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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穿书后首富成了我的死忠粉 > 第 13 章
  这是在大学城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吃的。
  温纵拿着借到的书从图书馆出来后,走到司机停车的地方,把书放到后座,叮嘱道:“我今天中午不回去吃了,你要不要去逛逛,晚点吃过午饭我联系你。”
  原本坐在驾驶座的司机正打着盹,听到温纵的声音,一下子惊醒。慢慢消化了对方的话之后,赶紧点头:“好,那大少爷您到时候直接打电话给我。”
  “嗯。”温纵转身走向停车场出口,谭景曜站在那儿,腰杆挺的笔直。
  “走吧。”谭景曜等到人回来,把原本插在口袋的手抽了出来。
  这附近对温纵来说是很陌生的,他不知道都有些什么吃的,只能跟着谭景曜走,希望对方能带自己去一家还算靠谱的餐厅。
  跟着谭景曜路过一所艺术大学门口,又走过了一个路口后,小吃街上琳琅满目的店映入眼帘。
  鼻尖是各种食物混合的香味,神奇的是,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反而勾起了温纵浓浓的食欲。
  这几个月,他为了锻炼身体,吃的喝的都是经过精心计算的食物,卤味和油炸食品早就碰都不碰一下了。
  好在他也不是特别爱吃这些,所以看到了也只是眼馋一下,没到一定要扑上去啃一口的程度。
  “这里有一家很不错的本帮菜馆,比较清淡,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谭景曜提议。
  温纵一边看着路边的小摊子,一边回答他的问题:“可以啊。”
  “嗯,就在前面。”谭景曜话不多,意思到位就不再说了,沉默着在前面带路。
  温纵走得慢,他的注意力被路边各异的小食勾去了,倒也不是说想吃,就是觉得挺新鲜。这些小摊位上的食物有些是跟他那个世界一样的,有些却是他见都没见过的,而且他穿书前忙着打工和学习,就没出去旅游过,所以看什么都好奇。
  谭景曜走到一半发现身后的人落了一截,配合般慢下脚步。
  在路过棉花糖摊位时,温纵脚步瞬间滞住,他想起自己的爷爷了。
  小时候,他生了场大病,高烧了好几天都没退,好不容易病好了,睁开眼时就看到爷爷佝偻着背出去帮他买回来的云朵一般的棉花糖。
  甜甜的,让那时刚刚大病一场、嘴里苦涩的不行的他开心不已。
  谭景曜多看了一眼,站着耐心地等。
  温纵回过神来后,看到谭景曜在等自己,顿时窘迫:“不、不好意思,继续走吧。”
  “嗯。”谭景曜点头,皮鞋后跟在水泥地上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响。
  本帮菜馆就在这条小吃街的后半条街上,店门口还站着一个招揽生意的服务员,穿着古时店小二模样的衣服。
  温纵看到有不少学生模样的人结伴进了店里,看起来就是刚开学之后,一起开开心心来聚餐的模样。
  “两位。”谭景曜走到“店小二”面前,报了个人头数。
  “店小二”赶紧给他们带路:“两位里边请!”
  店里的布置很有尚河市当地的风格特色,与温纵一开始想象的单纯的“小桥流水”不同,店里是高科技与小桥人家并存的风格,明明是风格迥异的两种画风,却莫名和谐地融在了一起。
  一楼的两人座已经坐满了,“店小二”把两人带去了二楼。
  一脚踩进去,温纵就感觉像进了科技馆,连自动上菜的机器人都有,桌子内部甚至嵌了专门用来点菜的触摸式屏幕。
  “店小二”把点菜用的感应笔递给他们:“请在这边点单,点好之后,笔放在旁边的笔筒里就可以。”
  “给他吧。”温纵对这家店又不熟悉,不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还不如给有经验的人来点。
  谭景曜也不推拒,接过笔:“你喜欢吃什么?”
  “不吃茄子,其他都可以。”温纵一直都不爱吃茄子,总觉得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味道。
  “好。”谭景曜很多年前读高中时,来这边吃过不少次饭,这家店的味道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所以他对每道菜都很熟悉,点的很快。
  点完后,他示意温纵再看看:“你看看有没有要加的,我照着我的口味点了,都比较清淡。”
  “我看看……”温纵垂头,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菜,再看到价格后连忙摇头,“没什么要加的了。”
  两个人到底要吃多少,才能吃七百多?是不是太贵了点……
  即使现在非常富有,温纵还是改不了以前的小习惯,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吃东西,都喜欢精打细算,选择性价比最高的。
  谭景曜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们家菜很不错,味道也不重,比较适合你。”
  “嗯。”温纵点头,为了不让桌上的气氛过于尴尬,他主动起了个话头,“您的外公,金老先生……最近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出院了吗?”
  “下午出院,我正好吃过饭去接他。”谭景曜抿了口柠檬水,认真回答温纵的问题。
  温纵感觉给自己挖了个大坑,之前他说再去探望金良策,到现在都没去。
  “下午你有事吗?”
  “啊……没有。”温纵此刻乖顺地不行,总觉得自己说了的没做到,还是在当事人面前,实在是有点丢人。
  反倒是谭景曜,这段时间去拜访过自家爷爷好几次了。
  “那……”
  “我陪您一起去接金老先生吧,之前说去拜访他,一直没能去。”温纵打断谭景曜的话,不管对方同不同意自己一块儿去,起码样子是做出来了。
  谭景曜“嗯”了一声,目的达到了。
  这家店上菜速度不算慢,两个人没聊了几句,桌上就已经摆了四盘菜了。
  温纵等着谭景曜先动了筷子,才跟着动筷子。
  菜的味道比温纵想象中的要好很多,特别是鱼片,一点腥味也没有,刺被挑的干干净净,鱼肉入口即化。还有那道金灿灿的芝士焗南瓜,一勺子下去,芝士拉丝特别长,南瓜也很甜。
  温纵吃到喜欢的东西就不爱说话了,正所谓“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绝对不能浪费粮食,吃饭的时候也一定要慢慢咀嚼,才有助于消化。
  于是,接下来将近一个小时,谭景曜菜没吃很多,光顾着观察温纵了。
  温纵吃饭时不会在嘴里塞很多,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嚼着,然后再缓缓咽下去。几道菜绝对不会混着吃,骨碟盘上除了汤汁,没浪费一点。
  到最后吃大骨汤时,砂锅里正好两块大骨,温纵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块夹到盘子里,先把外面的瘦肉扒开,等到温度合适了塞进口中,彻底咀嚼完才伸手拿旁边的吸管。
  谭景曜看得认真,砂锅里另一块大骨他动也没动。
  温纵一开始没注意到,直到他吸光了骨头中的骨髓,擦干净手,抬起头时才发现对方一直在盯着自己。
  “怎、怎么了吗?沾到脸上了?”温纵摸了摸自己的脸,不太自在。
  “没,看你吃的很有食欲。”谭景曜说着,把另一块大骨夹进盘子里,“我出来吃饭都是谈生意多,不会像你这样吃的这么精细。”
  温纵能听出谭景曜是在夸自己,颇有些不好意思,料想应该是刚刚自己吃饭太认真了,怕不礼貌,赶紧为自己辩解:“也没那么夸张,我就是……觉得这家店很好吃,一不小心就入迷了。”
  “嗯。”谭景曜很给面子,学着他的样子慢条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干净。
  温纵注意到,不知道为什么,脑中立刻蹦出一种违和的念头。
  西装革履的谭景曜,华国首富谭景曜,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猪骨骨髓。
  好稀奇,好有趣,也有点好笑。
  两个人一顿饭吃完,温纵本想主动请客以还对方推荐书的这个人情,奈何店里的人根本没给他们这个机会。
  他们走到结账处时,店老板匆匆迎上来:“谭先生,您来了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这顿算是我请您二位的,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谭景曜对着已经打出来的金额,还是扫码把钱付了:“不用,只是跟朋友来吃个饭。”
  “这……那下次,下次请一定让我请客!”
  谭景曜没说可以也没说不,老板就当他默认了,恭恭敬敬把两个人送到店外。
  “多少钱?我转给你。”温纵可不想再欠谭景曜一个人情,不能请客也要做到aa。
  “不用。”谭景曜拒绝了,他不在乎这么点钱,只是想来吃这顿饭罢了。
  温纵微皱眉头:“那不行,那下次我得请回来了。”
  “好,那……”谭景曜正要说什么,远处突然传来一声略带惊喜的声音。
  “哥?你怎么在这儿?”温珊拉着男朋友蹦蹦跳跳地跑到温纵面前。
  温纵怔住,很是意外会在这里碰到温珊,对方不应该在华耀大学上学么?这里离华耀可不远啊。
  “我来图书馆借点书,倒是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男朋友在这儿参加竞赛,前面那个艺术大学是赛点之一。”温珊撒娇似的拽了拽自家帅气的男友,“这是我哥温纵,哥,这是我男朋友黄行骞。”
  “您好,我是黄行骞。”黄行骞长得很阳光,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
  温纵更惊讶了,黄行骞在小说中是存在的人物,他不仅在几年后是策金集团的程序部部长,获得了世界数学竞赛金奖,最重要的是,还和谭景曜共同研发了一款与5d相关的技术,拿到了国际大奖。
  而这个黄行骞竟然是温珊的男朋友,现在还和原文中温珊的正牌老公提前见面了!
  温纵顿时不知所措,万一出现什么两男抢一女的狗血剧情,再闹的彻底没有了两人合作的可能,那他绝对要成为阻拦这个世界科技进步的罪魁祸首了!
  “你好,我是温纵。”温纵抿了抿唇,拽过谭景曜的手腕,“我和谭先生下午还要去办点事,珊珊你们先玩,竞赛加油。”
  “好。”温珊不太明白怎么了,就这么看着温纵匆匆拉走了谭景曜。
  “那人,是策金集团的董事长吧?”黄行骞认出来了,毕竟对方是经常露面财经杂志和新闻的名人,还是华国的首富。
  “对,看着冷冰冰的。”温珊最不喜欢这种类型的人了,还是自家男朋友熨帖。这么想着,她甜蜜地往黄行骞身边靠了靠。
  黄行骞笑着把人牵的更紧了:“走吧,咱们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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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纵:害pia
  谭景曜:从从牵我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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