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太守家的小姐有什么理由不让见人呢?如果是病了,太守夫人的脸上一定能显示出来。可她和她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真真实实的疼爱。”
想到这里,似乎又陷入了怪圈。
胡夫人看着她很纠结的样子,不由得笑着拍拍她的手,“好了,一大早上出来,很累了吧?这些疑点你就告诉卫朝言,让他去做。”
景华笑着称好,虽是这么说着,可回去免不得还要去挖那天付德海埋进去的东西, 况且这么多天了,是不是早就不见了还两说。
这么一想,景华又泛起愁绪来。
等回到了胡府,景华将自己的想法与卫朝言一说,却见他若有所思,“先去郊外。”
景华点点头,与胡夫人说了一声,便直接去了郊外。她记性很好,一路走在前边,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地方。
日子不长,那日被付德海翻动的土壤露在外边,与周围的土壤颜色不同,景华和卫朝言带着东西,直接将这个挖开。
那日远远的看过去,似乎是小孩子衣服模样的布料,还绣着花。
从地下几日,布料丝毫没有被腐蚀,她手上带着自己特制的手套,将那衣服拎出来,与旁边的卫朝言对视了一眼。
这里边的确有苏绣,却不是什么小孩子衣服,而是一个半大孩子的衣服,大抵是个小少年的样子,里边还裹着一块玉佩。
景华眼尖的发现,玉佩的红色绳子上有一块颜色不同于周围,她凑到鼻尖闻了闻,“有血腥味。”
卫朝言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衣服的质地是蜀锦,这里不比京城有那么多的样子,在连州城里有钱的人家都穿蜀锦,这玉佩通体润泽,油度密度都很好,至少值上千两银子。”
太守家的管家拿着有钱人家的少爷的衣服和玉佩埋,还有血腥味,怎么想怎么怪异。
不管从什么方面想,这件事都说不通。
想到这里,卫朝言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包袱皮, 将这东西裹了起来,“先带回去再说。”
只见景华似笑非笑,“看来太守府的秘密不少啊。”
“再去一次?”卫朝言脸上的笑容意味深长。
“只是这次便不好麻烦胡大哥了,用什么名头呢?”景华反问。
“自然还是用胡大哥的名号,我们带回来的豪猪那般多,不如胡大哥再让我们去送一次?”若是旁人听这话,肯定会有些怪异的。
景华懂他的意思,“好,只是下次,我要换个身份去。”
她是以姑娘的身份去的,很多东西都要避过去,可如果是以小厮的身份去呢,到时候……
想到这里,她皱眉,“那什么时候去呢?”
“明天。”
卫朝言的想法很简单,虽然太守是官,胡家是皇商,就地位上来说,太守是高一等的,但胡家在连州城富甲一方,谁敢小瞧?
却不好今天那么频繁上门,若是今日上午来一次,下午又去一次,岂不是摆明了告诉别人, 他们想做什么?
等明日还是一大早去,只说胡文远见东西还是多的吃不完,便吩咐了他再给太守送去一些,只要耽误的时间短,也没有什么。
与景华一说,她自然是赞同的。
晚上回去,她便开始准备起来了。
她虽然会的东西不是很精,可胜在多,从前乞讨的时候,景华便对那些神奇的易容术有兴趣,还特意找了几本书看了看,又差人找江湖中人指点了一番,也能做的有模有样。
她早早的就让红袖去买好了需要用的东西。
晚上,她将制作面具用的一种东西和了温水和珍珠粉和匀了,待冷却之后,她小心的涂在脸上。
饶是红袖已经见过她做这些,这会儿见到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主子,您想将自己做成什么样子?”
“自然是面皮俊美的小少爷了。”她拿起放在桌子上的金丝扇,轻轻摇了摇,好一派风.流公子的气韵。
红袖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丝毫不受拘束,“您为何做成一个小少爷呢?莫非是为了勾.引王家千金不成?”
“正是如此。”景华越想越觉得那王家千金不对劲,至于怎么个不对劲,她也说不出来,只能一探虚实了。做个脸好看些的,打听事情也方便。
看着红袖脸上的表情,她莫名觉得有意思,调侃的笑了起来,“怎么?红袖姐姐莫非不知道?可忘了从前与我一起出去,那排着队……”
“主子!”红袖双颊红红的,恨恨道,“主子惯会打趣我!”
景华看着她笑了起来,她又是皇上身边的近臣,红袖又容貌不俗,自然就被有心人惦记上了,有些高门大户的小厮便主动来跟她献殷勤,甚至还有些寒门小户家的公子来递信。
只可惜,眉眼都抛给了瞎子,红袖一向不予理会。
景华当然知道她是担心自己给她招惹祸事,这份情她记在心里了, 此时,她微微一笑,“红袖,将来我一定给你找个好人家。”
“主子!”红袖红了眼眶。
她是苦命人,被景华所救, 后来识字练武,竟觉得此生的运气都花光了,更不去想什么儿女情长,只愿意陪在景华身边照顾她。
见她较真起来,景华赶忙安抚,“好了好了,说着说着你怎么还掉眼泪了呢,这要是让添香那丫头知道了,岂能饶我?”
景华赶忙递帕子,殷勤十足的样子,红袖看着自己主子, 忽的“扑哧”一声笑了。
“怎么了?”景华还不明所以。
很快,她便想到了自己脸上的东西还没干,当即指着红袖笑了起来,“你这促狭的丫头,我这哄你,你竟然还笑我, 看我不打你。”
一时间,屋子里满是欢声笑语。
笑完了之后,景华才叹了口气,“没了添香倒是有几分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