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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逍遥兵王的美女公寓 > 第702章 前往西荒
  两个修车小弟正在忙活着,而这些来自外地的精壮男子们,则是站在车门外,站在路边,有的人跑去荒僻一点的地方小便,有的人站在路边等着,有的人在抽烟解闷,有的人聚在一起聊天侃大山。
  为首的那个男子,则是将没抽完的烟狠狠地丢在地上,然后用脚把烟蒂踩进黄沙之中,这才大阔步的走向修车店内部。
  “呵呵呵,大哥,您有什么事?”修车店的老板马上迎了上来,笑容满面,露出了发黄的牙齿。
  修车店的老板是一位年近半百的大胡子男人,他当然知道,现在是遇到了大客人,对方的十多台车,仅仅是更换润滑油,就够他大赚一笔的了。
  “过来。”为首的男子一脸阴沉,冲着修车店老板大胡子男人,冷冽一笑。
  他不笑还好,这一笑,顿时让大胡子修车店老板心中一颤,双腿微微发软。
  “大、大哥,您、您有事吗?”他连忙点头哈腰的问了出来。
  为首的男子把手机拿出来,跳出照片,递给对方,问道:“这两个人,你见过吗?”
  修车店老板拿过手机,很认真的看了看,不禁神色微变,忙问道:“大哥您找他们做什么?”
  “见过,还是没见过?不该问的不要问!”为首的男子怒斥道。
  “哦哦,好,好。这对年轻人,我见过,昨天晚上他们在这里住了一晚上,喏,就在旁边不远处的旅馆。”大胡子男人忙不迭的说道。
  他的确是见过手机里照片上的那两个人——一男一女。
  他把手机递给为首的男子——这是一个长相凶恶的高个子男人。
  除了他之外,这十多台车随同的人,全部都是西装笔挺,唯独他穿着一身牛仔装,踩着马靴。
  “你确定?如果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是看走眼了,后果很严重,我会很生气。”牛仔装马靴男子冷冰冰的说道。
  大胡子修车店老板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出了一股强烈的压迫感。
  “我确定!千真万确!这对年轻人一大早就走了,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正把修车店的门打开呢。”修车店老板稍微回忆了一下,如此说道。
  “什么颜色的车子?车牌号?记得吗?”牛仔装马靴男子十分严肃的道。
  “恩,让我好好想想。”修车店老板陷入沉思,可是,与此同时,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几许狡猾之色。
  啪!
  顿时,牛仔装马靴男子啪的一下,将一张百元大钞拍在大胡子修车店老板的面前。
  修车店老板略微欣喜,却是摇摇头道:“我记不太清了,再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
  啪!
  牛仔装马靴男子又是拿出了一张百元大钞。
  啪!
  啪!
  接二连三的,他拿出了一小叠钞票,拍在修车店大胡子老板面前,冷道:“这些够了么?能够让你想起来了吗?”
  修车店大胡子老板忙不迭的笑道:“当然了当然了,呵呵呵,哎呀,我正好想起来了,那两个年轻人开的车子是黑色的,车牌号是——是——西d5431,恩对,就是西d5431,不会有错.”
  “确定?”牛仔装马靴男子眼睛一转,冰冷道。
  “恩,确定!确定!大哥,您放心吧,我的话千真万确!”修车店大胡子老板呵呵笑道。
  “很好。”牛仔装马靴男子点点头,旋即转身过去。
  他走到众人面前,大手一挥。
  很快,他率先跨进自己开的那台越野车里,然后吩咐身边的两个壮汉:“你俩过去,把钱拿回来,他要是敢反抗,直接往死里揍!”
  “是!”
  “是!”
  ······
  修车店里传来了一阵鬼哭狼嚎的惨叫声!
  一支十多台车子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的扬长而去。
  西荒。
  在西荒一个叫做羊肠镇的地方,最为出名的便是两样东西——
  第一个,乃是羊肉泡馍。
  华夏西北地区最具代表性的食物就是羊肉泡馍,但要说当哪里最为正宗,毫无疑问便是西荒的羊肠镇。
  第二个,便是毒蝎。
  大风起兮,云飞扬。
  漫天黄沙漫卷之下,一家路边酒馆的红色招牌旗帜,在风中猎猎舞动,这只招牌旗帜上面书写着龙飞凤舞的大字——
  龙门酒栈。
  如今,这里已然是一个颇为著名的景区,因为这些年来有不少的武侠电影就是在这里拍摄的,而这家名为“龙门酒栈”的酒馆,更是多次出现在电影银幕之中。
  譬如《龙门酒栈》、《龙门铁甲》、《刺龙》、《东毒西邪》等等颇为著名的电影之中,便有这座酒馆的身影。
  大漠孤烟,连吹进鼻孔里的风,都带着粗犷与干涩之意,犹如一曲粗野高亢的信天游,吹来的是风沙,进入人们心里的,则是专属于华夏西北大漠地区特有的高原风情。
  “一旁熟牛肉,两碗泡馍,三两烧刀子。”
  忽然,漫天风沙之下,龙门客栈外出现了一群骑着高头大马的狂野男子,为首一人从马背上飞胯下来,直奔进入客栈。
  其余的众人,相继跟随着为首的壮男,鱼贯而入。
  在这里,现代化的汽车并不少见,但更多的交通工具是马匹。
  有一种名为“黑鬃马”的马种,身高体壮,脚力惊人,而且极为抗旱,被西荒地区的人们特别钟爱,许多游走江湖的人士,便是以这种马匹为代步工具,行走各处,在荒漠之中肆意驰骋。
  这些不速之客所骑乘的马匹,便是西荒特有的马种——黑鬃马。
  黑鬃马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的鬃毛,不论马背马身的颜色是白色还是棕色还是黑色,它们的鬃毛,无一例外是那种黝黑发亮的黑色,黑的透彻,黑的极致。
  “刀疤老大,贵客贵客!哈哈,快请进快请进,这边坐,来啊,好酒好菜招待着!”
  “还是老习惯,牛肉大盘,泡馍要新鲜刚做的,烧刀子酒是越烈越好。哈哈!”
  很快,这家客栈的老板娘笑盈盈的走了过来,招呼着这群骑马客人。
  为首的那位骑马客,便是老板娘口中所喊的“刀疤老大”,在羊肠镇一带,许多混江湖的人都知道他的大名。
  他们,做的是看家护院、替人保镖的营生,个个都是骁勇善战,身手不俗。
  为首的刀疤老大,更是在羊肠镇闯出了名声,虽然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但他的这身装扮,这副身体架子,再加上经常带着的一群弟兄,可谓是十分招摇,人所皆知。
  黑色皮衣,铜锈色马裤,银灰色马靴,再加上一副黄铜面具,。
  这,便是刀疤老大的标志性装扮。
  咚咚咚!
  咚咚咚!
  他率先往二楼走去,客栈的小二跟在后面,忙不迭的寒暄打招呼,很是恭敬客气。
  他来这里喝酒吃肉,自然是选择最为隐蔽的包厢,而他身后的那些跟班小弟,则是在一楼喝酒吃肉,有时候还会找来附近的一些姑娘陪酒取乐。
  “孙二娘,一个月不见,你身上的两块肉,又长胖了不少!哈哈哈!”
  “孙二娘,没有我们大哥,这些日子,肯定不好受吧?”
  “咱们大哥近些日子没工夫,二娘,今儿个就让小弟兄几个来陪你,正好也让小弟兄们几个检查检查二娘的身子。”
  “二胖子你个傻蛋,二娘贼漂亮,需要你小杂碎检查什么。女人呐,虽然说过了三十岁,身上就会松松垮垮,可二娘不同。哈哈哈!”
  一楼,这群骑马客们正在调戏客栈老板娘。
  “一群毛儿都没长齐的小东西,滚一边儿去!还想跟老娘较量较量不成?小心老娘打死你们!呦呵,你们几个还想检查检查老娘的身子?滚犊子去吧!”
  那是一位三十多岁的老女人娘,身穿一条花裙,腰间系着一根流苏鎏色腰带,一头长发挽在脑后,虽然不再年轻,虽然不在水嫩,虽然不再是当年那个风靡羊肠镇方圆几百里的西荒美女,可到了今时今日,孙二娘还是那么魅力无限。
  她摇摆着身子,荡漾着无限的美感,和这群骑马客们互相调侃嬉闹,丝毫没有任何的矜持与羞涩。
  尤其是她那双向上挑起的丹凤眼,眼波流转之间,除了荡漾在眉角的风味,剩下的便是一股成熟气息,很有野性,极其泼辣,就好比是一碗味道浓烈劲道的羊肉泡馍,再加上一杯烈性高度酒。
  她好过的男人,不计其数,而能够让她诚服的男人,屈指可数。
  所以,在她这种女人的面前,这群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骑马客的家伙们,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而她,一向对男生没意思,她喜欢是彪悍强勇的汉子。
  一阵阵哄笑声响了起来,孙二娘懒得再和一楼的这群家伙们浪费口舌,不多时她便是登上了二楼,去寻找刀疤老大。
  “坐下。”刀疤老大没有取下黄铜面罩,就直接命令前来找他的孙二娘坐下来。
  “哥,想我了吗?”孙二娘可不会规规矩矩的坐下来,而是双手勾住他的脖子。
  “滚开!”忽然,刀疤老大一声怒吼。
  孙二娘愣了一下,埋怨道:“怎么了?发这么大的火?”
  刀疤老大一把将她推开,旋即掏出手机,递给孙二娘,问她:“这两个人,见过没有?”
  “你——你找他们做什么?”孙二娘一脸困惑之色,“他们俩是从外地来的,操着一口很标准的普通话,怎么,是哥你的仇人?”
  “别管那么多,现在回答我,他们在哪?”刀疤老大冷冷地问道。
  孙二娘略一沉吟,道:“我不知道。”
  啪!
  登时,刀疤老大猛然站起来,一巴掌打在孙二娘的脸上,眼睛里闪烁着怒不可遏的光芒。
  “你——你疯了吗?”孙二娘兀自捂着疼痛发红的脸,怒道。
  “既然你见过,那就老老实实告诉我,他们在哪?”
  “我真不知道。”孙二娘倔强的道。
  “还想挨打是吧?我可没那么好的耐心!”
  铛!
  忽然,孙二娘从裙子里掏出一把刀——那是她经常别在腰上的一把护身短刀,猛然一下把刀扎在桌子上,红着眼睛怒道:“刀疤,你他娘的别跟老娘耍横!老娘说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以前老娘看重的是你的人性,敬佩你是一条刚猛的汉子,愿意和你好,即便你喝酒吃肉不给钱,老娘也愿意,但今天不行,你他娘的敢这么对老娘耍横,老娘还就豁出了老命跟你斗一斗!”
  顿时,刀疤目光一弱,缓缓坐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