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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
  温喜去了白马会所,大学时学姐带她来过一次,那时候很惊奇,但是看到那些青黄不接的少爷们顿时大失胃口。现在不一样了,会所搞得很正规,少爷们的品相上乘,一个个脸甜得什么似的,温喜点了个最乖的,看着最小的,个子不高,人瘦薄,坐过来时不像是要搂她,像要依偎进她怀里。
  领班和一排少爷们出去了,留下温喜和他两人,温喜说:“你会唱歌吗?”
  水水点头,眼睛很刻意的眨一眨,但他因为清秀,这样做作也不显得恶心。温喜笑笑:“你怎么不说话?”
  水水说:“我有口音,怕姐姐不喜欢。”
  的确有口音,她作为一名老师,习惯性地想纠正,就字正腔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
  水水也很聪明,立马跟着学了几遍,再讲,果然好很多,只不过说新的话又回去了。温喜闷:“算了算了,你去唱歌吧。”
  水水歉意一笑,点了歌,唱起来,竟然是粤语歌,发音比他普通话标准多了。他们这些少爷专门培训过的,唱歌时感情很投入,举手投足,递过来的一个眼神,全都是戏,是爱,是讨好。温喜渐渐听进去了,水水连唱了叁首,温喜招他:“过来喝点水,休息会儿。”
  水水说不喝。因为他的肚子要留给酒的,主要还是需要卖酒提成,温喜不懂这里面的门道,见他不喝就自己喝了,她问他:“你几岁啊?”
  水水回答:“十九。”
  温喜吃惊:“那么小。”
  水水看着她柔嫩的脸蛋和长长的睫毛,“姐姐看着才小。”
  温喜笑开来,调侃他,“那你还叫我姐姐?”
  水水失语,温喜大笑,“逗你的,就叫姐姐,爱听。”做妹妹的人都有一个当姐姐的梦。
  两人胡天海地地聊着,温喜知道了水水的“故事”,老母亲生病,老父亲一去不回,家里没钱,只能靠身体赚快钱。温喜心里是难受的,不管他说的真的假的,听到这样的事她共情能力特别强,好像自己的爸妈也生病了那样,她点了一堆贵的酒,水水眼里还含着眼泪,因为已经说到自己刚来这个城市时的落魄,但是一听她点酒,唇角怎么也压不下去了。
  喝了会儿酒,水水慢慢把手伸过去了,温喜问:“可以?”水水点头。温喜又问:“不是出台才能做吗?”水水真诚地说:“可以偷偷的。”温喜疑惑:“这样你不是少了一笔钱?”水水浅笑:“没关系,我喜欢姐姐,我愿意。”
  温喜心里激荡了一下,任谁被这样漂亮的小男孩表白都会心悸的。水水见状,手就从她裙子里伸进去挑弄了,他做习惯了这些事,敏感度下降,因此还好端端地说着话,“姐姐怎么会来这里?”
  温喜可受不住,她略岔着腿,那里痒得发麻,水水的指腹像会震动。她喘了下说:“你们开了店不就是让人来的?”
  水水没有把话接下去,好像他们讲话只是一个气氛,目的不在于交流。他问:“姐姐,我可以把你的丝袜脱了吗,我怕弄破了。”
  温喜脸一红,“嗯。”
  水水蹲下来,又跪在她脚边,温喜忙说:“别这样。”水水摇头,把她的脚从高跟鞋里端出来,自然又虔诚地开始舔,温喜大脚趾一温,立马湿了,她缩回腿说:“不了不了,今天就到这吧,我下回再来。”勾上鞋落荒而逃。
  原本想要发泄一下情绪,消费一下男人,试了才发现并没有报复的快感,反而因为水水过于殷切的热情感到了不适。温喜烦躁地抓着头发,她原来多直来直往的性子,现在想东想西,拧巴成螺丝钉,潜意识里竟然想用钱买来男性的夸赞和肯定。
  全是薛有成的错,温喜更恶心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