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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精灵印 > 第111章 炽风燃血(3)
  第111章 炽风燃血(3)
  于是我告诉他我是皇子的身份,告诉他我与他合作进攻王城的计划,我极力让他相信我是一个充满和他一样的野心,想要致自己的哥哥于死地而抢夺他的王位的人。
  他终究记起了当年的屠刀下还有我这一只漏网之鱼,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完全相信我,他确实希望得到我的力量的帮助,只是这个在尘世的污流之中浮沉了多年的人对人总是有太深的提防。所以,我要求娶他的养女,成为他的驸马。
  他的养女——殇冰。
  在南疆时,我便在某个偶然的机会,从我的副将赤刹口中得知永陵王的养女,叫做殇冰。而当我第一次踏进永陵王府,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我才真正认出她了。
  再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正在梅花树下弹琴,琴音翩跶如飞舞的蝶,听着她的琴音,我忽然明白了她这些年的寂寞。
  我突然后悔起来。那是一个百合花一样一尘不染的女孩,外表柔弱却内心倔强,渴望自由,渴望幸福,多年之后,我已经忘记了当年在井中所见的“归宿”,但是,我记得,她是必须在月光下,自由地与自己相爱的人拥抱的。而不是成为她养父夺权的牺牲品,更不是成为我计划的一部分。
  他的养父为了野心而利用她,将要毁掉她的一生,我难道要做和他养父同样的事?这样的话,我和他的养父有什么区别?
  但是我最后还是利用了她,因为我止不住我对哥哥的担忧,我必须帮助我的哥哥。新婚之夜的后花园,那个巴掌甩到我的脸上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里有些东西黯淡下去了,和梅花树下的花瓣一起零落成泥。
  我以为我的一生都不会亏欠别人什么,但是,也许真是因为我体内有着那远古的残暴的一族的血脉,所以我会无法避免地要伤害到一些人,我终究亏欠了这个女孩一些我无法偿还的东西。
  所幸,我还能帮助她获得自由。
  天还未亮的时候,我打晕了侍卫,帮助郡主逃出了永陵王府——这个自小囚禁她的牢笼,然后我用凌星的名字写了一张字条,她会帮我做一件事情:去往王城,把我和永陵王的造反的事一字不漏地告诉国王。
  这是我的计划的一部分,我知道我的哥哥知道这一切之后,马上就会想好对策了——对永陵王的对策,对我的对策。那么我们到达王城的时候,肯定就会有一个陷阱在等待着我们。
  然后我要做的就是,带着永陵王去踩那个陷阱。
  在永陵王府等待出征的那段日子是难熬的。的那段时间里,我忽然开始深深地想念我的母亲,那个我已经记不清面容的火精灵女子,我想象着当初她是如何与父亲相爱,如何怀着决然的心情产下了我,最后如何为保护我而死,临死的时候还把我紧紧抱在怀里。
  所谓亲人之间,应该就是这样的:互相思念着,保护着,为对方竭尽所能,而不是向我和苍辽的叔叔对我们一样。这是母亲唯一教给我的道理。
  那个夜晚,我看着殇冰骑着独角兽消失在正渐渐露出鱼肚白的地平线尽头,我看见东方渐渐变得稀疏的星光之中,似乎隐隐地有一双眼睛,一双红色的,却温柔得水波不兴的眼睛。我相信,那是我的母亲在天上看着我。
  所谓亲情,就是思念,保护,为对方竭尽所能。苍辽,我唯一的哥哥,我一定会用我的所有来帮助你。
  浩浩荡荡的五万军队到达了王城,我们与永靖王和其他藩王汇合,然后迅速地吞并了他们,因为我在到达王城之前对永陵王说:不趁此机会先把所有藩王消灭,到时夺了王城之后免不了还要一番争斗。
  所以他就把他们全杀了。
  这些人心里原来真的没有“亲人”这样的词汇。
  那些藩王,那些杀害我的父母的凶手——他们是我这一生杀死的第一批族人,我希望也是唯一一批,在匕首没入他们的身体时,我的心里竟然没有一丝的悲哀,而是一股浓浓的快感。
  那些对于杀戮的渴望,让我觉得可怕,却真切而深刻地充斥在我身体里——火精灵的血已经开始在改造我的心智了,我必须快点。
  听到凌星已经赶往火之祭坛的消息,我更加担忧起来,火之祭坛是如此危险的地方,我若是不快点解了王城之围,事情会越来越糟。
  所以我劝说永陵王进城去刺杀苍辽,他同意了,夺权的欲望已经让他失去了冷静思考的能力。王城此刻像一个巨大的火堆,而他像一只发疯的围着王城转的飞蛾,只要我拉着他,他就会心甘情愿地随着我一头扎进去。
  冰儿一定已经比我们先到达了王城,苍辽一定已经想好了对付我们的对策。如今,我的计划也只剩下这最后一步了。
  那就是,送死。
  “当然是打败魔族,守护我们的族人,让精灵王国恢复和平!你呢,炽风?”
  凌星,我没有回答你的问题,并不是无法回答,而是因为……
  你们的愿望,这就是我的愿望啊。
  所谓守护者,就是保护自己最重要的人,而你们,就是我最重要的人。苍辽希望国家安稳和平,而你希望把魔族军队永远驱逐——我即使拼尽所有,也要帮助你们完成心愿。
  我本该在那一次,和永陵王一起死去的,但是,最后的时刻我改变了主意。
  一方面,是因为我看见了哥哥眼睛里的不忍,我知道,当时即使我向他出手,他也不会狠下心来杀我。
  另一方面,还因为,我见到了冰儿。
  我按照约定把戒指还给了她,那一刻起她终于可以去追寻她的自由了吧?可是……那一刻我竟然莫名地感到忧伤。
  就像,一颗种在心里很久的种子突然发芽了——那是爱情吗?可是,我这种随时会丧失心智的混血精灵,怎配拥有爱情……
  其实,我骗了她……我在刑场设下了“逆风之阵”,然而我并不是在进行着什么大计划,我把那里变成一个别人无法踏足的地方,我纯粹地……纯粹地只是想偷偷帮她找回那个丢弃的戒指而已,那一个代表着我和她的相遇的戒指……
  那样的做法在那种全城都在通缉我的时候,是那么愚蠢,无论是大费周章地找戒指,还是在最后的那一晚忍不住又去见了她……我从小便是理智的,很少会去做计划之外的事情,但是……
  我喜欢她。
  最后的那个夜晚,我和她都记起了年少时看过的那个“归宿”,原来,一切真的是宿命。
  她说她喜欢我的那一刻,我真的开始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了。认识她,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也是命运给我的,最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