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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贪财如命[快穿] > 贪财如命[快穿] 第262节
  而赵文汐呢,虽然是胎穿过来,内里是个成年人,但身子小,再加上未穿越前,她是个写手,作息不良,半夜不睡,日上三竿才起床。
  再加上阿锦和赵文汐的年纪相差的大,日常也玩不到一起,自然不常见。
  “大,大姐。”赵文汐本来是一路小跑而来,但看到阿锦后,立刻就停住,有点结巴的叫了一声。
  她是有点害怕这个长姐的,哪怕没有亲眼见到,但光是听丫鬟们私下里讨论,她处置丫头婆子的手段,就知道,她的这个长姐这是个如凤辣子一般的人物,而且比凤辣子更厉害,更有手段。
  先入为主,自然是有点害怕,要知道她上辈子也就是个寻常人,如今胎穿过来,也还不能摆脱小市民的心态,自然不敢和这种心机深沉有手段的人去打交道,以免被她察觉到不妥的地方。
  毕竟她虽然是胎穿,但先前几年是没有前世的记忆,也就是被拐之后,才慢慢的苏醒了以前的记忆身份。
  受到这些记忆的影响,她的一应行为和以往也有点不同,纵然小孩子是一天一变一个样,赵文汐也不敢赌。
  她可是知道古代人的迷信,万一真的被看出点什么,到时候别把自己当成妖魔鬼怪给烧了。
  所以,
  赵文汐别说是躲着阿锦,就连素日亲近的郡王妃,她也来的不那么勤快,也刚好郡王妃有孕,精神不济,也就没有发觉小女儿和自己有点生疏了。
  不过虽然生疏了一些,但先前几年的母女情分可不是假的,知道郡王妃早产,自然也忙忙的赶过来。
  “福安来了。”
  阿锦对这个穿越过来的便宜妹妹倒是没有什么恶感,虽然她们姐妹之间的待遇,是天差地别,但那也都是便宜爹娘的不是,和赵文汐没什么关系,再说了,赵文汐对赵元锦这个长姐,姐妹情虽然一般般,但到底不曾害过原身半分,甚至在原身被便宜爹娘推出去和亲的时候,她还曾求过情。
  只是她虽然受宠,但在这种事上,便宜爹娘可不会听一个七岁孩子的话?更不用说后来,圣旨下达,更无更改的余地。
  后来,也是她把原身从吐蕃救出来。
  “大姐,我想进去看看娘亲。”赵文汐听着里面一声声的叫喊,很是有些担心,一张漂亮的小脸都要皱在一起了。
  “福安,我知道你担心母亲,不过你太小,不方便进去”阿锦没答应她的要求,“……再者,你即便是进去,又不是医者,也帮不上什么忙,说不得还会添乱。乖乖的呆在这里,母亲不会有事的。”
  这是真的,
  因为按照原身的记忆,便宜娘不会有事,生下的孩子虽然落地一度没了气息,但经过李太医的抢救,还是活了下来,虽然是病歪歪的,但一直到原身远嫁吐蕃之前,他也都还好好的活着。
  至于有没有长大,原身还真的不知道。
  第292章 穿越女的炮灰姐姐7
  赵文汐一路而来, 心里本来担心的不行,她虽然没见过, 但先前也看了那么多的小说,也知道古代女子生产有多残酷,现代医学如此发达,还有人难产而亡,更何况是医疗缺失的古代呢。
  不过看到长姐如此淡定沉稳的模样,莫名的, 她的心也就定下来。
  郡王妃是早产,自然很是受了一番苦楚,从天亮到天黑,孩子才生下来。
  就着还是她虽早产,但胎位却正, 而且不足月的孩子, 胎儿小,再加上她本身也有过生产的经验, 这已经是生的快了。
  “情况如何?孩子可生下来?”已经回来的便宜爹逸郡王,见稳婆出来,立刻上前一步, 急声开口说道。
  这话听得赵文汐翻了个白眼,虽然她知道世情如此, 但心里对这个素日里宠爱她的爹,还是有了些微词。
  倒是阿锦,表情稳稳的,毕竟世道就是如此,放到开放的现代里还有,更何况是在注重三常五纲伦理的古代, 在这里讲人权,讲平等,是不现实滴。
  稳婆却笑容满脸的道:“恭喜郡王爷,贺喜郡王爷,喜得麟儿,小公子和郡王妃母子平安!”
  “好。”逸郡王今年已经三十有六,放到这里,年纪已经大了,成婚早的这个年纪做祖父的都有,如今他又得子,很可能是老莱子,且还是嫡子,自然是欢喜不尽。大手一挥,扬声说道:“阖府上下月例翻倍!”
  他这话一说出口,在场的丫头婆子自然跪了一地谢恩,个个面露欢喜之色。
  “小公子如何?”逸郡王又开口问了一句。
  稳婆听着,脸上的欢喜倒是淡了一些,
  小公子一生下来她看了一眼,心里就已经有数,她接生孩子好几百,孩子好不好一眼也能瞧出来。小公子轻飘飘的,补足四斤,脸色也有点发紫,身形更是瘦弱的跟猫儿一样,连带着哭喊声都有些少气无力,来日未必能养得活。
  不过这话她可不敢和逸郡王说,不是摆明扫兴吗?
  因而,斟酌了一下词,才开口回答:“回郡王爷的话,小公子因早产的缘故,身子骨有些瘦弱,李太医检查后说日后可能要好生将养才成。”
  不怕的,像是她们这样的人家,什么珍奇的药材不拼没有,日后精心养着就是,再说了早产的孩子,他又不是没见过,赵文汐和赵文瀚也是早产所生,生下来也是如小猫儿一样,如今不也养的健健康康,活泼又伶俐吗?
  逸郡王的眉头皱了皱,不过很快就想通散开了。
  很快,
  就有上了年纪的婆子过来回话,说是已经打理妥当,小公子已经抱到隔壁耳房内,若是逸郡王想要过去瞧瞧,现在就可以了。
  老来得子,逸郡王早就盼着呢,立刻答应下来,抬脚就跟着婆子进了屋子。
  看的阿锦不由面露讽刺之色。
  还说是什么恩爱夫妻?别膈应恩爱这两个字了,打从稳婆出来报讯儿,逸郡王这话里话外都是在担心孩子,至于她那个便宜娘,只听了母子平安四个字后,便再也不过问了。
  为了讨好这样一个男人,就主动的提出,让亲生女儿嫁给一个足以做她祖父的老男人……
  还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
  阿锦可一点都不同情便宜娘,不过她心里没什么感觉,倒是赵文汐心里却别扭极了。
  “爹爹,你怎么都不问问娘亲如何?”
  一张玉雪可爱的小脸,越发纠结在一起,很显然,她也想到了这一点,并且很为郡王妃鸣不平,借由自己现在年岁小的优势,拉了兰逸郡王的衣角,刻意装的比往常更加奶声奶气的声音,越发软绵,只是说出口的话,却让逸郡王不自在极了。
  院子里的气氛也有一瞬的凝结。
  “稳婆刚才不是说了吗?母子平安,也就是你娘亲没什么事。”逸郡王虽被问的有点不自在,不过很快也就反应过来,毕竟这个人,从来都不是什么专情之人,哪怕现在和郡王妃能称得上一句恩爱夫妻。
  但‘恩爱’两字也要打个折扣,说是恩爱,不过说是敬重来的恰当一些。
  在逸郡王的心里,就从来都没有‘守身如玉’这四个字,甚至在郡王妃怀孕期间,还又收了两个年轻貌美的通房,年纪也没比阿锦大几岁,就是前不久,还有下头的人讨好,送来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
  ……
  相对于逸郡王对孩子的关心,而赵文汐对郡王妃的关心,阿锦在得了母子平安的消息后就离开了。
  作为女儿的孝心,守了这么长时间,也尽够了。
  况且她这里还有事没做呢。
  便宜娘虽然母子平安,但并不代表事情不追究,她素日静养好好的,没出过一点的差错,如今却因陈嬷嬷的孙女多事,而闹得她早产,这件事总要分说清楚。
  一个小丫头,心和胆子养的这么大。
  这么性子的丫头,府里可用不起。
  阿锦对那个叫玉簪丫头的处置已经定下来,这次即便是有陈嬷嬷,也保不住她,更何况陈嬷嬷保不保得住还要看她那个便宜爹对便宜娘有多少情意?或者说他的这份情意能值多少银子?
  还有那个陈管事,本来想着他聪明一些,自己看在便宜娘的面子上也就不计较了,既然他非要想不开的找事,自己就成全他。
  “维夏,去叫耿升过来。”阿锦一回院子里,就立刻开口说道。
  维夏听到这话,顿时心里一禀,也不敢多说什么,应了一声就去了。
  盏茶的时间,
  就见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躬身走了进来:“小人耿升见过县主。”
  “行了,起来吧。”这个耿升说起来还是她从便宜爹的书房那边挖过来的,倒不是家生子,而是自卖入府里,性情沉默寡言,人却颇为能干,阿锦对其很是满意。
  算得上是阿锦的一员心腹。
  “你等会回去,就点一下人选,要人高马大的,有把子力气的,小厮和婆子都要,二、三十人便可,明日辰时之前,在后门的小巷子里集合。”阿锦直接开口说道。
  耿升点头应答:“是,县主。”
  “对了,记得寻个打扣结好的,可不能再出现先前的情况,竟是差点让人跑了。”阿锦想到第一次检抄的时候因没经验的缘故,只想着给对方一个冷不丁,寻得人不得用,连个绳结都不会打,竟是让其中一个挣脱了绳索,险些给逃走了。
  耿升显然也想到这一处,立刻开口保证,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不过他也从阿锦这番话里知道了,这又是哪个做了恶却又没有藏好自己尾巴的倒霉蛋被县主捏住了把柄。
  瞧县主吩咐她的话,显然是王府里的老人了。
  这下可要栽了。
  不过他可也不同情这些人,毕竟先前作恶的时候就该想到有这一处的下场。
  ……
  一夜的好眠。
  第二天卯时三刻,阿锦就已经起身。
  梳洗打扮,今日她可也有一场仗要打,毕竟要动的人可不是旁人,而是陈嬷嬷,这人虽然不是逸郡王府里的家生子,但却是郡王妃带来的陪嫁嬷嬷,还是奶嬷嬷,素日里最是得到郡王妃的重用。
  便是王府里的大管家,见到陈嬷嬷也要客气三分。
  陈嬷嬷最大的靠山就是郡王妃,有郡王妃护着,便是逸郡王要动她也要寻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更不用说阿锦身为人女,无缘无故的动母亲身边的心腹陪嫁,一个弄不好,传出去,很容易就得一个娇纵跋扈的名头。
  阿锦虽不care这一点,甚至她觉得身为县主,即便是性子骄纵跋扈一些也没问题,像是原身那样被养成软绵绵,内敛羞怯,遇事只会哭的性子,在皇室里才是比较少见。
  尤其大梁的礼教又不苛责的情况下。
  赵元锦的性子真的是少数,她都不知道梁帝寻了这么一个软绵的性子,嫁到吐蕃,除了被人欺负之外,还有什么作用?
  当吉祥物吗?
  吃了早膳,阿锦就要开始秋后算账了。
  不过在算账之前,阿锦先去外书房见了便宜爹,总要给自己拉个同盟不是,毕竟郡王妃那边也需要有人应付。
  最佳人选自然是便宜爹。
  毕竟她那个母亲对便宜爹是一片情深,连亲生女儿都肯卖,更何况区区的一个奴才呢。
  阿锦抿了抿嘴唇,踏进了外书房。
  逸郡王虽然不理朝政,是个享乐的郡王爷,但素来喜好风雅,他的外书房说是叫书房,但占地面积可不小,比阿锦住的翠叠苑也没差多少,就是他的审美有点不咋地。
  人家的书房不是清淡素雅就是端正大气,就便宜爹的书房,是一派花团锦簇,阿锦真的是来一次伤一次眼睛。
  到处都是花,不过对阿锦来说,最惹眼的就是好大一片的夹竹桃。
  额……好看倒也好看,就是不知道便宜爹知不知道,夹竹桃全身都是毒,能死人的那种。
  应该是知道的吧?
  昨日里逸郡王喜得幼子,还是嫡子,虽然瞧了一眼,身子是弱了一些,但李太医也把过脉,说是只要日后好生将养,日后不要费心神自然能无碍,逸郡王本人没什么上进心,对这个老来的幼子自然也不会有很深的期望,毕竟已经有了聪明伶俐的嫡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