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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重生的男友要找我报仇 > 重逢
  方云谏没想到,自己与庄晏的重逢会来得这么突然。
  过两天就是教师节。他来海秀区办事儿,等工作结束了,时间还早。方云谏想一想,干脆给自己手下的人放半个下午的假,自己则溜达到一中门口,买了水果,预备去看看老师。
  水果店老板还记得方云谏。见了他,先笑着说:“小方?我和你婶子前两天还说呢,阿黄最近越来越懒,是只老猫了。”
  一边说,一边朝着店内那只趴在箱子上的橘猫抬了抬下巴。
  方云谏侧头看去,笑道:“阿黄又胖了。”
  老板跟着“哈哈”笑了两声。恰好有其他客人过来,老板忙起称重、收钱。
  方云谏便走进店里,顺手把自己的领带扯下来、塞进口袋,然后半蹲在角落里的箱子旁边,看着上面那只猫。
  的确是老猫。年纪大了,原本鲜亮的橘色皮毛变得暗淡。这会儿方云谏过来,也懒得动一下。还是悠哉哉地趴在箱子上,照着窗子里透出来的阳光,睡着下午觉。
  方云谏忍不住又笑。笑着,还揉一揉橘猫的脑袋。
  他听到背后有脚步声,想来是挑水果的客人。方云谏自忖自己这个位置也不会挡路,便不曾在意。
  他看阿黄懒洋洋地抬一抬眼皮,张开猫嘴,毫无气势地打了个呵欠。
  方云谏的心情也跟着愉快。
  他有留意到,那个脚步声在自己身后停了下来,再未走动。
  方云谏依然觉得与己无关。
  手机震了两声。拿出来看,是上司询问自己这次谈判的结果如何。方云谏斟片刻,用语音输入,言简意赅地说过大致状况——一言蔽之,一切顺利。也提到,自己做主,给手下的人放了个小假。
  上司又说了几句,方云谏一一回复。
  等汇报完工作,他想起自己这趟前来的目的,总算要起身。
  方云谏拍了阿黄两下,说:“好了,下次再来看你……呼。”腿蹲得有点发麻。
  夏秋之交,正是水果丰盛的时候。
  满室都是果香。方云谏心中盘算,买什么比较好。要方便老师们分,也方便在办公室里吃——他正思索这些,一抬眼,看到那个停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方云谏愣住。
  阳光透过漫长时光,落在对方的面孔上。
  方云谏的手指微微发抖,心脏轰然跳动。
  这一刻既快且慢。
  方云谏一时觉得,一眼就是地老天荒。一时又想,哦,其实只过了短短一息工夫。
  他看着身前人,像是又回到了八年前。自己读高三,重新分班后认识庄晏。两人是同桌,一起走过学校里的每一条小路,一起在校门口的馄饨铺里吃早餐。
  学校里有一条紫藤萝缠绕的长廊。他抱着语文作业,要去交给老师,路上遇到庄晏。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被廊顶的藤枝切成一片一片,撒在两个少年身上。
  庄晏吻了他。
  他坠入爱河。
  一切都在往前。黑板旁边挂着鲜红的倒计时,桌面上堆着做不完的习题册。老师在写板书,他在这时候侧头看庄晏。自己的男友,有一张轮廓分明的英俊面孔。他用视线描摹庄晏俊挺的鼻梁,又在目光落在庄晏嘴唇上时,面颊发热,却还是忍不住微笑。
  记忆如潮水一般涌来,再被方云谏收拢。
  心跳仍然很快,但方云谏已经能笑着说:“庄晏?你也来看老师吗?”
  庄晏看他片刻,说:“对。”
  方云谏叹一句好巧,而后说:“我来这边办事。正好,马上就到教师节了,所以来看看。买点水果,顺便探望一下阿黄。”
  说到后面,他偏过头,看着箱子上那只老猫。
  方云谏停顿一下,说:“阿黄都老了。”
  庄晏说:“已经这么多年。”
  两人一起,在水果店挑了些苹果、梨子,还有青枣。等到拿去称重,老板看一眼庄晏,又笑:“原来你们是一块儿来的。”
  方云谏想说“不是”。但这原本也并非值得特地反驳的话题,他到底没有说出口,只是微笑。
  老板叹道:“你们两个当初把阿黄抱过来的时候,它才这么小一点儿。”
  说着,比划一下。
  方云谏说:“阿黄现在长这么胖,享福了。”
  老板就笑。
  等水果袋子递到方云谏手上,庄晏拿出手机,直接扫了旁边的二维码付款。
  方云谏一顿,说:“我来就行。”
  庄晏看他,说:“几十块钱,我来吧。”
  方云谏听了,心想:的确。
  几十块钱,无论是对他,还是对庄晏,都只是九牛一毛。
  明明是下午,太阳却还是火辣辣地照着,不见颓势。
  兴许是觉得日光刺眼,方云谏目光低了些,落在庄晏腕上那块手表上。
  他能认出手表的牌子,也知道,这块表价值不菲。
  方云谏想:看来庄晏这些年过得很好。
  他们一人一袋水果,一起去了学校。
  校门口的保安认识他们。见了面,就笑道:“又来看老师?”
  说着,给方云谏和庄晏打开门。
  方、庄二人倒过谢,往办公楼去。
  途经操场,有几个班正在上体育课。方云谏转头看去,见少年们穿着清爽的天蓝色短袖,在烈烈日头下跑圈。树荫下,还站着几个休息的女生。
  他心头有薄薄感怀。这时候,听旁边人开口,说:“校服又换了啊。”
  方云谏就笑道:“你也经常来这边看?”
  庄晏说:“有时候吧。”
  方云谏维持着表情,不动声色,说:“咱们当初上学那会儿,还只有夏、秋两季校服。哦,加上周一上学时候的西装……”
  庄晏笑道:“那哪算得上‘西装’。”
  方云谏赞同这点,笑道:“也对。”版型一塌糊涂,人人穿着都像是偷了大人衣服。
  他们这么聊天,好像两人真的只是一对阔别已久的老同学。感慨完校服的变化,又说到学校新建的楼。
  等踏入办公楼时,话题不可避免地来到“毕业这么多年,你最近都在干什么”。
  这话是庄晏提出来的。他说:“我刚刚在水果店看到你的时候,你是不是正在说工作的事?”
  方云谏笑道:“对。”说着,简单讲了下自己现在的状况。
  他大学毕业以后,就进入一家策划公司任职。到现在,手下管着十几号人,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
  “你呢,”方云谏说,“我之前听人说过,你发展不错?”
  谈起庄晏的时候,都夸张地叫着“庄总”。
  “还是在给别人打工,”庄晏说,“也是运气好,遇到了愿意提拔我的长辈。”
  方云谏笑了声,说:“之前几次同学聚会,你都没来。”
  庄晏说:“平时太忙了。今天也是凑巧,一时兴起,想来学校看看,就遇见你。”
  因进了楼,两人讲话的声音放轻许多。
  等到办公室门口,恰好遇到要去教学楼上课的数学老师。
  见了方云谏和庄晏,数学老师先惊喜,然后看一眼表,说:“哎,我要赶不及了——这样,你们先坐。老崔,”再回头叫同事,“庄晏和方云谏来了。”
  数学老师匆匆离开,庄晏和方云谏对视一眼。
  方云谏看着庄晏背后的宣传板,又有些重回当初的错觉。
  他喉咙微微发干,率先一步进门,说:“崔老师、吴老师——”
  几个老师正在批改作业、备课。见了方云谏和庄晏,便先停下手上的动作。
  崔老师是当初两人的班主任,也是班上语文老师。这会儿扶一扶眼镜,笑着说:“来都来了,还带什么东西。”说着,又瞅一眼两个人,“当初那会儿,就数你们两个关系最好。后面那么多年,也是你们两个来得最勤。可每次来,都是独个儿的。我还纳闷呢,这下好了,总算是两个人一起来。”
  一中没有抓早恋的传统。八年前,对待班上谈恋爱的男生女生,崔老师就秉持着“只要成绩不下滑,也不发生这个年纪不该做的事,那谈谈感情,就权当放松了”的态度。到现在,已经有两对班对结婚,甚至有了孩子。
  话虽如此,“同性恋”三个字,在那个时候还是显得大胆。加上庄晏并不愿意对旁人透露两人的关系,方云谏被爱情冲昏头脑,心甘情愿随他隐瞒。到如今,只有方云谏与庄晏两人知道,他们之间,曾有一段短暂的感情。
  听崔老师这么说,方云谏笑一笑,未说什么。
  庄晏则回答:“太忙了,总凑不到一块儿。”
  崔老师笑道:“现在算是凑到一块儿了?”
  师生聊了当年,聊了现状。
  方云谏看着崔老师桌面上厚厚一叠待改的作业本,未坐多久,便要告辞。
  他这么一说,庄晏也要离开。
  崔老师:“行。你们应该都忙,我也不多留你们。”
  方云谏说:“班长前面还在群里喊话,说过段时间,再组织一次聚会。到时候,老师们可一定要来。”
  崔老师笑道:“行,一定去。”
  方云谏和庄晏便离开了。
  两人往外走。快到校门时,庄晏说:“一起吃个晚饭吧?”
  方云谏婉拒,说:“不了,我回去之后还得加班。”
  庄晏说:“这么久没见,好歹给个面子。”
  方云谏笑道:“真的忙,以后有机会吧。”
  庄晏安静下来。
  方云谏慢慢吐出一口气,心里转过很多思绪。
  如果是八年前那个暑假,他见到庄晏,一定不会有现在这样平静。
  但八年过去,庄晏成了“庄总”,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绝望的、觉得整个世界都碎裂掉的少年。
  他按部就班、平平顺顺的生活,从不打听庄晏这些年过得如何。只是偶尔听人说起,知道他过得不错。
  保安给两人开了门。出了学校,外间的喧嚣立刻涌入两人耳中。
  方云谏客气地说:“我来的时候是坐公司的车,这会儿得搭地铁回去。那咱们就——”
  这么分开吧?
  庄晏看他,忽而开口:“当时我妈看到了咱们的聊天记录。他们改掉我的志愿,收了我的手机,把我送到老家一个暑假。我借不到电话,联系不上你。后面开学,一直到去了京市,他们才把手机还我。”
  方云谏听着,面上的笑容一点点收敛。
  他一言不发,听庄晏说:“我当时想要给你打电话。但又觉得,我‘消失’了那么久,你会不会怪我、不愿意理我。这么一想,就又耽搁下来。到后面,就是彻底不敢联系你了。”
  方云谏低笑了声,说:“不敢?”
  庄晏慢慢吐出一口气,说:“一起吃个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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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江江偷偷冒头=v=
  这篇文的内容大概是:破镜重圆→再破→追妻→he。
  安利一下已完结的文:《我养的金丝雀飞走了》,前·作天作地/后·跪着追妻/明星攻x前·温柔包容/后·郎心似铁/总裁受。
  以及预收:《渣了将军后我有喜了》
  母后早逝,舅族无权,父皇一心整治世家。
  陆明煜是嫡是长,却在宫中过得如履薄冰。
  这时候,回京述职的抚远大将军对他投来兴味目光。
  陆明煜效仿古人卧薪尝胆,雌伏于抚远大将军身下,终得帝位。
  真正掌权之后,陆明煜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鸩杀大将军。
  一杯毒酒下去,天子心生悔意。
  好在将军未死,只是失忆。
  面对失忆的将军,天子有两个问题。
  其一:怎么样才能让将军永远想不起来从前事?
  其二:自己的肚子,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cp:原本只想玩玩没想到真上心了的将军攻x一道心思拐八十八个弯的帝王受
  先受追夫后攻追妻的双重狗血火葬场。
  (预收的文案/文名可能还会改,不过就是这么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