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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重回90之人生赢家 > 重回90之人生赢家 第101节
  这人情绪不外露,每日顶着一张扑克脸,别人都不敢跟他说话。
  他刚才这样的表述,已经证明他对林晓非常欣赏了。
  第95章
  日子如流水一般过去, 又过了一个多月,林晓已经完全适应了在c大的生活。
  而她也终于找到一个周末,在elma的陪同下去商店买了一些食材。
  回宿舍后, 她做了一顿简单的饭菜:米饭和宫保鸡丁。
  米饭还没什么,反正全世界的口味都差不多。
  而宫爆保鸡丁就不一样了。
  还没有出锅,它的香味就溢满了整个楼道。
  虽然elma已经机灵地提前关了门,但一道门压根拦不住对美食无比渴望的学生们。
  他们前仆后继来敲门, elma去开门, 对方直接就说:“太香了,不管你们在做什么都给我分一口行吗?”
  elma:“不行, 我还不够吃呢!”
  但她拒绝的只是第1个人, 接着就有第2个,第3个一直到第7第8个同学,每个人的诉求都一样:
  尝一口, 只要一口,一口不行半口也行。
  他们只想尝一尝, 这么香味扑鼻的食物到底有多好吃。
  林晓也很无奈,毕竟人家都是真心诚意地过来请求的。
  她把所有人都让了进来,给每个人夹了一块鸡丁。
  elma看着锅里的鸡丁越来越少, 越来越少,终于忍不住说:“林晓, 这是你给我做的,怎么都分给别人了?”
  林晓就笑, “好了好了,以后有机会再给你做就是了。”
  而此时,屋子里就响起了一阵惊叹声,“太好吃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elma这才发现,除了她自己,别人的嘴巴里都嚼着鸡丁呢。
  她也赶紧往嘴里夹了一块鸡丁,鸡丁刚刚进入嘴里,一股浓郁的复合香味便溢满了口腔。
  elma迫不及待地咀嚼,一面眯起眼睛来望着林晓,含浑不清地说:“好吃,林晓,你可太厉害了!”
  于是,这一顿饭本来应该是两个人吃,最后就成了七八个人一起吃。
  当然了,由于食材有限,每个人只能分到一两口,不过这已经很能让学生们满足了。
  吃了这顿饭,他们才知道,自己平时吃的汉堡薯条牛排到底有多乏味单调。
  如果能天天吃到这样的饭菜该有多好!
  有几个胆子大的人便提议,“林晓,我们每个月给你交伙食费,你做饭的时候能不能多做一点呀?”
  听了这话,其他人都纷纷点头,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林晓。
  谁知道,林晓却慢慢地摇了摇头,微笑着说道:“恐怕不行呢,学业太繁重了,这次也只是突然有时间才做了,可能以后不会经常做的。”
  林晓想得很清楚,这事可不能答应。
  她是来上学的,又不是来做饭的。
  再说,如果收了人家的伙食费,做饭就成为一种义务,到时候量大了量少了,好吃不好吃的,都是麻烦。
  学生们也知道自己这是强人所难。而且林晓说的也是实情,c大的课程本来就紧张,经济学又是数一数二地优势学科,课程安排得就更满了。
  人家林晓大老远从华国来是来学习的。
  所以他们也不好在说什么。
  不过,大家到底是舍不得口腹之欲,临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希望林晓做饭的时候务必叫他们一声。
  其中有个满脸青春痘的男孩子对林晓说:“你只要给我尝一两口,我带很多很多礼物。”
  林晓觉得,偶尔这么一次两次的还行,于是便答应了。
  大家也算有所斩获,带着满足的笑意离开了。
  送走了大家,林晓回头一看,便看到了elma哀怨的眼神。
  后者摸着瘪瘪的肚子,说:“林晓我都还没有吃饱呢,都被他们给抢完了。”
  因为这件事,林晓又出名了。
  大家都在传说着一个美食故事:曾经被大魔王菲利普教授给过a+的来自华国的交换生林晓,她做的菜有魔法,简直是世界上不可多得的美味。
  那些有幸尝过一两口的人,信誓旦旦地说,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
  而那些没有那么幸运的人便非常遗憾,每次看到林林晓走过来,都用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这倒不说了,甚至食堂的厨师们都纷纷问林晓是怎么得到美食魔法的,弄得林晓哭笑不得。
  而且因为成绩优秀和做饭好吃,林晓逐渐的被学校的同学们熟知,大家对她越了解,就越对她越友好。
  后来,只要她出现,就会有人主动过来找她打招呼。
  爱丽丝看见了好几回,恨得牙根儿痒痒。
  她上回对林晓放了狠话,说自己很快就会超过对方,可又是半个月过去了,她不仅没有实现诺言,而且也不知道是太过紧张还是特别想赢的缘故,她的成绩反而没有以前好。
  甚至有一门课的作业她只得到了b,a+更是不可能。
  而林晓就跟有魔法似的,门门功课都是a+。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表示惊奇,后来也就习惯了,反而林晓要是哪一天得不了a+,大家才觉得不可思议呢!
  而爱丽丝觉得,自己的风头很快就要被林晓全部抢走了。
  -
  学业差不多进了正轨,林晓也就能腾出手处理别的事情。
  这一天她给书店老板打了个电话。
  对方听见是林晓打来的越洋电话,接电话时都抑制不住自己的惊喜。
  自从林晓出国以后,他可没少和朋友熟人显摆,说和他合作的一个小朋友,现在已经去了美国做交换生了。
  还说他的书店很快就要把生意做到外国去了。
  就在刚才,他还收获了一波羡慕呢。
  林晓问起吴秋儿做的生意怎么样。
  书店老板说:“你的眼光挺好的,这个小姑娘虽然和你没法比,不过也还行。她现在每个月能完成1万块钱的销售额。”
  林晓也觉得这个销售额很不错了,毕竟吴秋儿和她不一样。
  且不说前世的职场历练,就说这一世吧,她也是从高三就开始卖书了。
  而吴秋儿不同。
  认识林晓之前,她还是家里的乖乖女呢。
  这才不到两个月,吴秋儿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
  林晓一开始还怕吴秋儿适应不了、耽误了书店老板的生意,现在一听后者这话就放下心来。
  她问书店老板,“上次跟您说的要把书卖到国外来,您是怎么想的?”
  书店老板说:“我当然愿意了,可是困难也很多,首先运费咱就承担不起呀。”
  林晓:“我并不是说要把纸质的书邮寄过来,老板您有没有想过做电子书?”
  电子书?
  书店老板有些懵了,半天没有说话。
  林晓解释道:“就是把书的电子版权买过来,然后就像以电子版本的方式来传播售卖,就有点像光盘,但是比那种形式更加简单。”
  这样的话不会涉及到运费,甚至不用印刷费,不仅方便而且能降低成本。
  实质上除了版权费和排版费以及平台费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成本。
  林晓不确定现在有没有平台费这个说法,反正就是那个意思。
  电话那头静默了,好几分钟之后才传来一声叹息,“林晓,这个世界归根结底是你们的。”
  这是一位伟人的话,没想到被书店老板在这样的情景下引用了。
  林晓扑哧一笑,“没想到您还挺能引经据典的嘛!”
  书店老板也笑,“当然啦,我自己就是开书店的,没点文化怎么行呢?”
  不过,玩笑归玩笑,他是由衷地佩服林晓的脑袋瓜子。
  林晓这个人实在是太适合做生意了,别人想到的她当然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她也能想到。
  比如说这个什么电子书,他都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词。
  人家林晓不仅提出来了,还把好处都掰开了揉碎了地跟他说了。
  林晓听着电话那头接连不断的夸赞,悄悄觉得汗颜。
  其实这并不是她自己创造的,而是沾了重生的光。
  十几年之后,电子书要比实体书卖得好的多得多。
  至于她自己,只不过是把未来大佬们的想法提前几年说出来而已。
  听书店老板的话音还挺支持这个想法的,林晓放下心来。
  不过她不在国内,版权商谈以及制作电子书还是要书店老板搞定。
  林晓把自己事先设想的和各种注意事项说了一遍,书店老板也不是个笨人,很快就听明白了。
  他说:“这么的吧,你给我一个月的时间,下个月的这个时候我们再通电话。”
  林晓说好,便挂了电话。
  她也没有闲着,先去了一趟微机室,查阅了网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