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撸书斋 > 历史 > 贪财如命[快穿] > 贪财如命[快穿] 第256节
  都是毕业多年的文明人,没必要学一些还在校的小年轻,玩什么分分合合。
  许绍风看着一年多未见,更加明媚大方的阿锦,心下微酸,他已经从宋瑞秋的嘴里知道,对方已经有了新男友,据说感情很好。他知道,自己不该去挖墙脚,有违自己这么多年来受教的教育,但他真的不想要放弃,难得他这么这么喜欢一个女孩儿,即便是他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也依旧忘不了对方。
  也害怕自己错过后,余生都是遗憾。
  张了张嘴,心底蔓延出一丝羞耻,“你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吧?”说完似乎有些不能适应这种话一般,眼睛撇开,不敢去看阿锦。
  “不用了,若非公事,我不喜欢和我男朋友以外的人吃饭。”阿锦摇头拒绝。许绍风这样子,她哪能不知道?对方这是已经彻底想通了,又过来寻求复合呢?
  可惜,原身对他有感情,所以会对他小学鸡似的追求方式感兴趣,点头答应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吃饭,甚至还推了几次未婚夫的约会,也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中,对许绍风的感情一次次的加深,才会在婚礼时候,许绍风一出现,只犹豫了一下,就跟着对方离开了。
  许绍风听到这话,眼睛黯然了一些,“其实我……”
  “那个,虽然打断人说话是有些不礼貌,但是我觉得我应该还是先把话说清楚。”拖拖拉拉,犹犹豫豫,这种词,很少会出现在她的身上,所以阿锦的话,果断而直接,“……虽然我这么说,可能是有点自作多情的嫌疑,不过,依照我们交往时候,我对你的了解,应该也没错的太过离谱。你今天过来,可能还是有些舍不下对我的感情。”
  “不过许总,你这反射弧度也太长了一些,我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你不会是才想明白吧。”阿锦对这话可不信,尤其是想到许母,哪能会没有任何动作?怕前脚知道他们分手,后脚就给许绍风安排相亲,当然,她并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南母也是这么做。
  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强。
  只是,这都分手这么长时间,前女友甚至已经开启新生活,也有了新感情,你这还凑过来,可就不合适了吧。
  赶着做那个什么三,这还是以冷静自持出名的许总监吗?
  “……喏,看到了没?”阿锦伸出右手,亮出了时越前几日才给她戴上的求婚戒指,在阳光下,布灵布灵的很是闪亮:“我没有邀请前男友参加我婚礼的嗜好,所以婚宴就不给许总发邀请函了,见谅。”
  这话说得没什么诚意,甚至细听下,还带着一股报复性的意味。
  许绍风听着阿锦这么直白的话,脸色先是白了一下,不过到底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倒没有胡搅蛮缠,只是走的时候,脚步似乎有点飘。
  搭着对方英俊的面庞,挺拔的身材,让不少过路的年轻女孩看着,脸上略露出心疼的表情。
  看向阿锦的目光似乎带了一丝谴责。
  怎么舍得这么帅的帅哥难过?即便是犯了错,看在脸的份上,只要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原谅一下下?
  对这些谴责的目光,阿锦统一无视了,都是不认识的人,为什么要被他们所影响?
  至于许绍风,
  虽然他的性格上可能有点瑕疵,不过人无完人,很正常,但她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若他还像原身记忆里那样凑过来的话,就只能说明原身对他不够了解。
  其实,就这一点上,阿锦是真的有点怀疑的。
  许绍风在明知道原身已经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却还一次次的凑过来,虽然套上了真爱,喜爱的壳子,但总觉得有点假。毕竟挖人墙角什么?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或者说,许绍风嘴里说得爱,也是有些飘的。
  若真的爱,就会为对方考虑,不会让自己爱的人为难,左右摇摆,最后让她的名声蒙上一层瑕疵。
  喜欢才是放肆,爱是克制。
  当然了,以上这些纯属阿锦的猜测罢了。
  而且事情发展到最后,责任最大的还是原身,犹犹豫豫,既被前男友再次吸引,却又没那个勇气,开口直接和未婚夫说分手,以至于拖到最后。
  不管于人于己都没什么好处。
  ……
  这次,或许是因为阿锦从一开始就拒绝的很干脆的缘故。
  所以,
  阿锦也只见过许绍风这一次,此后,便再也没有看到对方,倒是宋瑞秋,在阿锦的婚礼前,倒是来了一次。
  本来阿锦是不愿意见她,是她自己不顾婚庆那边工作人员的阻拦,直接闯了进来,脸上都是愤怒的表情,竟然指责阿锦心狠,居然伤害许绍风……额,她的话都没有说完,就自己跑了。
  原因也很简单,阿锦没废话,直接拿起手机,拨打了110。
  临走前还没网就丢下一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话。
  她这话说得也不觉得心虚。
  要知道,宋瑞秋过来劝阿锦可不是什么忽然间就明白,悔悟了,而是被现实打击到,更兼她的心思恶毒的缘故。
  要知道,许父和许母虽然在她的刻意的讨好努力下,是有些认可宋瑞秋,甚至看儿子这一年多心情都不是很好的情况下,还给宋瑞秋制造过几次机会,可惜许绍风对宋瑞秋实在没那个意思,也就那么过去了。
  但心里,
  许父和许母对宋瑞秋是有意见的,且不说她是寡妇,嗯,在许父和许母这种老一辈的人看来,宋瑞秋和吴学博虽然没有领证,但两人摆过酒席,那就是夫妻,更不用说宋瑞秋还生下了吴学博的遗腹子。
  若是让他们认宋瑞秋做干女儿,他们倒是义不容辞,但若是宋瑞秋想要成为他们许家的媳妇,那就有的说了。
  尤其是许母,婆媳是华夏几千年来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先前,南锦怡那般出身,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家境富裕的独生女,年轻又漂亮,就着许母还有意见,觉得阿锦性子娇气,更何况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在许母看来,那是绝对绝对配不上她优秀有出色的宝贝儿子。
  因此,
  她虽然一时点头,但心里却觉得是权宜之计,毕竟这一年多来,她给许绍风安排了不少相亲,都没成。
  许母有点害怕许绍风钻牛角尖。
  这才默认下来,到最后还主动制造机会,谁想到,她都做了这么大的让步,宋瑞秋却还不争气,没让儿子点头。
  想了又想,也明白了儿子的大概对宋瑞秋的照顾和体贴,估计还是因为吴学博的关系,便立刻反悔,而且下定决心,要给儿子寻个才貌双全,性情温柔又顾家的女朋友。
  而且行动力max的张罗起来。
  宋瑞秋知道后,简直要疯了,心里不知道骂了许母多少遍,但在许母跟前却还要带笑,说是自己辜负了她的好意。
  想了又想,宋瑞秋觉得,说到底,许母还是嫌弃自己结过婚还带着孩子,所以她做出一个荒唐又大胆的决定,就是让许绍风也结一次婚,而后她再想办法让许绍风离婚,到时候,大家都是二婚。
  谁也别嫌弃谁?许母就不会有意见了。
  不得不说,
  嗯,宋瑞秋的脑回路也是有点不正常。
  阿锦想到原身记忆里,南锦怡和许绍风婚后的生活,鸡飞狗跳,都是拜宋瑞秋和许母所赐。
  所以说,越想她越觉得南锦怡的脑子也是不清楚,这样的生活是她上赶着的。
  不得不说,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大家其实都差不多。
  幸好,她够聪明也够理智。
  阿锦弯了弯眉眼,看着镜子里,眉眼如画的自己,如是的想到。
  ……
  婚礼上,
  阿锦是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双方父母的见证下,被时越牵着手,踏进了自己另外一个人生旅程。
  这次,
  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丢尽颜面,更不会被人指指点点。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
  许绍风也不知道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思过来的,只是看着台上的一对新人,他的心有些疼,甚至脑子都有些错乱,觉得不该是这个样子,他不应该是躲在一角落,这么偷偷的看着。
  自己应该去带走锦怡。
  不过想到她对自己说的那些无情话,他也只能露出一个苦笑,在礼成后,有些失魂落魄的离开。
  他喜爱的女孩儿今天结婚了,新郎却不是自己。
  ……
  番外,
  十年后,
  许绍风今天提前结束了工作,几乎是掐着时间点,来到了民政局,他的妻子,再过十多分,就会变成前妻。
  民政局这个时候临近下班,前来办理业务的也没有,所以前后不过十分钟,他的结婚证就变成了离婚证。
  在拿到离婚证后,前妻是连句话都没说的就搭车离开。
  看着对方走的毫不犹豫,甚至一句话都没有,许绍风有点恍然,他和前妻虽然是相亲认识,但初始他们也是有很多话,纵然说不上恩爱,但也相敬如宾,有商有量,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一句话都没有呢。
  是宋瑞秋一次次的过来麻烦自己,还是他妈妈从刚开始结婚,就一遍遍催促他们要个孩子,还是在前妻生下女儿后,妈妈有些失望的神情,紧接着就是一遍又一遍催促他们赶快生二胎,给女儿添个弟弟。
  妻子却觉得孩子一个就够了,再多她也没精力去带。
  但妈却坚决反对,两人为此经常争吵。
  越想越脑子越混乱,到最后许绍风干脆不想了。
  反正也已经离婚,再想那么多也没用。
  许绍风刚离婚,婚房给了前妻,他也不愿意回家听许母的唠叨,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不知道何时来到了一个广场上,天色渐渐暗下来,商场门前的喷泉开始表演,些许水滴溅到他的脸上,带了些凉意。
  让他的思绪也清醒一些。
  忽而,他听到了一道软软糯糯的童音“爸爸,妈妈,你们等等我丫。”还带着可可爱爱的尾音。
  让许绍风不自觉的顺声看了过去,
  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孩子,生的粉雕玉琢,他手里拎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购物袋,里面装着玩具,不过很显然,这个袋子对他而言还是有些大,也不知道拎了多久,小脸已经红透,还喘着气,显然已经累了。
  看得人心生不忍,恨不能替他拎着东西。
  许绍风也生了这个心思,刚要开口,就听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小时宝贝,加油哦,妈妈在这儿等你呢。”
  立刻抬头看去。
  就看到阿锦就站在前方不远处。
  模样和他十年前在婚礼上见过的样子,没什么不同,岁月似乎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一点点痕迹,还是那般明媚灿烂。
  他抬了抬脚,想要走过去,开口打招呼。
  但才走一步。
  就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