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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都市 > 捣蛋鬼【骨科】 > 冤家路窄
  我跑路了。
  就像是橙光游戏里手滑点错了选项,和不想攻略对象419后,想起自己也没存档痛苦拍大腿的新手玩家一样。
  他和我躺在同一张床上,我便睡不安稳。不知道是哈欠还是因为什么流的眼泪糊了半张脸。我也分不清是醒着还是在梦里,不同时期季淙的样子在我脑袋里显现又消失,像幻灯片那样。
  小豆包时期的季淙就爱犯迷糊。
  那天幼儿园下午加餐发的水果是五粒葡萄,他颠颠地给我送来三颗。那时候他还会冲我笑,露出白白的一排乳牙,说姐姐爱吃。
  我当着他的面把我有的八颗葡萄一同放进兜里,又只掏出来五颗给他看。
  我说:“我的口袋好像是漏的,我找不到你给我的那几颗了。”
  季淙低头看了看自己手心里的两颗葡萄,一颗,一颗,捏着喂给我。
  他说:“那就不要放到兜里去了,直接吃了吧!”
  轮到少年时代的季淙登场,舞台便一下弥漫起大雾,干冰放太多了,人都看不真切。
  一会是英语课外班的布景,一会是学校教学楼过道,一会又成了家里的饭桌。
  演员收敛了神色,像是根本看不见观众。
  就那样待到了散场的时间,他连谢幕都没有,就直直的走向幕后。
  这时我才发现,我看得原来一直是他的背影。
  猛然睁开眼,他比少年时期更加宽阔的背像一堵柔软又坚硬的墙,立在我面前。
  只许他跑不许我跑么?
  以我对他的了解程度,他一定会在第二天上午等我自然醒后,带我去附近4.6分的brunch店,并在我咬第一口三明治的时候满脸平静地说:“我们就当没发生过吧。”
  然后我就会说:“随你。”
  季淙随即点点头,做他最擅长转移话题的工作:“不爱吃三明治就放那吧,这个蛋挞做的挺好的。”然后把我放下的三明治三口两口塞到嘴里,低头玩手机。
  恢复成一对不熟的姐弟——我们俩的常态。
  日啊!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把这件事忘了!
  因为大腿跟被他磨得有点疼,现在走路都不自然。戴个帽子口罩,像个被人打了跑路的不法分子。
  多可笑,现在我也知道凌晨四点的洛杉矶样子了。
  只不过我是坐在24小时营业的韩餐馆里喝牛骨汤的那个。
  忘了葱的英文怎么说,我就一根一根挑出去,顺便打发时间。
  汤很好喝,暖暖的,比下午啃的塔可更合我胃口。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胡椒粉放多了,喝着喝着,突然鼻子有点酸。
  眼睛也有点酸。
  凭什么啊。
  季淙带着面具和所有人说话,却让季衍看到不一样的他。
  他敏感,别扭,反复无常。
  或许我只是一个愚蠢的圣母,明明自己都病入膏肓,却还渴望拯救烂了里子的他。
  这是我第一次因为冲动,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而直到踏上这片土地,我也根本没想过能够碰到他。
  我越想越害怕。
  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呢?
  他到底,真的喜欢我么?
  店里明明有两个店员,我却在祈求自己若在此时死掉的话,别有任何一个人拨打911。
  门被推开,一个此时最不想见到的人随着凌晨洛杉矶的风一同灌进来。
  骚粉。
  我初恋。
  虞风。
  Tony。
  都是他。
  我们对视的那一刻,就已经判定了这场命运笑话的基调。
  就像我从未料到那时候会在烤串店遇见他一样。
  在他的视角里,我莫名其妙的跑到了阿麦瑞卡,莫名其妙的凌晨出现在饭馆里,莫名其妙一个人对着一碗汤哭。
  我想他此时“WHAT THE HELL??”发音的满脑子黑线肯定不比我少……
  明明我们都没有什么关系,可我还是觉得他面前丢了脸。
  妈的想死。
  他一手插着兜,有些红血丝的眼睛望着我,某些情绪在其中翻滚。
  “你愿意我和你坐在一起么?”他在离我5米远的地方停下了。
  他什么都没问,只是自顾自说着自己的一天。
  “今天考完试——啊不对,昨天考完试和几个朋友一起喝了点,回去就突然来了灵感,把音乐节我们乐队的编曲又改了一版。”
  “改完一看都这点了,饿了。”
  “我明天没课,等会回去能踏乎睡到自然醒。”
  “我也没老熬夜——熬夜对身体不好,都应该少熬夜。”
  “你学的音乐相关么?”他以前就有个小乐队,偶尔会在学校表演。
  “我数学的,玩音乐是爱好。”他冲我呲了呲牙,“业余得很,瞎玩。”
  “挺好的。”
  “你想去听听么?这首歌还没有人听过呢,你算是第一个听众。”
  这就是e人么……他到也不觉得尴尬哈。
  “不是,我是不是吓着你了?没有——不是,你要觉得我有什么别的想法——我没有!我保证!”
  大金毛突然哭丧着脸,尾巴也不摇了。“我是看你不很开心的样子……我,我不会哄人。”
  “真傻。”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你不是饿了么,先吃饭。”
  他也点了和我一样的。
  哦,原来葱是scallion。
  “这离我公寓近,我经常来这吃——对你是不是还要在这待几天?我给你发我在这边吃到的好吃的。”
  “我记得咱俩口味挺像的,你也不吃葱对吧。”
  “是。”
  手机屏幕被一条消息点亮,一会又是一条。
  “谢谢虞导了。”
  听我这么叫他,他笑了。
  他感谢我陪他一起吃夜宵(或者说早饭更合适?),作为报答,要邀请我去听他的新歌导唱版。
  我不想回酒店见到他,可这时候我也没地方去,就跟着虞风回了他公寓。
  这是我第一次去他的“家”。他的书房和作曲合二为一,有两张桌子,两套的灯光。当打开作曲室那套灯,我被他布局的创意惊艳到了。
  “很妙的想法!”
  他让我坐在桌前,自己又从客厅拉过去一把椅子。
  等一切准备好了,他打开文件,然后深吸一口气,带着交卷一样的紧张神情按下鼠标左键。
  虽然紧张,仍然骄傲。
  这首歌太“虞风”了。
  “平心而论,我觉得很好听。”我看向他,很认真地说。
  虞风突然来劲了,“我们去海边怎么样,我给你弹吉他!上次听还是小时候,我早就进步了,我得更新一下进度。”
  想象一下一只大金毛歪着脑袋冲你眨眼睛是什么场景。
  “带你散散心,好不好?”
  就拗不过那只金毛的央求,我答应了。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我和外面的人狠狠撞在一起。
  “先下后上懂不懂!”我懵了一瞬,从地上爬起来。
  北美留子一个个都什么作息啊,早上五点也有人回来啊!还尼玛跑这么快,赶着投胎啊!
  抬头看清人后,汗毛一根根竖起,随即呼吸也难以控制起来了。
  “季衍你他妈是不是疯了!”
  癫狂的怒吼在楼道里回荡着。
  一定有不少学生在梦中听到了。
  我对上他冷得骇人的眸光,仿佛魂魄都要被他吞噬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