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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重生七零之我不离婚 > 第六章 张斌
  第二天早上,李大明醒来,他悄悄地将盖在身上的一角被子拿开,又轻手轻脚地起身,下地,刚要穿鞋,忽然宋琳琳翻了一个身,李大明忙弯腰拎着鞋子,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院子里,他穿好鞋子,仰头看着东方的鱼肚白,深呼吸了下,瞬时觉得这空气里都透着一股甜味儿。
  “大明,你来。”
  东厢房小门吱呀一声开了,罗方华朝他招手。
  “干妈!”
  李大明脚步轻快地进去了。
  “大明,你媳妇爱吃糖吗?我熬了粥,她若是喜欢吃糖,我顺便加点红糖里头……”
  罗方华精神气也好得很,小老太太把头发梳理的纹丝不乱,似乎还抹了点头油,越发显得年轻了。
  “干妈,琳琳就爱吃糖,不让吃就哭。”
  这话说完,李大明的思绪回到前世。
  前世他们婚后没多久,有一回两人加夜班回来已经早上五点多,天都亮了。
  经过胡同口的早点摊子时,摊主大娘正从油锅里捞上来几个油炸糕。
  新城的油炸糕算是一种特色,具有黄、软、筋、香四大特点。新出锅的油炸糕是金黄色的,吃起来外脆里软,越嚼越香,金黄色的脆皮里是米黄色的面心,包着甜甜的糖馅儿,一口咬下去,满嘴甜香软糯,好吃得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了。
  这是李大明从他们县志上看到的关于介绍新城特产油炸糕的描写。
  土生土长的宋琳琳最喜欢吃的就是油炸糕。
  那天李大明瞥了一眼宋琳琳,原本加班后的她很累,没太有精神,可看到油炸糕,两眼都放光了,她扯了一下李大明,“大明,咱们买油炸糕吃吧,大娘的油炸糕可好吃了……”
  李大明不喜吃糖,从不吃油炸糕。
  他甩开她的手,丢下一句,“你爱买不买!”
  他大踏步走了。
  回到家他等了一会儿,宋琳琳才回来的,手里捧着一个纸包,纸包里油炸糕的香气迅速溢满了整个屋子。
  李大明腾地就站起来,盯着宋琳琳没好气地说道,“在白糖厂成天跟糖打交道,你还不腻啊?回到家吃个饭,也甜得能黏掉牙,不知道你那脑子里是不是装的都是黏糊糊的糖!”
  说完,他咣当把屋门摔上走了。
  等他在外头吃了俩包子,喝了一碗粥回来,看到宋琳琳斜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旁边桌子上就放着那包油炸糕,她一个都没吃。
  李大明更气了,你不吃,买来干嘛?这不是浪费钱吗?怪不得我娘说你就是个败家娘们!
  他拿起油炸糕就出门,正好遇上宋强子。
  那小子正埋怨吴桂芝做的早饭不好吃,嚷嚷着要出去吃,却瞅见李大明手里的油炸糕了,他猴子似的窜过来,眼巴巴看着油炸糕,嘴上讨好地喊了声,姐夫,你给我买的油炸糕吗?
  李大明眼底的阴霾更盛,他暗暗地鄙夷,你们宋家人就一个样儿,占便宜没够!
  他一股脑把油炸糕塞给宋强子,话也懒得跟他说一句,回屋自顾自地去床上扯了被子盖好,暖暖和和地补觉去了。
  那天,累极了的宋琳琳坐在椅子上睡了一上午,晚上就感冒了,但还是带病去厂里上夜班了。
  李大明呢,睡够了,傍晚借了胡大海的自行车,回乡下给他老娘送白糖去了,他老娘爱吃糖,喝粥的时候,离了糖不行。
  往年李家日子过得不好,别说是喝粥加糖了,那就是熬粥的米都不多,哪儿那么多穷讲究?这回李大明进了丰华白糖厂大半年,王翠花就养成了一个一日三餐,饭桌上都得有白糖的好习惯,甭管谁来他们家,她都有意无意地跟人家说,唉,我们家啊啥都缺,就不缺白糖,管够!
  周末,他在家里帮老娘干活,晚上给老娘端洗脚水,一直到周一早上他才回城,也没回家,直接就去上班了。
  上班后才听说,宋琳琳上夜班晕倒了,把同事们吓了一跳,去找李大明,没找到,还是宋琳琳同车间的张斌把宋琳琳送回去的。
  张斌!
  这个前世一直默默喜欢宋琳琳的男人,在李大明跟宋琳琳离婚后,努力成为宋琳琳身边的那个人,李大明之所以会在前世自杀,多半是因为他亲眼看到,张斌跟宋琳琳在一起时,他看宋琳琳的眼神里都是宠溺,而宋琳琳娇羞地依偎着张斌……
  李大明上吊前最后得到的一个消息是,宋琳琳就要跟张斌去民政局登记了,婚期定在一个月后的初八。
  “大明?你怎么了?”
  看他一直木呆呆的样子,罗方华拉了他一把,担心地问,“你这孩子是不是昨晚上没盖好被子,感冒了?”
  老太太用手去试了试他的额头,兀自嘟囔着,不热啊?
  “干妈,我没事儿。”
  李大明从往事回忆中惊醒,跟罗方华说,“干妈,我去买油炸糕,您先别叫她,她这几天挺累的,让她多睡会儿!”
  “嗯知道啦。你这小子倒是知道疼媳妇!”
  罗方华笑了。
  “我也知道疼干妈啊。干妈,我给您带一份面鱼回来?”
  “不用,我就喝完粥就行!”
  “那可不行……”
  李大明说着,人就出了院子了。
  等他回来,宋琳琳起来了,正在院子里洗漱,罗方华小声跟他说,可不是我叫醒的,琳琳自己起来的,还问你去哪儿了呢,我说给你买油炸糕去,这丫头乐得嘴都合不上,说,大明哥怎么知道我最爱吃油炸糕?
  我怎么不知道?
  媳妇,关于你的一切我都知道,我会让你天天都这样开心的。
  李大明暗忖。
  吃饭时,老太太笑眯眯地跟宋琳琳说,“琳琳哪,你经常吃点红糖对身体有好处,养好了身体啊,好给我生个大胖孙子,不,孙女也成,都要胖乎乎的,招人稀罕!”
  说着,老太太先就美滋滋地笑了起来,就好像她眼前已有俩宛若年画上的大胖娃娃似的孙子,孙女一样。
  宋琳琳的脸腾地就红了。
  李大明给她夹了一个油炸糕,说:“爱吃就多吃个……”
  他又给罗方华夹了块面鱼,给她们每人剥了个茶叶蛋。
  罗方华看着茶叶蛋有点不太高兴,她说,“大明啊,你们刚结婚,这钱得省着点花,可别学那些没数儿的败家子,前半月吃香的喝辣的,下半个月西北风都喝不上!”
  “干妈,我知道。不过,我是男人,我负责挣钱,琳琳跟您负责花,如果我连一日三餐都给你们俩赚不回来,那我还算什么男人!所以你们就放心吧,茶叶蛋,咱们每天都吃得起!”
  李大明这可不是说大话。
  他虽然前世在对待妻子宋琳琳上,做的很绝情,很不像个男人。
  但他是个勤快,能干,又顾家的人,当然,前世他顾的不是他们的小家,而是乡下的李家。
  他用一己之力养活了爹娘、俩不争气的弟弟,还没忘给妹妹李萍萍准备一份丰厚嫁妆,虽然李萍萍嫁人的事儿一波三折,好好的一副牌给她自己个儿打烂了,但该做的李大明都做了,李萍萍命里没有的,她非要强求,最后可不就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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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若是遇上人渣,能离开的,马上离开,不要犹豫,你不要期待自己是个历劫的上神,用自己一辈子全部的幸福作为赌注押在一个混蛋身上!
  如果为了某种原因不能离开,那也要马上转变思想,好好爱自己,必须爱自己,因为你已经陷入一座孤城,你不爱自己,就会无声无息地被这座孤城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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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栈有奇事。
  奇事一:管事是个道长,名清风,据说此道长很有点本事?
  奇事二:厨子香锅是个娘娘腔太监,做得一手好菜。日日跟小吃货有鱼一起研究吃吃喝喝,口头禅:阻我下厨者必下地狱。
  奇事三:前厅干活的嬷嬷姓冯,叫冯大力,人如其名,谁惹恼了她,一手抓一个丢出去,末了还踹上两脚,美其名曰,老娘慈悲,送你一程。
  最奇的是名字叫哎哟的人参娃娃,,养得白白胖胖,时不时薅根人参须子给有鱼加餐,有鱼吃得快快乐乐,人参娃娃眼泪叭嚓,哎哟,我们人参这命,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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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栈不大,人员也不多,偏生日日忙得很。
  忙得什么?
  半夜,爬上客栈房顶,揭开一片瓦往下看,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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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疯传,有间清风客栈,实在是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