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撸书斋 > 都市 > 飞逝丛林 > 第21章
  丛林没有想过,七天七夜会如此漫长。
  仿佛经历了一场长途旅行,跋山涉水到最后,除了枯萎的风景,只剩身心俱疲。
  已经是第八天的清晨五点,按照约定,黎商岩该放她走了,这段关系也该就此结束了。
  窗帘被拢得很紧,卧室内幽暗森冷。丛林侧着身子想起床,然而腰肢还被旁边的男人紧紧箍着。她知道黎商岩是醒着的,所以轻声道:“黎先生,麻烦您松开,我要走了。”
  黎商岩松开手臂,顺便把她从床上扶起来,慢条斯理给她穿衣服:“才五点钟,现在回学校?”
  “我回家。”丛林几乎是从黎商岩手里抢过自己的衣服,胡乱潦草地往身上套。
  “回家?”黎商岩笑了笑:“你消失了整整一周,除了室友打过电话,还有谁关心么?你妈怎么没打电话问问你在哪儿?”
  丛林态度冷硬:“就算我妈不关心我,又跟您有什么关系。我想回家吃饭,您应该管不着吧?”
  她现在已经不畏惧黎商岩了,在他面前说话也变得有气势起来。连被他百般花样折磨的这一周都能熬过来,还能有什么可怕的。
  “翻脸还挺快。”黎商岩倒也不恼,只是看着她一边赌气一边扎头发的模样,愈发觉得……喜欢。
  喜欢这个词来得有些突然。
  或许是一时间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汇来代替了,所以才将这种感觉称为“喜欢”。
  黎商岩蓦地又想起那天晚上,小姑娘红着眼眶在车里冷冰冰地质问——“黎先生,您不放我走,是因为喜欢我吗?”
  如果不是因为这句质问,他甚至压根就没想过要放丛林走。事实上,他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找过仝凯丽了,更没有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那些女人和丛林比起来,总归是少了点意思——丛林脸皮薄,羞耻心重,在床上被他一两句话就能弄得面红耳赤,羞怯又不甘的神情分外勾人。
  黎商岩知道丛林不是个单纯的女孩,单纯的女孩绝不会蓄意勾引有妇之夫,也不会像她这样藏着一肚子心事缄默不言。但纵使如此,他还是莫名觉得丛林身上有种别的女人学不来的纯,纯得像小羔羊,惹人怜爱。
  正是因为丛林那句质问,黎商岩才改了主意,决定放她走。如果他真的对这个二十岁的小姑娘动心上瘾,那未免太可笑。
  丛林进了卫生间洗漱,动作很迅速,没有半分拖延。她走出来时,密卷的睫毛上还挂着湿.漉漉的水花,眼里似蒙着朝雾晨露。
  她看起来,似乎迫不及待离开。她甚至没有和他道别,直接背着书包快步走向卧室门外。
  “送你回家。”黎商岩跟在她身后:“现在太早了,不方便打车。”
  丛林回过身,定下脚步:“我坐公交,就不麻烦您送我了。”
  她语气决绝得很,甚至隐隐藏着对他的厌恶——只怪他这几天把她欺负得太狠了。
  黎商岩驻足原地,没再跟着她。
  *
  十分钟过后,黎商岩开车出门,本想去往公司,却途径公交站,再次看到了丛林。
  现在还不是高峰时段,公交车隔十五分钟才会来一趟。此刻丛林等待的那辆13路公交车恰好到站,于是她跟在两个老太太的身后排队,上了车。
  13路公交车很快便关闭了车门,驶向前方。
  黎商岩鬼使神差地跟着公交车的方向开过去。他本来是想去公司的,和13路公交的路线并不顺道。
  清晨道路尚未拥堵,公交车司机开车开得舒心,也开得明显超速。丛林旁边没坐人,于是她打开车窗,让疾驰的冷风迎面灌来,清醒头脑。
  终于和黎商岩结束了关系,她既没有想象中的如释重负,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这一天平淡得和以往那些平淡的日子毫无区别。丛林想,大概是被囚.禁玩.弄的这七天已经消耗尽了她的所有精力,让她现在只剩乏累,没心情再去爱与恨。
  没多久就到了她家那一站,但她没下车。
  黎商岩以为她是在车上睡着,坐过站了。又过了五站路,终于看到丛林下车。原来她不是坐过站,而是专程要去法严寺。
  法严寺不算临城有名气的寺庙,不仅地理位置偏僻,还常年未加以修缮。这座小庙看起来衰败而残破,灰蒙蒙的,与临城的繁华奢靡格格不入。
  临城本地人很少到法严寺拜佛求神,他们往往会去城北那座辉煌巍峨的普度寺。但丛林喜欢法严寺,甚至偶尔会在法严寺从清晨待到日落,不做别的事,就只是静听寺庙里的和尚们念诵佛经。
  黎商岩在法严寺外不远处停了车,却未下车。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等什么,总之是等了两叁个小时,大约到了上早班的高峰期,道路上车流人流量陡增,就连清冷寂静的法严寺门前都多了不少过路人,这时候丛林才踱着步子慢慢走出来。
  被囚.禁整整一周,丛林明显消瘦了。她的脸颊本来还有点婴儿肥,现在生生瘦成了瓜子脸,加之面色苍白的缘故,看起来更为娇弱病态。
  这些天她不肯好好吃饭,吃什么都说没胃口,每天又被迫激烈运动,想不瘦才难。
  她眼眸里的神色比以往更宁静清寒了。以往只是一湖静谧秋水,现在这湖水却凝成了冰。
  丛林没有注意到黎商岩的车。临走前,她依依不舍地在法严寺门口静站了许久,直到一位年轻和尚持着大扫帚清扫寺门枯黄落叶,她才移开脚步,渐渐远去。
  黎商岩人生第一次体会到“落空”的感觉。
  他的人生过得太顺风顺水,出身名门望族,年少时学业有成,年轻时在生意场已然赫赫有名,中年时更是叱咤商界。在物质方面他从来不缺什么,出手阔绰程度令人咋舌,然而在感情方面他太淡漠,从未真心实意对谁付出过感情,也从未想过得到谁真心实意的感情。
  感情这种东西,对他、甚至对整个黎氏家族而言,都只是可有可无的,完全不必费心经营。
  *
  临近中午时分终于出了太阳,虽然算不上暖和,却格外明媚耀眼。
  居民楼下几个大婶正围着剥毛豆,其中一个抬头见到了丛林,便笑眯眯打招呼:“木木回来啦?你妈昨天下午还跟我说,你都一周没回家了,肯定是学校里事情太多,忙得转不开身。”
  丛林心下一阵暖意流过:原来丛琴娇这女人也不是完全不关心她在外面是死是活。只是怕耽误她忙要紧的事,所以才没有打电话来关心。
  于是丛林温和地笑着应答街坊:“上周确实比较忙。”
  大婶摆了摆手,语气欢欣:“快回家吧,你妈今天买了筒子骨煨汤,这香味一楼都能闻到。”
  “嗯,那我上楼了。”丛林突然发觉,恋爱以后的丛琴娇变可爱了——
  丛琴娇以前只顾赌.博,很少和街坊邻居打交道,甚至连住在正对面的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而自从和高顺远恋爱后,丛琴娇也开始像许多中年女人一样,乐于围在一起聊聊家常、侃侃闲话,偶尔还会聊八卦。虽然聊八卦不太好,但总比赌.博强半毛钱。另一方面,丛琴娇现在变得越来越贤妻良母,厨艺大有长进,做一桌好菜完全不在话下。
  这样挺好的。
  虽然高顺远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丛琴娇喜欢,丛琴娇和他在一起过得开心幸福,这就够了。
  丛林怀着某种不知名的愉悦与安逸踏实感,拎着一大提丛琴娇爱吃的糕点回到家里。
  家里很干净,想必是高顺远打扫过。这个男人爱干净整洁,不仅把自己收拾得体面,把家里也收拾得有模有样,终于像个正常的家。
  “我回来了,”丛林难得没有横眉冷对高顺远:“高叔叔,我妈在厨房吧?”
  “在呢在呢,”高顺远和丛林一同走进厨房,边走边笑盈盈说:“一周没回家,你妈可想你了。”
  丛琴娇听到动静就转过身,手里还握着那柄大汤勺:“木木——哎哟,怎么突然瘦了?脸也冻得煞白,该不是又病了吧?”
  “不是,妈。我没生病,就是这周太忙,没睡好觉有点累。”丛林像个期盼得到表扬的小孩:“而且有个好消息告诉你,我现在和黎总断干净关系了,以后不会再当第叁者了。”
  话说完,厨房里骤然僵冷了半晌。
  丛琴娇回过神,笑呵呵说:“好事,好事!中午奖励自己多吃一碗饭,把瘦的几斤肉补回来。”
  高顺远也赔笑:“挺好的,是该这样!”
  然而他们的眼里分明写着失望与不理解。
  丛林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高兴过头了,忘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她觉得很好的事,丛琴娇和高顺远未必觉得是好事。恐怕他们还指望着她继续攀附金主,当一棵供他们赌.博的摇钱树。
  听到她说的这几句话,他们不失望才怪。
  “那……我先回卧室了。”丛林本来还想给丛琴娇一个惊喜,告诉她赌债已经全部由黎商岩还清了。但想想说这些话也没必要,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丛琴娇肯定还会继续赌.博继续输钱,并且继续欠债。这就是个该死的死循环。
  “去吧,”丛琴娇也有些局促尴尬起来。因为女儿刚才显然看出了她眼里写着的失望。并且,她让女儿又一次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