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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全娱乐圈都叫我亲妈[穿书] > 第 101 章
  就算再累也要去啊, 比起之前那些在断头台下挤着哭喊的演员, 还有跪在地上大喊“皇上万岁万万岁”的比起来,起码当丫鬟不用挤出一身汗。
  前排的戏骨是影视城的常客了, 演技有保障,首选的人自然从他们之中挑。
  至于丫鬟的角色, 挑选的时候,场工留意的每个举手人的样貌。
  不能太丑影响观感, 又不能太漂亮抢了主演的风头,有一张大众脸, 是最合适不过的。
  来影视城跑龙套的演员很少有科班出身,大多都是半路出家, 纯粹是喜欢演戏才来,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长着一张明星脸。
  “你,你,还有你也跟着一起来吧。”
  明昭身边的女生被挑选后走到场工身边,步子轻快, 还没进剧组,就已经低声地相互打气。
  孤零零地举着手,场工的眼神好几次从她身上经过,有快速地转到别人身上,没有丝毫犹豫。
  丫鬟和小厮都找齐了, 准备走的时候, 明昭突然站了起来, 问:“我之前有拍戏的经验, 可以考虑一下我吗?我觉得我可以胜任丫鬟的角色。”
  ……应该可以吧。
  这是她距离找到角色最近的一次机会,她不想放弃。
  场工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眼神里有些许的欣赏,但张开时却失望地摇头:“抱歉,丫鬟的角色需要演员能吃苦耐劳,你,算了,不合适。”
  明昭的颜值别说当群演了,当主角都是可以的,所以刚才场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她。
  只是,她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气几乎是用标签贴在身上一样,从头到脚发出的“别让我干粗活”的信息,让场工毫不犹豫地放弃她。
  都是在等着跑龙套的演员,除了明昭,没有一个人戴着遮阳帽和太阳镜,肩上挎着一只手提包,天知道里面还有多少没用的东西。
  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的群演,还是别请这位祖宗了。
  扑哧。
  心口好像被插了一刀,忿忿地看着场工,分明是在生气,但她的眼眶却闪烁着泪光。
  自己怎么就不吃苦耐劳了?连试都不试就妄下评论。
  快速地蹲下,明昭快速地用手扇风降火,看向别处,只当做没听到他说的话。
  不过是个丫鬟而已,剧组里需要的龙套这么多,总会有一样适合自己。
  时间还长,说不定下一个剧组会更合适。
  下午,出来找群演的剧组不少,人头攒动的龙套聚集地时不时都会有人来。
  有的是找之前合作过的龙套,有的是现场挑选。
  每一次明昭都硬着头皮往前挤,却没有一个剧组愿意选她。
  大宅院的丫鬟、逃荒的难民、宫廷的宫女,还有挤在一起看不清脸的门派弟子……
  机会像雨点一样落下来,明昭却毫无意外地一一闪过,到最后,还是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龙套角色。
  再怎么说,之前也是演过女主角的,不至于这么不堪吧,连龙套角色都不选自己?
  天色越来越晚,留给明昭的时间只剩下最后几个小时。
  刘鸿说,如果再找不到龙套角色就要解约。明昭索性抛开面子,把带来的东西都扔到一旁,解开头上的皮筋,之前扎的丸子头重新梳成一个简单的马尾辫。
  不管了,必须要抢到一个龙套角色!只要有戏拍,让她干什么都行!
  过了下午,来找群演的剧组已经少了大半,等了一个多小时,才又重新等到举着纸板找人的场工。
  被火烧死的宫女太监、被屠杀的宫女太监、士兵,共60人,前排宫女有台词,露脸,要求长相端正20-30岁之间,有打戏经历优先。
  200/天
  这样大规模的找群演好几天才有一次,基本都是要拍大场面才会找这么多人。
  而且相比其他的龙套角色,这种戏是最好拍的,只要不需要什么演技,随便在里面混一混就能过。
  当群演最怕出错,因为一点错误导致剧组重新拍摄,是要扣钱的,可这种戏,几乎没什么犯错的余地。
  凑个人头而已,谁不会?
  有时候要连续拍好几天,换一身衣服、换一个场景,就是全新的龙套角色,轻轻松松划水就有钱拿、有盒饭吃,所有群演都很喜欢拍这类戏。
  在场的人还不到60个人,只有53个,不过勉强也是够的。
  “你们这两天都有戏吗?”离开前,场工再一次确认道,“要是中途离开去别的组耽误拍摄,当天是不给钱的。”
  “没有。”大家异口同声。
  马上就要拍了,场工又问了个几个问题,便带着一群人往剧组走。
  跟在人群里,明昭暗暗庆幸。蹲等了一天,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自己可以胜任的角色。
  换上宫女的衣服,导演的助理拿着剧本过来给群演们讲戏:“一会你们会在宫殿里,叛军会来杀你们,其他人在后面尽量表现出恐惧,我现在需要三名……还是四名宫女吧,出来记一下你们的台词。”
  有台词的可以多拿钱,所有换好衣服的人都纷纷往前挤。
  “我之前演过女老师,会演戏。”
  “我可以,我之前跟楚歆琪搭过戏,也没问题。”
  “我就是电影学院毕业的,找我吧。”
  明昭不甘示弱,努力地往前挤,自认为比其他人都更有优势:“我演过女主角,也拍过其他戏,我的台词基本功绝对不会有问题。”
  女主角?
  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周围的女人都不可思议地打量着她。
  长得是挺标致,看她也不像是经常跑龙套的人,看她的气质,确实像是演过女主角的人。
  只是,都能演女主角了,怎么会跟大家一起来跑龙套?
  导演助理眼前一亮,以为自己捡到宝了,脸上的笑容都更加灿烂:“好的,那你还有你、你都过来,我给你们讲一下词。”
  旁边的女生得意洋洋地享受着周围人羡慕的眼光,明昭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之前当女主角的春风得意。
  跟在助理身后,其他两个女人都对她很客气,又是问拍戏经验,又是问她拍的是什么剧,只有一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女生理都不理她,甚至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鄙视。
  “演过女主角又怎么样?不还是来跑龙套?”嫌弃地翻了个白眼,女生扶了扶头上略重的假发,“真要有演技,就不会来跟我们抢饭吃。”
  明昭:???
  这两天明昭注意过这个女生,她长得不算是好看,中规中矩的大众脸,却有很多剧组都会抢着要她。
  前天,她光是一天跑了五个剧组,演了六场戏。和所有人都不亲近,每次回来都只是坐在角落看手机,直到下一次有剧组来招人。
  听说她的片酬都是1000块起步,是影视城有名的龙套。
  “你,你!”明昭被她怼得哑口无言,心里想了不少反击她的话,但怎么都骂不出口。
  越想越委屈,越想越难受,最后倒是把自己给难受哭了。
  大家都不认识,怎么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敌意啊。
  见明昭开始抹眼泪,女人也不心软,继续挖苦她:“我怎么?说不过就哭?呵呵,你不会指望我跟你道歉吧,我可不是你家里人,会特意照顾你的情绪。”
  女人字字珠玑,把明昭说得眼泪都不敢流了。
  谁说我不会演戏?等会就让你见识下什么叫女主角!
  止住了眼泪,明昭大跨步地往前走,与她并肩,红着的眼睛充满了挑衅意味。
  没了麻麻的保护,羽毛还没有长全的雏鹰总要试着自己飞翔,就算跌得粉身碎骨,也要迈出离开巢的第一步,否则就只有饿死……
  刚下飞机,冯梓懿和樊子晴就分成两路,重新踏上了去加拿大的班机。
  樊子晴的试镜和他录《绝地求生》的时间撞了,只好提前分开,等冯梓懿录完节目再回来。
  冯梓懿就是个出门不带脑子的傻狍子,跟樊子晴比起来,他才是最有可能整出幺蛾子的人。
  所以姜舒最后是陪他去录了节目,让樊子晴跟聚星在美国的分公司经纪人去试镜。
  加拿大的北部提前进入了冬季,被冰雪覆盖的山林是他们第三站要拍摄的地点。
  目睹了野生的狼和驯鹿在山林里奔跑,也看到了冯梓懿他们在被河水浸湿衣服后艰难生活的过程,虽然出了一些小意外,但整体来说,这一周的拍摄下来还算顺利。
  就连节目组导演都夸冯梓懿是个鬼才。
  那天,几个嘉宾说要砍木柴,结果冯梓懿活生生用一把小斧子把一棵树给砍断了。
  最后又在几个嘉宾的注视下,他淡定地从鞋底里掏出了一只塑封袋,把里面的钱全都放在树桩上,还压了块石头……
  砍断了树,又用树做成的纸赔给树,也只有冯梓懿这样脑洞清奇的人能想到了。
  回美国的飞机上,冯梓懿看着手机里樊子晴的照片,一遍又一遍地叹气。
  “万一这次她还有吻戏怎么办?”
  “我不在她身边这几天,她会不会认识别的男人?”
  “她要在美国拍多久?回来还爱我吗?”
  “完了完了,我右眼皮一直跳,子晴她肯定不爱我了。”
  冯·怨妇·梓懿脑补出了各种樊子晴抛弃他的画面,连姜舒都不知道,反射弧一向巨长的他是怎么了,竟然变得这么敏感多疑。
  不就是樊子晴吻了他吗?也没说跟他在一起,怎么比谈恋爱的小男生还患得患失?
  靠在座椅上,姜舒往后翻了一页杂志,淡淡然道:“这次拍的是科幻片,没有吻戏。而且子晴只是演个配角而已,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拍完。”
  凭樊子晴的水平还当不了这种大制作的女主角,女配角的位置都是看在刘鸿的面子上才捞来的。
  姜舒看过一部分剧本,讲得是一行人去外星探索的科幻片。樊子晴在里面的角色是里面一位科学家的女儿,亲情的戏份偏多,没有什么感情戏。
  而且听说这次找到演员里,有不少都是有真才实学的科学家,阵容强大,并不是只走荧幕效果的流量电影,片方确实是用了心的。
  下飞机后,姜舒跟分公司的经纪人打了个电话。
  经纪人:“子晴的试镜通过了,过几天就能进组拍摄。”
  姜舒礼貌地感谢道:“谢谢你啊,这几天辛苦你照顾她,她现在在酒店吗?”
  “没有,这几天她都在麻省理工大学,跟那里的教授取经。”
  冯梓懿睁大了眼,倒吸一口凉气,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我怀疑你在开车,但是我没有证据。
  快步走出到达大厅,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要见到樊子晴。
  经纪人在电话里一直夸樊子晴,说:“这小姑娘很好学,看剧本里有很多专业性的知识,有空就去找一起拍戏的教授请教,回来还做了笔记,啧啧,她在国内的学习成绩一定很好吧。”
  姜舒:???
  听经纪人这么夸子晴,她都不好意思告诉他,其实樊子晴连大学都没考上……
  “嗡嗡……”
  在去麻省理工大学的路上,盛博淞打来了电话。
  每天上午九点,他都会给自己打一通电话。
  出道后,他的工作也增加了不少,但养成了每天都而给姜舒打电话的好习惯。
  有时候是简单的几句寒暄,有时候是一个多小时的谈心,相隔几万公里,他的声音总能让她莫名地放松。
  姜舒:“喂?”
  盛博淞神秘兮兮地捂着话筒,尽量挡住周围的声音,说:“你猜我现在在哪?”
  “剧组,”姜舒想也不想就回了一句,“你去找明昭了对吗?”
  果然,什么都逃不过姜舒的眼睛。
  盛博淞“嗯”了一声,眼神里面的兴奋黯淡了不少。
  美国的白天是国内的夜晚,今晚明昭要参与拍一个大场面的镜头,所以盛博淞特意过来看看她。
  盛博淞了解姜舒,知道她有多在意明昭最近的情况。
  刘鸿和姜舒都是嘴硬心软的性子,嘴上说着不管她,其实私下里都会注意她的情况。
  明昭接到那份群演的角色时,刘鸿安排在附近的人就已经告诉了他,这小半个月她拍的戏,刘鸿都看在眼里,却依旧无动于衷。
  自己已经离开了影视城回公司工作,却还把她留在那继续跑龙套。
  姜舒坐直了身子,装作不在意地问:“她现在怎么样了?”
  说到底她也是自己手底下的艺人,当初是她坚持签的她,心里多少有点舍不得抛弃。
  盛博淞挠挠头,说:“算有进步吧,只是感觉距离一个演员的标准,还是差了很多。”
  明昭最近一共跑了三次龙套,每一次过程刘鸿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听他说,明昭确实有了变化,不在乎接到的角色有多困难,只是娇气的性格没有太大改善,演戏的时候怎么都做不到专注。
  分明导演们也给了她说台词的机会,但都被其他人抢走了。
  没办法,没有别人优秀,只能被别人抢走饭碗。
  姜舒还以为会有什么好消息,听盛博淞这么说,只是失望地叹了口气。
  看来明昭确实改变不了了,还是解约吧,对大家都好。
  姜舒:“行,我知道了。这么晚了,你快回去休息吧,等我回去跟她谈解约的事。”
  “要不,再给她一个机会吧,”盛博淞看着远处正在换衣服的明昭,有些不忍心,“进步都需要一个过程,说不定给她一两个月的时间,她就能吃苦了。”
  挤在一群人里,明昭飞快地往身上套衣服,也不在乎自己的衣服,一股脑地往头上套。
  嘴里不停地重复那两句话,如同一个莫得感情的复读机。
  她这次好不容易分到两句台词,可不能再搞砸了。不知道该怎么表现台词里的感情,只能一遍遍地重复,仔细体会。
  她要证明自己可以的,就算是从龙套做起,她也是有实力的演员。
  看着窗外过往的景,姜舒淡然道:“但愿吧。”
  挂断了电话,盛博淞和其他场工一样站在外面,空气里混杂着焦土和马粪的味道,点燃火把,滚滚的黑烟一股股向上涌。
  呆会要拍的是战争的场面,士兵们在城外打仗,而武林里的反派势力派出了刺客来捣乱。
  明昭要扮演的就是刺客,难得有要吊威亚的戏份。
  “今天,就是你们的死期。”
  “杀掉那个骑马的男人。”
  明昭嘴里不断地重复这两句台词,拿起那块黑色的面纱蒙在脸上,心里莫名地紧张起来。
  那个一直抢自己戏的赵楠今天破天荒地没有跟自己抢,老老实实地和其他群演一起拍打斗的部分。
  没有台词,赵楠十分悠闲地看着一会要拍摄的场面,双手插在腰间,像是巡视着战场的将军。
  马上就要开拍了,上场前,明昭从赵楠的身边经过,狠狠地剜了她一眼。
  被她抢了好几次戏份,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把,掂量着手里的宝剑,明昭得意地勾了勾嘴角。
  “你以为这个位置给你,你就能表现得很好吗?”赵楠冷冷地说了一句,“你只是浪费属于别人的机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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