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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来自天国的翅膀 > 第九十七章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转眼五年的时光从指间匆匆溜走,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寒冉童学了珠宝设计,现在已经在米氏集团设计部任职珠宝设计师,她还在试用期,去米洋家的公司工作并非是因为她与米洋之间有过什么交情,而是米氏是s市最大的珠宝设计集团,集团规模庞大,有自己的珠宝制作工厂,国内各地都有米氏的品牌专卖店,甚至米氏的品牌已经远播国际。
  这天是个晴空万里的周日,寒冉童带着小哈在小区附近溜达,大学四年她几乎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因为成绩优秀,她得到了全额的奖学金,生活费她自己兼职打工赚,基本没向兰云霜伸手要过一分钱,毕业后她就与贾秋雯在这个小区里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屋子不是很大,但很温馨。
  走过一个公交站,看到站牌上巨大的广告牌,寒冉童脚步停顿了一下。
  广告牌上是眼下最当红的女艺人李亚轩,没错,就是她的高中同学李亚轩,她现在已经是个炙手可热的大明星,会唱会跳还会演,圈子里的人对她评价不错,她的事业正风风火火。
  看着广告牌上小脸高鼻大眼的李亚轩,寒冉童几乎认不出她,但李亚轩的眼神她清楚地记得,很明显李亚轩在脸上动过刀子了,即使这张脸变得有些陌生,她还是确定这个李亚轩就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李亚轩。
  明星为了美,在脸上动动刀子也是可以理解的。
  又盯着那张艳丽光鲜的大幅照看了一会儿,寒冉童牵着小哈正准备去公园逛逛,一转身就看到拎着大包小包的兰云霜。
  寒冉童并不觉得吃惊,只是心中叹息——她怎么又来了!
  兰云霜几乎每周的周日都会过来看她,还会买很多吃的喝的,每次她都是爱搭不理的,但兰云霜依旧会来。
  和五年前不一样,兰云霜变得对她殷勤了许多,或许是觉得心里有愧。
  每次见到兰云霜,寒冉童的脑海里就会浮现五年前的一幕场景。
  那是应荣严走后的第二天,她几乎要跪下来求兰云霜,请求她和应秉先离婚,她知道那样的行为很自私,可是她就是鬼迷了心窍不想失去应荣严。
  但是兰云霜的回答,她却这辈子也忘不了。
  “你喜欢应荣严,但我也不想失去应秉先,我们是先相爱结婚的,总有个先来后到,我已经离过一次婚,不想再离第二次。”
  好绝决的一句话。
  寒冉童清楚地记得兰云霜当时的嘴脸,那么自私地可怕,几乎打消了她对母亲仅剩的一点美好幻想。
  兰云霜朝她走过来,笑容有点干涩,她保养的很好,五年过去,她一点也没有变老。
  “我买了你喜欢吃的鱼。”她说。
  寒冉童神情淡漠,她留长了她的发,墨发长长的披在她的双肩,没有烫染,柔顺自然,她没怎么变,只是脸上的稚气褪去了不少,却依旧是一脸清秀,干净纯美。
  “我从来都不喜欢吃鱼。”
  兰云霜眼底闪过一丝诧异:“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鱼。”
  “那是小时候。”
  贾秋雯给了兰云霜家里的钥匙,她经常性地自己跑过来,把冰箱塞的满满当当,但那些东西基本都会落到贾秋雯的肚子里。
  两人刚刚进了家门,贾秋雯紧接着回来了,她去健身房健身了,穿着简单的工字背心,短裤,背着一个黑色的休闲包,长发扎成一个马尾简单随性,她个子很高,很瘦,但有肌肉,并不显得单薄。
  一进门,看到兰云霜和寒冉童都在,贾秋雯尴尬地笑了笑,礼貌地说:“阿姨,你来了。”
  本想加个‘又’,最终还是没好意思。
  兰云霜笑笑说:“是啊,给你们买了点吃的送过来。”
  她有意准备晚饭,却被寒冉童无情地下了逐客令。
  她还算有自知之明,东西放下后,走了。
  贾秋雯把包往沙发上一丢,去厨房的冰箱拿了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
  寒冉童把小哈脖子上的脖套取下,摸了摸小哈的头,它没那么活泼了,变得安静懂事了很多,眼神也变得有些深沉,似乎你跟它说什么它都能听懂似的。
  “你跟你妈的关系怎么还没缓和?”贾秋雯若有所思地问她。
  她没有把视线从小哈的脸上移开,淡淡地回应:“你跟你爸的关系不也没缓和。”
  这话噎住了贾秋雯,她无言,便一头钻进卫生间冲澡。
  已经是夏天的尾巴了,天气仍然还会有点闷热,但到了晚上气温下降比较明显。
  下午两点的时候,寒冉童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米洋,她犹豫了一下接起来。
  “喂。”
  “跟我去趟机场,接个人,正好我想把她介绍给你。”米洋言语轻松。
  这五年,他们一直保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甚至都不算交好,现在米洋又是她的大老板,她自然不能不接他的电话。
  “这是工作命令吗?”
  如果是工作命令她会接受,工作之外的事情他爱去接谁也跟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后,米洋说:“是工作。”
  他似乎猜到寒冉童的意思,如果他不说这是工作,寒冉童不会陪他去。
  “好。”
  挂了电话,寒冉童等米洋的车子开到楼下,跟贾秋雯打了声招呼便出门了。
  下了楼,就见一辆黄色的兰博基尼停在这个不算富裕的小区,很是扎眼。
  米洋从车窗探出头来,嘴角勾勒着邪魅的笑容,如果说他学生时代已经把少女们迷得天花乱坠,那么现在的他更加是女人眼中的绝世妖孽。
  每次见到米洋,他都会呈现出一种不一样的姿态,他造型百变,无论穿什么都很有型,简直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
  寒冉童自觉地上了副架系好安全带。
  “接谁?”她问身旁的米洋。
  “我妹妹米菲,她今天从美国回来,她也是个珠宝设计师,我经常跟她说起你,她想见见你,所以我准备带你一起去,你们应该会有很多共同语言。”米洋面带着笑容说得云淡风轻。
  寒冉童默然地点了点头,‘美国’这个字眼让她的心里沉了一下,不由就会联想起应荣严。
  沉郁了一会儿,见米洋仍还没有开车,她说:“开车啊。”
  米洋的笑容已经有所收敛,大概是觉察出她的神色不对,却也没说什么。
  车子驶出小区,进入了车流,不多时就来到机场。
  这是距五年前在这里痛哭流涕后寒冉童第一次来,机场大变样了,像是重修过,很大也给人很奢华的感觉。
  两人静静地站在出站口等待着,米洋时不时地看看腕上价值不菲的手表,跟他站在一起总能招来不少人的注目,而寒冉童这一身一看就很廉价的t恤和牛仔裤显得和他很不搭调。
  陆续开始有乘客出站了。
  米洋的目光紧紧盯着人流,寒冉童也不例外。
  两个年轻人推着行李车随众人涌向出站口,男的身高过一米八,一头亚麻色的短发,干净利落,表情冷冽,戴着黑色的墨镜,像冰山一样寒冽,他的身旁是一个时髦的女人,同样戴着黑色的墨镜,一头卷发随着她走路的姿势飘逸而唯美。
  米洋朝着那个女人笑着挥手,可认出了女人身旁的男人时,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
  那男人不就是应荣严?
  男人的脸很干净,皮肤白皙,穿着白色的t恤和黑色的修身长裤,肩膀上搭着一件薄外套步态缓慢却矫健。
  寒冉童一眼就认出了他,尽管过去五年,彼此脸上的稚气已消,可男人身上散发而出的气质与他走路的姿势让她非常确定——他回来了。
  五年的等待,终于等到了他。
  她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起来,眼眶瞬间湿润。
  应荣严的目光也在一瞬间锁定了寒冉童,同样是一眼便认出。
  看着她长发飘飘,干净澄澈的眸子,他的唇角慢慢勾起一丝绝美的弧线。
  米洋彻底惊呆了,他不知道应荣严也在这趟飞机上,他甚至不知道他要回来,而且还是和米菲一起回来的。
  如果他知道来这里会见到应荣严,他死都不会把寒冉童也带来。
  “哥——”应荣严身旁的女人惊喜地朝米洋挥手,行李也不管了,快步跑向米洋来了一个亲密十足的拥抱。
  “哥,我想死你了。”
  女人无疑就是米菲了。
  寒冉童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应荣严,他正慢慢地走向她,唇角的笑意还在,那么熟悉。
  寒冉童的大脑中什么也不想了,几乎是飞奔着扑到了应荣严的怀里。
  应荣严紧紧地抱住她,亲吻着她的额头,他能闻到寒冉童长长的墨发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我回来了。”他声音淡淡的,却极其有力。
  寒冉童用力地点头,她一直知道应荣严不会食言。
  泪水瞬间迷了眼,激动地根本停不下来。
  这是应荣严早有预料的场景,他在美国一直关注着有关寒冉童的消息,他知道寒冉童在米氏工作,所以他决定回来,他不让米菲告诉米洋自己会一起回来,说要给他个惊喜,事实上,他是想给寒冉童惊喜。
  他成功了,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惊喜,对米洋,同时也对寒冉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