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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薔薇焰落(1V2) > 软肋
  烟味雪茄味混杂在偌大的贵宾室里。
  男人的饭局通常离不开烟酒色赌。
  绿色赌桌上,穿着黑白制服身材高佻苗条的庄荷新切了一副牌,洗牌后,开始重新将牌分派到桌前坐着的大老板面前。
  其中一位拿起底牌瞄了眼,气得一甩, “妈的,怎么还是种烂牌。给我再换一副牌!”
  庄荷面色平静,似乎对这样的场面习以为常。
  “张老板,这副牌已经是新换的了,看来今天运气不在你那边,再换也是一样。”桌前的另一位大老板忽然作声。他拿着牌,拇指上戴一只玉斑指,是上次将玫瑰园输给了袁征的那位王老板。
  张老板听他这么说,抬头盯了女庄荷一眼, “看来王老板今天有意为佳人解围。”
  王老板也不掩饰,年过四旬的脸上露出家财万贯都掩盖不住的好色, “张老板如果中意,我们可以一起。”
  “妈的。”
  张总听完,笑着骂了一句粗话。
  袁征坐在后面的黑色沙发上,喝着酒,与一位戴着细框眼镜的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后面...新人主事,不排除会有大刀阔斧的动作,杀鸡警猴也有可能,”男人瞥了眼赌桌那边的嬉笑声, “建议尽快在年内将事情安排好,否则就是脱得了身,也很难排除不会被请去喝杯咖啡。”
  袁征拿起玻璃杯喝了一口加了冰块的威士忌,有些自信地笑起来: “徐总放心,去喝杯咖啡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我有信心,我去的话,应该可以选择喝威士忌。 ”
  意思是他有人脉,最糟的状况依然可以脱身。
  徐总听后,就没有再作声了。他对往后的发展还是没有太大的实感。
  混顿迷茫是这个年代的人的一个特征吧。
  赌桌那边,两位大老板玩了一阵似乎意兴阑珊了,把牌一丢,抽起雪茄,聊了几句不着边际的话,便起身离开包厢。
  不一会,那位女庄荷也出去了。
  袁征将最后一口酒喝光,站起身,对徐总道了别,也起身离开。
  助理早已在包厢外等候,看见他出来,连忙迎上去,跟在他身后。
  沾着路灯颜色的雨珠附满车窗。司机座前的雨刮器也在左右有节奏地擦拭。
  袁征松了松领口。
  在这个无聊的雨夜,他忽然想到了程霜。
  距离上次在车里做过爱后也有好些天。
  这个女人完全没有任何动静。这意味着,她始终没有被驯服。
  他眯起眼回味了一下她在欢爱中的媚态和身材,她可以算是袁征上过的女人里面最让他满意,甚至有些意犹未尽的。
  身体足够白滑敏感,胸挺腿长,那穴紧得少点道行都会提早缴械,而且特别湿特别热情会流水。
  无论是她骨子里对他的反抗或是她那副让人满意的身体,似乎都值得他再花点心思跟她再周旋周旋。
  程霜早上回到公司便看见桌上放了一束用粉色花纸包裹的红玫瑰。
  玫瑰上还附有小卡。
  她还没来得及对花束作出反应,身旁的同事早已忍不住凑过来调侃: “大美女又有人送花了。”
  程霜男朋友去世这件事哪怕没有公开说过,但同在一家公司工作肯定会听到消息。可她生得艳丽动人,旧的走了,自然有新人蠢蠢欲动,跃跃欲试。
  程霜笑了下,没有因为同事的调侃而不自在,她放下锁链包,坐下后,从玫瑰花束里取下卡片。
  如同她看到花那一瞬的猜测,花是袁征送来的。
  她记得那次在玻璃屋,她对他说过,她不喜欢玫瑰花。
  如果一个男人,他对你上心,他会记得你说过的每句话、你的个人喜好,不会让自己在爱人面前犯同样的错误。
  至少,徐家豪是这样的。
  所以,他得到了程霜的芳心。
  而这束跟她的美貌一样艳丽的玫瑰,肯定与爱无关。
  是挑衅或者征服,或者,也可能是送花人的自信。
  自信她上次在他的车里交出了自己的身体。
  卡片上留了地址和电话,邀约她晚上赴约。
  程霜把卡片留下,拿起花来到女厕。负责这座商业大楼清洁工作的阿姨很喜欢收集年轻女孩不要的鲜花,之前程霜收到的玫瑰全都转送给了她。
  “程小姐又收到花啦。”阿姨拿到花开心得眉眼全是笑意,一边把花放工作车的下层,一边忍不住劝她: “送花这么勤的男生,肯定是很喜欢程小姐了,快答应他吧。”
  程霜只是摇摇头离开。
  不是每个女孩都会因为一束鲜花就动摇被男人哄到手。
  程霜去的餐厅开在城市向海的地段,周遭还汇聚了许多知名品牌餐厅。
  她到达时餐厅里看不见一桌客人,看起来似乎是包了场。
  她在侍应的引领下来到袁征订的桌号。
  是个可以透过落地玻璃看见海景的位置。
  顶上灯饰洒下来的光线柔和雅致,将桌上的餐盘照得可以反映客人的身影。
  袁征比她晚一点到达。
  他穿了身黑色手工西装里面配白色衬衫,领子上是一条跟西装同色的领带。因为身材高大,就算他的眉眼有着让人讨厌的精明,也还是会让人在他出现时下意识注视他。
  “程小姐。”他落座后,率先打招呼。脸上是自信的神色。
  他知道她今晚一定会来。
  “袁总你好。”程霜也回了他一个疏离的称呼。
  袁征自然能分辨,但是这种琐碎的称呼不会让他认为吃瘪,只会使他生起兴致。
  “先点餐?”他把决定权交给她。
  程霜的答案自然是 “不”。
  “我想袁总可能有些误会了,我认为我跟袁总到不了可以共进这顿晚餐的关系。”她直奔主题。
  “误会。”他品味着这两个字,语气里没有反问的意思: “程小姐觉得我因为上次在车里发生的事而误会了?”
  如果在以前,在程霜没有经历过男女欢爱这些事之前,他这样的问话就已经能够让她脸红害羞,但是此刻,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自在,她的人却是镇定的: “对。”
  “程小姐太不了解我了,男欢女爱在我看来平常不过,”他笑着,精明的眼眸在她身上扫过: “能够在你最脆弱伤心的时候安抚你,我感到荣幸。”
  她大概觉得他不过是她情绪低落时候的借势“利用”一下而已。
  而他是生意人,在他看来这不但算不上亏本生意,反让他手握她的软肋。
  她自动奉上的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