哥哥倾诉,却总得不到期待的安慰和指导。她无奈之下转而向李双双诉说,以至于传言不胫而走,她和麦野吵架的事情在大洼乡尽人皆知。
  就在张芳决心与麦野离婚、进城生活的时候,她撞破了麦野和张帆的不伦之情。无法获知张芳当时的感受,只能按常理想象——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同时欺骗和背叛了她,羞辱、愤怒、悲怆、痛苦,诸般感情交织,真的可以把人从内向外摧毁。
  在惊天动地的争执中,担心事情败露而情绪又异常激动的麦野把张芳压倒在炕上,紧紧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的脸色由红变紫,四肢不再挣扎,鼻孔不再呼吸,只有圆睁的双眼还流露出对死亡的恐惧,对生命的眷恋,以及对亲生哥哥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人掐死而无动于衷的费解。
  张帆说,张芳被掐死的过程,对他是异常痛苦的煎熬。他想到过阻止,可是也知道,性格激烈的张芳一旦活下来,一定会把他和麦野的事情说出去,他在大洼乡耗费多年心血打造的生活和事业基础将毁于一旦。何况当时他的情绪也处于极度激动的状态,头脑里一片混沌,在患得患失中,不可挽回的大错已经铸成。
  两人在张芳停止呼吸后,萎靡地瘫倒在炕上,像牛一样粗重地喘息。良久,才逐渐冷静清醒过来,意识到犯下了重罪。大洼乡是个弹丸之地,不出两天人们就会意识到张芳失踪,事情很快就会张扬出去,当务之急是毁尸灭迹。
  张帆比麦野的头脑灵活,率先想出炕洞埋尸的主意。两人连夜把麦野家的炕刨开,把张芳的尸体放进去,用烟灰埋得严严实实,上面又用水泥封死。这样,张芳的尸体就无声无息地躺进了灰土和水泥铸造的棺材里。而时值冬季,麦野每天都把炉膛里的火烧得旺旺的,那炕洞里的火苗日夜不停地焚烧着尸体的衣服、鞋袜、皮肉、毛发、脂肪、骨骼……化作阵阵炊烟从烟囱里散发出去。
  两人担心被人嗅到室内气味有异,又想出在灶坑里烧烤麻雀掩盖味道的主意,那是乡村里常见的烹饪野味的方法,果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疑心。
  张帆有意到派出所报案,敦促警方查询张芳的下落,不过都是掩人耳目的做作而已。但当乡里议论纷纷,纷纷怀疑是麦野杀害了张芳的时候,张帆有些坐立不安,开始思考下一步的对策。当季强粗暴执法,索性把麦野拘禁起来时,张帆知道麦野的意志薄弱,再不想办法,恐怕他就会在派出所里全盘交代了。
  于是,张帆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引诱叶疯子来到自己家里,供她吃喝,伺机杀害了她。他用温水把尸体彻底清洗过,包括头发、腋窝、肛门,都洗得干干净净。他因此记住了尸体的特征,右乳内下方的那枚月牙形的红色胎记,以及肩胛骨上那道不太明显的疤痕。
  他给尸体穿上了张芳的衣服,只是匆忙慌乱中没有注意到,尸体脚上的袜子穿错了,而张芳生前爱美到连一缕头发都不肯随便处理的。叶疯子和张芳的身材很像,这也是他看中叶疯子做替死鬼的主要原因。尸体穿上衣服后,加上人死后自然产生的一些变化,即使是熟人,也很难分辨出来。他又掐死了一只野猫,用尖利的猫爪在尸体脸上划了十几下,直到再也看不出它的本来面目。
  趁夜深人静,他推一辆独轮车,把尸体扔到关尚武牧羊时一定会经过的山洞里。
  这一切都筹划得严密而周到,每一个细节他都想到了,他原本以为会永远地隐瞒下去。
  18.亡灵之声
  2003年3月24日。
  大洼县公安局审讯室。
  张帆的交代与沈恕的推理吻合度非常高,除去一些细节外,竟然全部过程都被沈恕“命中”。
  在工作中,时常会为某些优秀警员的超强业务能力感到震惊。我在读书时专注于自己的专业,对警员的业务并不了解。工作后有了深入接触,才知道像福尔摩斯那样洞察秋毫、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的刑侦人才,绝不是作者的凭空杜撰,在警界虽说不上比比皆是,却也大有人在。沈恕当仁不让地是其中的佼佼者。
  比如有些治安警察就有“观其颜识其人”的本领。和他们坐一辆车在街上驶过,他们会告诉你这个人是卖淫女,那个人是扒手,这个人有过前科劣迹,这个人是本分的上班族,不敢保证百分百正确,但每一次基本八九不离十。那精准的眼光,是时间、经验、智慧和钻研精神叠加的结果。而刑警们凭借犯罪现场的一根头发、一片纸屑、一枚指纹就侦破大案奇案的真实案例,听上去更是富有传奇小说的色彩。沈恕在他参与侦查的许多案件中,往往于绝境中凿出一条出路,于长夜中引来一点星光,于众人束手无策时出奇制胜,更是为人津津乐道。
  就像在这起连环杀人案中,从砖窑弃尸案起,沈恕就能从重重的伪装中准确判断死者是假冒张芳之名;在麦野失踪后,又能根据他家炕上的一点微小变化而察觉炕洞里掩埋的秘密;而在麦野的尸检结果揭晓后,配合关尚武的口供,沈恕又举一反三,把这起错综复杂的连环凶杀案串在一起,将其脉络揭示得条理分明,甚至连一些细节都没有偏差和遗漏,迅速而准确地锁定犯罪嫌疑人。所以说,做刑警也需要天赋,经验和钻研精神固然重要,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近乎玄妙的直觉,往往会起到关键作用。
  不过,沈恕毕竟不是超人,不可能事事未卜先知,他对张帆杀害麦野的动机一直迷惑不解。他认为,张帆和麦野交好,虽然麦野杀死了张芳,可是张帆并未因此与他产生嫌隙,而两人在事后坐在一条船上,共同查缺补漏,“同志”情谊只有更加深厚。在张帆杀害麦野时,关尚武已经作为嫌疑人被关押,大洼乡乡民都以为他就是凶手,在外界看来,此案已尘埃落定,张帆和麦野的未来大可期待。就算张帆厌倦了麦野,想摆脱他,或者两人有其他的恩怨纠缠,张帆也不必在这敏感时期杀害麦野,这不等于是惹祸上身吗?以张帆的精明,为什么做出如此不合常情常理的事情?
  张帆的作案动机,也是沈恕对整起案件推理复原过程中的最大疑问和漏洞。
  张帆的交代却令所有人瞠目不解。
  在叙述他杀害麦野的动机时,自始至终,张帆都沉浸在恐惧的情绪中。与他素日潇洒的形象大相径庭,他把身子缩成一团,紧贴在椅背上,像流离失所的婴儿在寻求母亲的怀抱。他的眼睛左右张望,似乎唯恐房间的某个角落里会飘出一个牙尖爪利的冤魂。他的牙齿一直在打战,发出不规则的刺耳的叩击声,渲染得房间里的恐怖气氛更加沉重。
  “麦野杀死张芳后,前两天还好,他虽然担心害怕,可是四周风平浪静,警察也没来找他,他就放下了心。可是,给张芳烧过头七后,她的鬼魂就回来找他了。”
  沈恕不肯相信,说:“哪里来的鬼魂,你们是疑心生暗鬼吧?”
  张帆瑟缩地左顾右盼着说:“沈队,我也是走南闯北的人,不是亲眼所见,我会相信?张芳真的回魂了,她死得不甘心啊。给张芳烧过头七的那天半夜,麦野在熟睡中突然惊醒,大喊大叫,声音都变调了。”这话倒是不错,李双双也听见过麦野的惊叫声,想来分贝一定不低。
  “那晚我刚好在他家过夜,被他的声音吓醒了,出了一身冷汗,就问他是怎么回事?麦野说他做梦时见到张芳的尸骨紧贴着他的后背,挤得他喘不过气来,后背麻痒难当。他想摆脱,张芳的尸骨却越贴越紧,怎么也甩不掉逃不开。那尸骨已经被烧得不成模样,却还能开口唱歌,歌声十分凄厉,就是传说中的鬼叫。”
  坐在沈恕身旁负责记录的于银宝听得入神,讓忍不住插嘴问:“张芳的尸骨唱的是什么歌?”
  张帆说:“它唱的是,‘我俩只能背对背,无法心连心,只能背对背,无法心连心……’”
  我未参加审讯,没有亲耳听到张帆用变调的声音复述这两句伤心又断肠的歌词,但每每想起张芳的尸体俯卧在炕洞里,而麦野就躺在与她隔一层水泥的炕上,一人一尸果然是背对背而眠,那诡异的场景不禁让我不寒而栗。
  于银宝说:“就这么一个梦,也不至于让你们怕成那样吧?”
  “再怎么恐怖的噩梦,醒来后也就烟消云散了,何况做梦的是麦野,我有什么好怕的。真正可怕的是张芳在麦野身上留下了印记,他的后背上有一块巴掌大小的红印,像血一样红,端端正正地印在他后心口的位置。麦野自从张芳死后就卧病在家,连门都不出,那红印是哪里来的?”张帆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心头犹有余悸。
  于银宝说:“人身上出现个红印也算不上多怪异,有些人的皮肤经常无缘无故地就红一块,是过敏体质造成的吧。”
  于银宝这句话说得还算靠谱,可张帆接下来的话又让他坠入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