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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旁人栽树我乘凉 > 见面(久未见的方珩)
  这个寒假挺惨的,程语在本就长胖的基础上又胖了几斤,体重直升到112斤。她有164,110多斤按道理只能说是肉一点,根本算不得胖,但是在她眼里那简直就是天大的事情!体会过无肉一身轻的感受,体验过一身肥膘变成没有赘肉的小蛮腰的感受 ,怎么还忍受的了胖回去!她真的太讨厌反弹的痛苦了!
  于是开学前她疯狂节食,皮肤肉眼可见的变差,身体也不好了,胃里常常反酸,还消化不良。
  她就突然开始怀念失去联系很久的黄煜伦,他已经实习了有一阵子了,一直没怎么联系。好像只有和他一起健身的那段日子才是最规律的,后面其实她全是在吃老本,不停地偷懒长肉,然后直到现在才发觉,已经从不到92斤涨到了112斤,二十斤呀,那得多大一扇猪肉呢!
  极端的减肥方式让她终于瘦了10斤,对自己外貌又一次不自信的她,再次重蹈覆辙,开始通过和男生暧昧来建立自己的安全感和自信。
  至于秦准,她有点不敢去找他了。
  方珩是之前断联了挺久的朋友,寒假程语又通过游戏和他联系上了。
  他二战上岸了985,也不算辜负那好多个月的闭关。开学后,他提出请程语到他学校玩一玩。
  程语也挺久没出远门了,非常开心的就答应了他,约定了一个最近的周末,程语就开始准备要带过去给方珩的礼物,方珩也在安排陪她玩的行程。
  程语就是有这种莫名其妙的魔力。
  本来都是断了联系的人,而且两个人之前暧昧了那么久,不清不楚的把人甩了,现在又重新联系起来,这叫什么事儿?可现在呢?方珩仍然拿程语当宝贝一样宠着,就跟没发生那之前的“分手”事件一样。
  第一次来到南京,一切都是新奇的,程语一下高铁就拖着行李箱左看看右看看,也不忙走路,感觉这边高铁站做的文化宣传挺到位的,那些特色美食她看了都想去试试。
  方珩老远就看到好奇宝宝一样的程语了,她穿着驼色的大衣和黑色靴子,衬衫长裤鸭舌帽,很舒服的打扮。
  他拎着刚买的冰美式,快步走过去,一边叫着程语的名字,一边招手。
  程语抬头一看,惊讶了。
  远处那个穿着牛仔外套的,向她笑着走过来的,白白净净的小哥哥…是方珩?!他怎么变化这么大啊?!她想起来他之前的样子,个子普通,长相普通,只能说是不丑,再加上比较有钱所以有衣品加持,勉强还算好看。而现在,他真可谓是一枚帅哥了!变得又青春又有学术风,乖乖的,气质干净又清爽。
  最明显的变化是皮肤变好了。其次现在的发型也很适合他,穿衣服更有质感了,所以才变得这么帅气吧!另外,影响颜值变化的还是他的气质,他这种安静沉稳的气质,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果然一年的学习沉淀真的会让一个人进化出来所谓的“书卷气”。程语一瞬间感觉有学渣的自卑感,于是对方珩从一开始的略微嫌弃立刻就变得很崇拜。而崇拜,也正是她喜欢一个人的基础。
  “累吗?饿不饿,带你先去吃东西。”
  方珩主动接过她的行李,走在她身侧,没有要拥抱,就只是对着她笑。
  程语有点害羞,无所适从的感觉,她点点头,“坐车久了其实不是很饿,想吃点冰的。”
  方珩举起手里的冰美式摇了摇,笑了一下。
  “哇!贴心!”程语惊喜了,他好细心,还准备了冰咖啡,这个最能提神消肿,是长途跋涉后的好帮手呢!
  两个人默契地肩并肩走,先去了酒店放东西,程语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两个人又出发去吃东西,去学校玩了玩。
  他们学校的建筑群真好看,操场也真的好气派,程语本校的操场和这里比起来真是相形见拙。而且他们操场上的社团活动更多彩,更有纪律,有跳各种舞的,还有玩乐队的,吉他组和架子鼓组面对面打擂台,迎来一阵阵掌声,一边的街舞社互相踢馆,然后爆发一阵阵喝彩和喝倒彩的声音。
  男生们还真是活力四射呀!
  再看看女生,跳健身操的女孩们也是活力四射,舒展着纤柔的腰肢。真是越瘦的人越爱跳减肥操啊,队伍里几乎没什么胖子。
  程语审视了一下自己,觉得还有瘦的空间。
  方珩一直在和她说这半学期的趣事,理科生在实验室的见闻对程语来说很陌生也很新奇,程语听的很认真,也越发感慨方珩上的研究生才是真正的研究生啊!好羡慕!
  相比她呢,没什么研究项目,也没什么远大理想,学院也不怎么组织研究生活动,反正就是一直处于摸鱼的状态。如果不是秦准带着她做一个项目,等到毕业时她简历的发表作品板块可能都是一片空白呢。
  玩到十点多,方珩送程语回酒店。
  第二天一大早,方珩就带好了今天出行的物品来找程语,程语顶着一头乱发开门,眼睛都还没睁开。
  方珩举着给她买的麦当当早餐,看到她只穿了一件吊带裙,内衣都没穿,大胸前两颗红豆凸起的明显,这视觉冲击太大了!方珩眼皮垂了下去,赶紧推着她进来然后关上门。
  程语假装不知道他的害羞,其实她有故意的成分。
  “你快洗漱吃饭吧。”方珩把东西一一拿出来摆好,却不看她。
  程语凑过来看都有什么,深v的领口什么也挡不住,那双峰的风景几乎是一览无余。
  方珩喉结动了一下,感觉她是故意的。他大胆瞄了两眼,内心有些热热的。他想起来之前他们最暧昧的一段时间,他还没分手,她和他整日整夜的打游戏,打语音,聊天聊地,什么都聊,关于男女情感和男女性关系,两个人也都反反复复的聊起,每次聊到面红耳赤,互相就差约出来滚床单了,可是那时候程语还很羞涩很保守,一直没有同意,他那时候也还喜欢着女朋友,不敢迈出这两难的一步,于是也就错过了。
  现在,一切都变了,程语变得很好看很大胆,风情万种,他也恢复单身,再也没什么能束缚他的。
  他这边正遐想,程语已经转身进浴室洗漱了。听着里面水流的声音,隔着玻璃依稀能看到一团模糊的影子,方珩心跳有些快。
  一个女人放一个男人进屋子,还当着他的面去洗澡,这是什么意思?这会是暗示吗?方珩双手在裤子上搓了搓,有些紧张又莫名期待。
  等了半天,结果程语穿戴整齐地从浴室里走出来,还化了妆。
  方珩面上不显,依旧招呼她快过来吃饭,心里却略显失落,看来是他想多了,她对他没意思。
  吃完饭方珩带程语去各种美景美食处打卡,拍照,游玩,一路上不知不觉拍了好多照片,买了很多东西,也花了不少钱。程语一点都没有要自己付钱的意思,因为她也知道方珩这小富一代也不会要她掏钱,何必去和他争来争去的下面子。
  方珩家境本来就不错,本科的时候自立自强,做潮牌代理,海外奢侈品代理,赚了不少钱,后来还入股了几个淘宝代购店,已经是个躺赚的小股东了,花这么一点钱对他来说就是九牛一毛。
  “这附近有没有什么网红酒吧啊,咱们晚上去喝两杯呗!” 程语主动cue喝酒这件事,因为之前俩人聊的时候,程语还是个没去过酒吧的小白,所以对喝酒这件事很有兴趣,也和方珩约定过,要让他陪着去一次酒吧。
  方珩举着遮阳伞站在她旁边,微微垂眸看着她,“当然可以,你会喝酒?”
  “去过几次吧。”程语含糊道。
  方珩想起她之前朋友圈晒出来的各种男人,各种礼物,各种酒吧小视频,心里了然。他笑道:“和男朋友去的吧?”
  “嗯,差不多吧…有的是和朋友。”
  方珩点点头没再问了,两个人不联系的这段时间,她的生活多姿多彩,已经没有他的位置了。还记得当初正暧昧的时候看到她陡然发了一条和别的男人亲密的朋友圈,他心里其实非常失落。
  晚上,两个人又去老门东猎食,吃饱喝足后转战酒吧,去的时间正巧,抢到了最后一个卡座。
  里面正热场呢,音乐声震耳欲聋,五彩的灯光打在场内服装各异的人身上,他们都跟着音乐在扭动,跳舞,很随性很舒服的感觉。场子里温度适中,有穿卫衣长裤的,有穿抹胸短裙的,叁月的天气穿什么样的都有,但是大多还是女孩穿的清凉。
  “好热闹啊!”程语忍不住跟着音乐点头,这个节奏太适合律动了。
  方珩正在点酒,问她喜欢喝什么,她说随便,然后方珩就无奈地随便都点了一些。
  看着那些辣妹在那扭,程语可太理解她们为什么这样穿了,那时候她刚瘦下来的时候也是恨不得天天紧身裤紧身裙,恨不得凹成一个水蛇,还特别喜欢来酒吧夜店里玩,嘴上说什么女为悦己容,其实心底里就是要给人看。化那么好看穿那么性感,虽然一切都是为了自信,可自信的来源恰恰是外界的反馈。
  光自己臭美不行,别人惊艳的目光和欣赏的目光才会给她带来莫大的自信和满足感。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得有个魁梧的“保镖”跟着,不然那些不叁不四的人就会上来调戏,当时程语是叫了黄煜伦陪着,他那那块头往那一站,面带占有欲的守着她,真的让人只敢远观。
  今天程语穿了件卫衣和百褶裙,中规中矩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会看她,这双穿着白袜子的细腿就是猎男利器。
  方珩是男人,他当然最懂男人,于是他默默脱了外套盖在程语腿上,美其名曰怕她腿冷。
  程语也不管什么,就一直喝酒,拍照,这家的酒确实挺不错,颜值高,味道好,度数也不高,环境又好,怪不得是网红酒吧,确实是挺好看的。
  “我们来拍个照。”
  程语自然地凑到方珩旁边,靠着他的肩膀自拍,方珩也偏头看屏幕,里面两个人的姿势很亲密,说是情侣都不为过。
  程语问,“对了,你现在单身呢嘛?”
  “嗯。分了。”
  程语听完放心的又往他身上贴了贴,玩笑道:“那就好,不然我就犯错了呀。”
  “这算什么犯错,”方珩揉了揉她的脑袋,看着屏幕里两颗凑在一起的脑袋,他鬼使神差的偏头亲了她的脸颊。
  相机定格在这美好的一幕。
  “你,”程语捂着脸害羞看他,方珩也抿着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完他开始霸道,“据我所知,你也没有男朋友吧?怎么不能亲?”
  程语被他环在胸口,被迫双手压在他胸前,她捶了他一下,让他闪开,方珩偏不,还作势要继续亲她,两个人闹着玩着,搂成一团,还真给方珩得逞了。
  一开始是浅尝辄止的亲,后面也不知道谁先主动伸了舌头,这个吻就变得浓情蜜意,带着丝丝情色。
  “唔…”程语感觉胸前突然爬上一只手,她呻吟了一下,伸手去挡,却换来方珩更霸道的抓捏。
  没什么力气的推拒了几下,程语就软在了他的攻势下,被他抱在怀里又亲又搂,弄的很舒服。而后,方珩腾出右手在里侧悄咪咪伸进她卫衣里,摸到了朝思暮想的大白兔后,他舒服的喟叹出声,“好大,好软。你身材怎么这么好?”
  程语被揉湿了,双腿间难受的不行,她推着他,“不要再弄了…”
  方珩见她拒绝的狠了,就松开手,两个人都红着脸喘着气,幸好这里的环境嘈杂灯光昏暗,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干柴烈火。
  “喝酒喝酒。”程语给自己倒了酒,一仰头灌了一大口,冰爽!
  “慢点喝,”方珩拦着她,不让她喝烈酒,但是挡不住她一劝二闹的,两个人一边聊着趣事,一边干杯,直到一桌子酒被消灭了大半,两个人也醉了,歪七扭八的抱在一起,方珩还时不时啄几下程语的唇瓣,程语也仰头嘴对嘴给他喂酒,醉的不轻了。
  接下来的流程就很自然而然地发生,打车回酒店,洗澡滚床单。
  程语第一次和他做,也是第一次和不到180的男人做,她之前睡得几个都是又高又帅,尺寸当然也配得上他们的身材,所以她本以为尺寸是和体型有关系的,没想到竟然毫无关系。
  方珩一米七多的个子,鸡巴硬起来有十几厘米,粗到一手都圈不住,龟头也很大,直直的翘立着,看着就很硬很强。肉根处的两个蛋蛋饱满而硕大,在内裤里就鼓鼓囊囊一大包,脱掉以后果然是一团壮观,肉柱颜色是深褐色,这么色情的一根鸡巴,就好像av男主的肉棒一样完美,真的光看着就要湿透了。
  方珩有脱毛,所以整个阴茎都显露出来,视觉冲击极强。当然做起来冲击更强,彻夜的啪啪声不绝。
  程语被他翻来覆去抱着顶弄,舒服到欲仙欲死,有几次高潮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还第一次被干到潮喷!她第一次感受到高潮到颤抖和抽搐是什么感觉,真的是爽麻了!
  纵欲过度的下场就是第二天腰酸背痛,起床时腿都是软的。当天的活动自然而然就取消了,两个人在床上度过了一天,晚上才又收拾好出去玩。
  第二天程语就要走了,所以他们也没玩太晚,只是方珩食髓知味,还忍不住想和她做,程语也是个忍不住欲望的色女,被他一勾引就什么都忘了,粗长的肉棒顶穿宫口的时候,她才体会到什么叫被“要被干死了”。
  因为这次深刻的性爱经历,方珩的名字深深刻进了程语的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