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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男主他不让我混吃等死 > 第89节
  孙兰心说:“这还不简单,让夏正轩去呗,你们那么熟,这点忙他肯定能帮。”
  陶然脸上露出有点窘迫的神色:“他不太好。”
  孙兰心有些意外:“为什么不好?”
  “反正挺尴尬的,你们不用管,这事我会处理好的。”陶然将这事给岔开了,换了个话题,“兰心姐,你为什么还不谈恋爱啊?”
  孙兰心默默望天:“像我们这样的社畜,已经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了,哪里还能享受恋爱这样的奢侈品啊。等我成某品牌的首席设计师了,我就开始泡帅哥,最好还要弄成日抛型的。”
  陶醉听完忍不住笑出声:“你是不是日漫看得太多了?”
  “我这不是做做梦嘛!”孙兰心说。
  “对了,最近邹洋在干什么呢?”陶醉问。
  孙兰心咳了一声:“还不是在学习,我不太清楚,你自己问他呗。”
  “你没跟他联系啊?”陶醉惊讶地说。
  “偶尔聊。”孙兰心说着又补充了一句,“不经常联系。”
  第119章 伴娘
  一直都处于幸福中的陶醉总希望身边的人都能跟自己一样幸福, 然而世事哪能尽如人意,所以只能祝愿身边的人都能称心如意。
  陶醉也发现了,陶然不再像从前那样, 事事都跟自己分享, 至少她觉得, 陶然跟夏正轩之间应该是发生了点什么,否则陶然没道理会不让夏正轩帮她的忙, 但她没听她说起过。既不说, 那也就没有必要追问, 等她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说了。陶然是个不会吃亏的性子, 她不担心妹妹受委屈。
  10月12日是常醒的生日, 去年陶醉在英国,只能寄礼物回去, 今年总算能够一起过了。陶醉也早早就在给他准备生日礼物了,托孙兰心帮忙设计了一套情侣装,然后亲自去挑选面料,全程参与了设计与制作。孙兰心乐得练手, 只收了物料费,并附带了一个条件,让他们穿上自己做的衣服帮忙拍一套照片做宣传用。陶醉自然答应了下来,还没知会常醒, 不过她相信常醒应该会同意的。
  生日那天一早,陶醉就起来给常醒做了一顿长寿面,做好后, 才将礼物拿给常醒。常醒打开一看,是一套休闲西装,说:“你给我买了新衣服?”
  陶醉模糊地“嗯”了一声:“今天穿新衣服吧。先吃面,再换衣服。”
  常醒说:“好。”
  等他们吃完饭,常醒将衣服换上,这才注意到陶醉也换上了新的套装裙,衣服面料和颜色都跟自己的一样,只是款式不同,常醒意外地挑眉:“情侣套装?”
  陶醉伸手替他理了理衣领,笑着说:“兰心帮忙设计的,面料是我挑的,扣子是我钉的,仅此一套,别无分号。怎么样,感觉怎么样,舒服吗?”
  常醒动了动胳膊:“挺好,没想到孙兰心还有两把刷子啊,都能设计西装了,当然,面料选得更好。”
  陶醉笑弯了眼:“那当然,她两年设计师不是白干的,兰心还是很有天赋的。”
  常醒拉着陶醉走到穿衣镜前,举起手机对着镜子里的俊男靓女拍了个照片:“金童玉女,一对璧人。这礼物我喜欢。”
  “喜欢就好。兰心有个小小的要求,她希望我们帮她拍一套宣传照。”
  “这衣服的吗?可以,让她找个专业点的摄影师,拍好了给我们洗一套。”常醒立即就明白了孙兰心的用意。
  陶醉用力点头:“好,那我回头跟她说。”
  每年常醒过生日,都会请在北京的亲朋好友一起吃饭。今天也不例外,因为不是周末,吃饭就定在晚上。除了夏正轩、陶然和孙兰心,还有常醒的大学室友刁立人和他的女朋友张莎莎。常醒的大学室友有三个出国了,一个去了上海工作,只有刁立人和常醒还留在北京,还不如陶醉留北京的室友多。
  张莎莎的出现让陶醉非常意外,两人兴奋不已,因为这是陶醉从英国回来第一次见到她:“莎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不是在新加坡出差吗?休假还得调回来了?”张莎莎被报社外派到新加坡常驻,陶醉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去了半年了。
  “十一前刚从新加坡回来。我申请调回来了。”张莎莎说。
  “你十一前就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呢,我们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十一的时候陶醉和常醒自驾游去了一趟草原。
  张莎莎抿嘴看了刁立人一眼,笑着说:“十一的时候我们回我老家了。”
  “哇,都见家长了啊。是不是好事将近了?”陶醉开玩笑地调侃。
  没想到张莎莎的回答非常出人意料:“嗯,我们打算结婚了。”
  陶醉闻言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你们就要结婚了?!”这实在是出人意料,张莎莎跟自己差不多年纪,今年也才23,虽然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但23岁对于一个刚毕业一年的女孩来说,实在是太早了点。
  常醒正和刁立人闲聊,听见陶醉的声音,忍不住扭头过来看一眼,又跟他确认:“老刁,是真的吗?”
  刁立人笑得有点得意,点头:“对,主要是我俩不想租房子了,想自己买房子,还是早点结婚一起买吧,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他们租房的时候遇到了奇葩房东,闹得非常不愉快,这才坚定了他们尽快买房的决心,不用再寄人篱下。
  这一点常醒倒是非常赞同:“买房确实要趁早。”
  陶醉高兴地说:“莎莎,恭喜你,没想到你会是我们宿舍第一个结婚的人。”
  “谢谢!其实也很容易猜到,我是咱们宿舍第一个参加工作的人啊。我俩打算先结婚,过几年二人世界的生活,等经济条件宽裕点的时候再决定要孩子。”张莎莎说。
  “也挺好的。到时候会在哪里举行婚礼呢?”陶醉问。
  “婚礼可能要回老家办,也可能不办了,先筹钱买房再说。”
  陶醉蹙起眉头:“可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还是要办一下吧,哪怕是简单的婚礼,至少要请亲朋好友来见证一下。”
  “我当然也想办婚礼,但是穷啊。”张莎莎忍不住苦笑,学英语的女孩哪个没有点小资情调呢,谁都希望有一场浪漫的婚礼,但现实就是那么残酷啊。
  常醒问刁立人:“你们买房打算按揭还是全款?”
  刁立人说:“付不起全款,按揭吧,我家里只能资助我八万,莎莎家里说能出五万,我们先凑十五万首付出来,剩下的慢慢还。”
  “这样一个月差不多也就是一两千块钱的房贷,负担很轻。你们可以先领证,把房子买了,等手头条件宽裕一点再办婚礼。”常醒建议说。
  刁立人苦笑:“压力也不小,我现在工资不高,我老婆基本工资也不高,还得靠她赚外快才行,有时候觉得自己挺没有用的。”
  常醒安慰他:“你这只是暂时的,等你资历深了,能够单独接案子了,到时候就是按小时收费了,财源滚滚指日可待。”
  刁立人笑着说:“所以我还是想给我老婆办个婚礼,不能这么委屈了她。今年先买房吧,明年再办婚礼。”
  陶醉对张莎莎说:“你们要是在北京办婚礼就好了。”
  张莎莎说:“我们会好好商量一下的,尽量争取让大家都来参加婚礼,到时候你来给我做伴娘。”
  “好啊!”陶醉还从来没有做过伴娘,心里非常期待。
  回去的路上,陶醉还在跟常醒说当伴娘的事,常醒瞥她一眼:“当个伴娘就把你高兴成这样,当新娘不知道该高兴成什么样呢?”
  陶醉脸一红,鼓鼓腮帮子:“当新娘也许就没这么高兴了。”
  “为什么?”常醒一听顿时惊了,“你不想结婚?”
  “当然不是。”陶醉认真地解释,“当伴娘多轻松啊,什么都不用干,只管去拿红包吃喜酒好了。新娘子就不一样了,忙里忙外的,到时候肯定累得都笑不出来了。”
  常醒听到这里就忍不住笑了,虽然他没有结过婚,但也听人说过,因为婚礼太累,最后连结婚最关键的一环洞房花烛都免了,未免太过遗憾。他暗暗下决定,一定要好好锻炼身体,争取婚礼当天不会直接累趴下,否则啪都不啪,那还算是圆满的婚礼吗?
  “你笑什么?我说得没道理吗?”陶醉嘟嘴看他。
  常醒憋着笑点头:“嗯,有道理。等你考了驾照,去报个瑜伽班吧。”
  “咦,为什么呀?”陶醉问。
  “你平时工作太忙了,早上五六点就起来学英语,晚上又要忙到半夜才睡,缺少锻炼,我担心时间长了,你的身体吃不消。”常醒说。
  “哦,也是啊,最近感觉精力不如在英国的时候了,那时候天天骑车、遛狗,虽然学习很累,但精神比现在好很多。”陶醉得承认,回来之后上班是常醒送的,下班是挤公交回来的,出门都是车,运动的时间大大缩短。
  “所以适当运动还是很有必要的。”最关键是运动能提高生活质量。
  陶醉突然又感叹了一句:“不知道欧文太太和霍克怎么样了,改天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回来之后陶醉偶尔也会打电话给欧文太太问好,不过主要还是写信,老一辈人更喜欢这种有质感有温度的问候。
  常醒心中一动,要不给她送条小狗吧,每天出去遛个狗,顺便也能锻炼一下身体。
  他还没去宠物店看狗,就接到了陶然的电话:“常醒哥,我求你个事呗。”
  “什么事?”
  “能不能寄养一条狗在你家几天,我找到收养的人就把狗带走。”陶然说。
  “什么狗?你什么时候养狗了?”
  陶然便解释了一下,他们学校的流浪狗因为被人投诉捕杀,有一条因为躲在女生宿舍楼里没被抓走,女生们都想着法子给狗子打掩护,然而到底还是被宿管发现了,宿舍里是不能养狗的,她们好说歹说才说服了宿管不上报学校,保证自己能够为狗找到收养的人。但一时间哪里去找收养的人,陶然第一时间便想到了姐姐和常醒家,打算放他们这边寄养几天。
  常醒说:“是条什么狗?脾气怎么样?”
  “一条串串,具体什么品种也不知道,挺乖的,我们给它洗了澡,很干净的狗。”陶然说。
  常醒说:“行吧,等我回去的时候去你那边接狗。”
  陶醉今天没练车,下班回家之后,发现常醒还没回来,他也没有发信息给自己说晚上不回来吃饭,便动手做了两个人的晚饭。菜都做好了,常醒还没回来,她拿出手机给常醒打电话,却发现门外隐隐传来了熟悉的铃声,她赶紧拉开门。常醒果然站在门外,一手提着袋子,另一只手里牵着一条浅黄色的垂耳狗。
  陶醉惊讶地看着他们:“哪来的狗?”
  常醒说:“陶然学校的流浪狗,被人捕杀,她们救了这条,暂时放在我们家寄养,等找到了收养的人就把它带走。我刚去给狗做检查打针了,所以才回来。好饿,吃饭了吗?”
  陶醉看着那条往常醒身后躲的狗子,还有点懵逼:“狗要放在我们家?”
  “对,阿黄进来吧,以后这里就是你家了。”常醒牵着狗进来,关上门,解开了它脖子上的牵引。
  阿黄小心翼翼地在陶醉脚边闻了闻,陶醉本来就喜欢狗,见它这么小心翼翼的,便弯下了腰,伸手摸它的脑袋:“嗨,阿黄,你好啊。”
  阿黄伸出舌头舔了与喜爱陶醉的手,是条很亲人的狗。
  常醒将袋子放在地上,拿出一个狗盆和一袋狗粮来,撕开倒了一点在狗盆里:“吃吧。以后我们谁有空就去遛狗,估计还有不少规矩要教,养狗你比我在行,所以阿黄要多拜托你了。”
  陶醉说:“没问题。这狗是什么品种?”
  “宠物医院说是拉布拉多和土狗串的。串串聪明,身体也比较健康,好养活。”常醒放下东西,去洗手。
  陶醉拍拍阿黄的脑袋,端来狗粮放在它嘴边,说:“来吃饭。”
  阿黄听见说吃饭,这才低下头去吃狗粮,可见是一条非常聪明的狗。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要是能码出来,还会再更新一章,码不出来就明天吧。
  第120章 买房
  刚到他们家的阿黄有点小心翼翼的, 不敢乱跑,叫它吃饭就吃饭,吃完了就小心地探过头来看正在吃饭的陶醉和常醒, 尾巴摇得节制有礼。
  陶醉瞥见它的身影, 放下碗筷:“我去给它倒点水喝。”
  常醒站了起来:“我去吧。”
  阿黄喝了水, 又从原来的地方挪过来一点,坐在地板上, 等着常醒和陶醉安排它。陶醉见它可怜巴巴的样子, 感慨说:“这狗是不是被人遗弃过, 感觉特别小心谨慎。”
  “可能是的。”
  “看着好可怜, 你喜欢狗吗?要不咱们就收养了它吧。”陶醉提议。因为霍克的原因, 她还挺喜欢狗的,也动过养狗的念头, 但是想到自己和常醒都这么忙,有狗未必能照顾好,如果照顾不好,干脆就别养了, 如今它已经到了家里,说明就是他们之间的缘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会有的,就跟以前在英国上学时一样, 而且有常醒帮忙,总比一个人养狗要轻松些吧。
  “你想养就养吧。”常醒面上很平静,其实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陶醉高兴起来:“那就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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