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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首富千金三岁半 > 第101节
  温朝佩红着脸,将花递给她,“送你的,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也可以扔掉的。”
  文朝阳接过,红着脸道:“我……我挺喜欢的。”
  说完,她抱着花就跑!
  生怕他直接来一句:“和我交往吧!”
  她还没做好准备呢!
  温朝佩看着她跑进学校,小心脏扑通扑通狂跳。
  那句挺喜欢,是只喜欢花,还是在暗示他,挺喜欢他?
  算了,姑且先当后者,好歹她接受了他送的红玫瑰,那应该就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了。
  文朝阳这天回到寝室的时候带着一束红玫瑰,被室友们“言行逼供”,这才说出了实情。
  “天呐你答应了没!!!那个帅哥好帅啊!你答应了叭???”
  “我……我还没呢。”文朝阳的脸很红,道:“我一直当他是……哥哥。”
  文朝阳想说是“姐姐”,但是想着还是得隐瞒,便临时改了口。
  “什么哥哥,你是独生女!”另一个室友笑得很邪恶,“你打算什么时候答应啊?大学也都毕业了,我觉得你也是时候谈个男朋友了,这么好的帅哥资源,你要是拒绝了就太可惜了,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
  文朝阳抿了抿唇,道:“那……我等他开口吧,他什么时候表白,我什么时候答应。”
  温朝佩的行动有点墨迹,他生怕自己告白时文朝阳会拒绝,所以打算缓缓,先培养一下感情。平时经常送点小礼物,都是一些花或者巧克力之类的甜食,偶尔下班早了,去接文朝阳一起吃个晚饭,就这么一直到了8月,他都没开口。
  要不是那些礼物不是普通朋友间会送的,文朝阳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我三个月前就准备好答应接受你的表白了,你怎么三个月后还是不开口qaq!
  今年的七夕比较迟,在八月底,七夕这天,温朝佩提前下班来接文朝阳去吃饭。
  文朝阳心里暗戳戳的想着,都七夕了,这么明目张胆的约她出来,如果今天他还不表白……那她就告诉他,别做这些让人误会的举动!
  哼!
  吃完了西餐,温朝佩早就安排好的服务生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一边,温朝佩将红玫瑰放在文朝阳怀中,上面还有个小盒子。
  文朝阳眉毛一抽,小盒子?
  别告诉她,这货准备跳过告白步骤,直接求婚???
  温朝佩哪里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小心翼翼的打开了上面的盒子,里面是一条漂亮的项链,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觉得……我这三个月来的表现,你应该已经知道我的心意了。之前我一直不敢正式开口,以为担心你拒绝我。”
  文朝阳的心跳速度开始不断加快。
  温朝佩小心翼翼的给她戴上了项链,然后道:“朝阳,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交往吗?”
  文朝阳差点将那句“你愿意和我交往吗”听成了“你愿意和我结婚吗”,好在反应了过来,红着脸点头,声音小到温朝佩不仔细听都听不见:“嗯。”
  七夕这天成功脱单的温朝佩开心极了,立刻和文朝阳拍了拉手的照片,发朋友圈表示自己交女朋友了。
  看到这条朋友圈的温朝玉心情复杂:弟弟都有女朋友了,而我,还是个单身狗。
  沧桑点烟.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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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这年年底, 淼淼怀孕了,温家和秦家都在开心,明年的这个时候就要有小宝宝出生了。
  但是姜芳芳还有点担忧, 年龄小的淼淼都怀孕了, 温朝佩也有女朋友了,温朝玉却还是没点动静。
  终于,姜芳芳没能忍住,这天特地让温朝玉回家来吃饭。
  温朝佩正在和女朋友甜蜜蜜的约会,温朝玉心中各种羡慕嫉妒恨,自从他们两兄弟在小区内的单身公寓楼住下后,就只是偶尔回家来吃饭了, 而且一般是两个人约好了一起来的。
  今天只有他, 他几乎已经能想的到,妈喊他来是什么事了。
  吃饭时姜芳芳什么都没说,温凡初也没说,先让大儿子吃好饭再说。
  饭后,姜芳芳就语重心长的问:“朝玉,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呀?妈拜托人给你找找, 相亲一下?”
  温朝玉沉默片刻,道:“妈,我才二十六岁。”
  男人二十六很老吗?为什么这么着急的要去相亲?
  “妈知道,你爸这个年纪的时候,你们都能打酱油了。”姜芳芳道。
  温朝玉:“……”你们为什么这么早生我和弟弟?
  姜芳芳叹了口气,道:“那个女孩给你造成的心理阴影真就这么大吗?你为什么放不下呢?虽然当时我也的确觉得她做的不对,但是仔细想想,也就花了你十万块而已,我们家也不差这点钱。你现在不也不喜欢她了吗?”
  温朝玉没说话, 他其实也搞不太懂自己。事情过了这么多年,他还记得付思思当初坑自己的事情,父母确实早忘了付思思到底叫什么了,每回说起,都是“那个女孩”。
  十万块对于他这样的家庭来说,真的不算多,但对于当时一个月就五万块生活费的他来说,是挺多的了。而且这也不仅仅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那是他的初恋啊!
  初恋总是刻骨铭心的,别人家的初恋那都是人家心中的朱砂痣、白月光,那是别人家的女朋友时刻都要提防的存在,生怕自家男朋友和初恋复合。
  他的初恋倒好,成了他的阴影,到现在他看见一个女孩,还要在心里想着,对方是不是看上了他的钱……
  家里人不止一次和他说过,只是谈恋爱而已,他完全可以试试看,对方如果和付思思一样只是想花他的钱,分手就行了,又没领证,他不骗身,人家女孩子也不能威胁他什么。
  可是,他现在连谈恋爱的心情都没有。
  说起来,距离和付思思分手,都已经七年了,听着好像很久的样子,时间过的还挺快的。
  温朝佩想了下,道:“我喜欢可爱的,身高一米六到一米六五这个范围,长相可爱,皮肤要好,身材只要不是太胖或者太瘦都能接受,声音要软一点的,然后要比较会穿着打扮。”
  每说出一点,他就要纠结一下,感觉付思思都符合。
  七年了,他的喜好一点都没变,只是遇上这样的女孩,他都要纠结一下,对方是不是看上了他的钱……
  温朝玉想了下,道:“妈……要不我联姻吗?”
  随便娶个对家里有好处的就行了,也不管是不是他喜欢的。
  温朝佩已经和文朝阳在一起了,文朝阳的家里经济条件在普通人眼中算可以的,但在温家眼中和普通人没有太大的差别,其实对他们家的生意没什么帮助。
  温朝玉想着,既然弟弟和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了,不如他就和有家世背景的妹子在一起,也不管人家妹子长相了,以家世为重点就好。
  “前面说的外貌什么的都不作数,家里条件好就行了,这样简单点。”温朝玉严肃道。
  姜芳芳抬起手,就在他额头上敲了一下,道:“你放心,我们家还没到需要你联姻的地步!”
  这几年靠着夏晨曦,傅柔和姜芳芳在房地产方面也赚了不少钱,目前公司的发展早已经不止是本市了,而是全国各地,不少的房子都赚了不少。
  房子这种东西在房价高的城市那可是暴利,建造成本哪怕是材料都用最好的,其实一套房子也用不了多少钱,但是价格却能卖出几百万上千万还有破亿的,尤其是首都那边的房价,最是高了。
  每年赚的钱这么多,其实就算是温朝玉和温朝佩是什么都不会只知道花钱的纨绔子弟,也能衣食无忧随意挥霍,哪里用得着他去联姻?
  姜芳芳没那么大的野心,也不希望儿子以后不幸福,只是为了钱和一个不喜欢的女人绑在一起。
  温朝玉揉了揉额头,道:“那就找找吧,我等着相亲。”
  姜芳芳立刻找了自己认识的所有姐妹,托关系不断找适龄的女孩子,明确说明要求。
  从温朝玉的要求来看,他对于女朋友的长相要求比较大,必须得是可爱的,那就肯定是长的还不错的,而且还不能是别的风格的好看,其实大大的限制了人数。身高规定好了,身材要求倒是不高,但是声音还要软一点的,人数筛选出来,还真没几个。
  一整个月下来,姜芳芳只给他找到了三个妹子。
  的确都是按照他要求的。
  第一个妹子:娃娃脸,挺会化妆打扮,就像是一个芭比娃娃一样,染成黄色的头发卷着大波浪,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卷卷的,鼻子不是特别高,但也不矮,鼻头小巧,嘴唇粉嫩嫩的,像是女孩子玩的那种洋娃娃的长相。
  她说自己身高有160,但是温朝玉的眼睛告诉他,这女生应该没有一米六,可能是一米五七或者一米五八,穿着可爱的洋装,身形娇小可爱。
  可爱是可爱,但不是他要的可爱,这感觉自己像是和一个大型芭比娃娃吃饭呢!
  第二个妹子:脸蛋圆圆肉嘟嘟的,但是脸不大,是和小姑姑相似的脸型,五官虽说没有很好看,但是整个人很文静,很容易害羞,吃饭的时候不太好意思看他,一直脸红,看着是很软萌可爱,但是胆子好像有点小。
  说话的声音挺好听的,就是太小了,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一般,温朝玉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像是耳朵聋了一般,要问她到底说了什么。
  他不太想当个聋子呢!
  第三个妹子:小麦色很健康的肌肤,但是五官长的很精致漂亮,长相不是可爱那一挂的,但是眼睛看着天真无邪,穿着娃娃领软糯糯的毛衣,看着很嫩。外形穿着声音什么的温朝玉都挑不出任何缺点,但就是……她衣服穿的有点少。
  大冬天的,她穿的短裙和长靴,露出了大腿,温朝玉觉得她应该没穿什么加厚打底袜,因为腿的肤色看起来很真实,膝盖处也是没穿袜子模样的膝盖。
  嗯,作为一个普通男士,冬天路上看见这样露大腿的美女,是会多看几眼,毕竟美女谁都喜欢欣赏。但是如果当女朋友的话,是个男人都不喜欢自己女朋友被别的男生这样盯着看。他想找个冬天穿的多一点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女朋友,夏天天气热穿少点允许。
  唯三的妹子,温朝玉各种理由拒绝,尤其是第三个妹子的拒绝理由让姜芳芳哭笑不得,“人家女孩子想打扮漂亮点让你喜欢,你还不乐意了?”
  “那我肯定是不希望自己女朋友冬天穿这么少走在路上被别的男人盯着的。”温朝玉觉得自己老有道理了,“夏天热我能理解,现在这么冷她露着大腿,先不说占有欲这点,她膝盖都露出来了,这样对身体不好,老了说不定会各种病痛。”
  姜芳芳:“……”你这样的想要有女朋友也难吧?
  “等我在给你找找,马上就要过年了,最近公司内应该比较忙,你就先忙工作吧。过年前公司要开年会吧?你记得准备好,年会还是要重视一点的。”
  公司的年会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九这天,大年三十就正式开始放假了,这天办年会时,直接定下了a市最大的五星级酒店二楼所有的大厅。
  这家酒店的大厅隔间的墙壁都是可以推开的,是温家的产业,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在这里开年会。
  全公司上下,不论职位,只要是总公司的员工,都能参加。只是距离讲台最近的位置,是公司内的高管才能坐的,一部分人还可以带上家属。
  淼淼才刚怀孕,肚子还没凸显出来,这天开年会穿着好看的晚礼服,挽着秦煜到场。她穿着两公分厚的厚底鞋,鞋底是专门请人定做的,非常柔软,适合孕妇穿,一米七的身高,让她哪怕是没穿高跟鞋,也不比别人穿了高跟鞋矮。
  她到的时候,叶露已经到了,便先和叶露打了声招呼。
  叶露穿的很成熟,来总公司的这段时间内,她表现的很好,虽然在总公司目前以她的资历,还不能当总经理,但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叶露如今也不过是二十五岁的年纪,她其实长了一章可爱的脸,但因为现在在公司内也算是比较高的职位,所以平时的穿着打扮都会让自己尽可能的成熟些。
  她穿着黑色的低胸晚礼服,露出了迷人的事业线,淼淼以前从未见她穿过这样的衣服,所以不知道叶露的身材这么有料。
  财务部的人来给叶露敬酒,因为酒量不是很好,叶露每回都只是抿了一小口,大家也都不会灌她,因为知道她和淼淼的关系比较好。
  尽管如此,年会进行到下半场,叶露虽然还是清醒的,却还是脸蛋微红。
  酒席味道不错,但是她饭量不大,吃饱了后便拿着手包去洗手间补妆。黑色的长发被她卷成了波浪卷,口红是哑光正红色,她将嘴唇周围的妆补了下,看了下镜子,分明是可爱的长相,这样化妆打扮,倒像是港风美女了。
  她收好东西,开始洗手。洗手台在男女卫生间门口的中间,她洗手时,温朝玉也正好从男洗手间内出来,看见她时,差点没能认出来是她。
  一开始只觉得眼熟极了,很像叶露,但又怕自己认错人了,所以没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