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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七零炮灰翻身记 > 七零炮灰翻身记 第74节
  他想,完了,余泽峰居然不是自己大哥了,那自己前些年对他那么差,如今他有本事了,会不会来报复?
  余耀民自己吓自己,整个脸直接白的像鬼,胆子不是一般的小。
  文正其见余老头服软,没好气的说:“我刚才没有好好说吗?是你家老太太要撒泼打滚的。”
  余老头连连摇头,“不会了不会了,我保证。”
  同时他也瞪了一眼余老太,让她消停点。
  形势不由人,余老太偃旗息鼓,慢慢从地上爬起来。
  文正其这才清清嗓子说:“这次我们来,其实也不是想找你们家麻烦的,毕竟你们还是养了泽峰,虽然养的不怎么样,但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家泽峰是个心软的人,替你们求情,所以我们就不追究了。”
  “同时,为了感谢你们养大了泽峰,我们还会另外给你们五十块钱,但以后泽峰就和你们没关系了,你们同不同意?”
  文正其说了不追究,钱老太胆子又大了,大声嚷嚷,“你们可真好意思,我把余泽峰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结果五十块钱你们就想把他带走,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美事,一个大姑娘都还值一百块,更别说一个大男人了。”
  文正其冷冷的看着余老太:“哦!可是,我记得,我家泽峰以前挣的,估计就是再养五个他都够了,这你还不满意,那我还是算了吧!”
  事实上,要不是怕别人说文泽峰没良心,白眼狼,败坏了他的名声,文正其连五十都不愿意给。
  就像他说的,文泽峰已经把自己的养育之恩加倍还了,余老太已经占了大便宜,怎么还有脸叫不够?
  可余老太就是这么贪心不足,直勾勾的看着文泽峰,“那些不都是以前你孝敬我的嘛!”
  文正其看余老太这么胡搅蛮缠,打蛇上棍,干脆又威胁余老太:“那咱们还是一起去公安机关部,到时候人家怎么判,我都没意见。”
  余老太终于怕了,缩缩脖子,不说话了
  。
  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了。
  而围观的村民们,也觉得文正其挺厚道的了,换成他们,别说给钱了,不好好教训余老太他们一顿就是好的了。
  只是,文正其也考虑过了,余老太他们当初并不知道真相,所以他们养大文泽峰,还是有功劳的。
  虽然文泽峰在他们手里受了很多磋磨,但他们的功劳的抹除不掉的。
  花五十块钱,买断了养育的恩情,文正其觉得很划算。
  不过,文正其也并非圣父,余老太他们对文泽峰的伤害,他可不会这么算了。
  后面,余老太他们老两口,某天下工太晚,突然被人蒙面打了一顿。
  虽然没伤到哪里,但他们俩可是鼻青脸肿了好一阵子。
  之后,余老太在村里连续骂了三天三夜,却根本不知道,她是骂错了人。
  第75章
  离开了余家,因为时间紧迫,再加上乡下没住的地方,当天范明月就偷偷去找了曾国庆,给了钱之后,就无牵无挂的走了。
  他们回到县城,才在县城好好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他们又继续做车去省城,一路风尘仆仆,等再次回到首都时,一家人全部都累的要瘫了似的。
  一下火车,被文泽峰抱着的妞妞,立马精神一震,感叹的说:“啊!我再也不想坐火车了。”
  妞妞的童言童语,惹的范明月他们一行人全笑了起来。
  文泽峰更是哄她说:“好,咱们以后,再也不坐火车了。”
  猫猫被文正其抱着,也说:“我也不想再坐了。”
  文泽峰一律答应了,“行行行,都不坐了。”至于这话是不是真的,几个大人都知道。
  虽然很累,但文泽峰他们还是想先回家,洗个澡再好好休息。
  正在这时,妞妞看到一个行人抱着烤红薯吃的津津有味,她也饿了,就摸着肚子说:“妈妈,我想吃烤红薯。”
  “我去买吧!”陶芳立马放下手里的行李包要走。
  范明月连忙拦着她,“妈,等等,我去算了,卖东西的地方人太多,会挤到你的。”
  然后,不等陶芳说什么,范明月径直转身就走,如此,陶芳也不坚持了。
  火车站里,卖东西的都是由火车站组织卖的,烤红薯是里面最便宜的,才两毛钱一斤,而且,因为是粗粮,所以也不要票。
  首都天寒地冻,人要是呼一口气,要不了多久就能变成冰,因为太冷了,所以,即使大家平时再省,这时候也想买斤烤红薯吃了暖暖身子。
  因为人太多,火车站的工作人员完全来不及,只能排队。
  范明月花一块钱买了五斤红薯的票,就开始排队。
  自己前面还排着十多个人,范明月估计,她起码要等半个小时,闲的无聊,范明月就东张西望,四处看看。
  过了一会儿,大概十多分钟之后,不经意间,范明月突然看到,就在离她十多步远的地方,有一个穿着蓝色袄子的女人正站在那里,应该是等人。
  这个女人肚子大的出奇,一脸疲惫,明显是怀孕了,而且起码六七个月。
  孕妇的周围也到处都是人,只是此时没有谁关注孕妇,所有人要么就是聚在一起聊天,要么就是精神萎靡打瞌睡,明显跟孕妇不熟。
  只是,此时孕妇的身后,居然有一个人不知不觉的靠近了,手里正拿着一个不大的小竹钳子,偷偷的往孕妇的衣服兜里伸。
  这是小偷啊!范明月蹙眉,这小偷的胆子可真大,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都敢下手。
  不过,也是小偷挑的目标好,孕妇因为肚子大,行动不方便,就是发现了也抓不到她。
  而且,这位孕妇可能衣服有点小,扣子根本没扣,这样子,衣服兜距离她的身/体就远了,小偷偷了她也不容易感觉到。
  碰上这种事,范明月肯定要管一管,不过,范明月害怕自己出声,小偷铤而走险伤害孕妇。
  于是,在小偷没成功之前,范明月什么都没做,就是开始往小偷的方向偷偷靠拢。
  可是,范明月没想到的是,那位孕妇太敏感了,就在小偷已经把她用手帕包着的钱夹出来,已经拿在手里的时候。
  这位孕妇突然转身了!
  突然转身了!
  转身了!
  孕妇一眼就认出来,小偷手里的手帕,是自己的。
  她当即就迅速的把钱抢回来,把小偷都整懵了,同时大喊“抓小偷!”
  如今的人,都比较热情,嘴里喊的口号那都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因此,孕妇喊过之后,周围的行人下意识就把小偷围住,健壮的男人还要来抓小偷。
  被十多个人围着,小偷就是有通天的本事也跑不了,而这时候,做坏事的人,惩罚都比较严厉。
  像偷东西,轻点会坐十多年牢,要是严重的,是要直接木仓毙的。
  小偷可不想死,于是,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居然一把就把孕妇抓住了,同时迅速从后背抽出了一把十多厘米的小刀,架在了孕妇的脖子上。
  他癫狂大喊:“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杀了她。”
  不过短短十几秒,事情就发生了这么大的转变。
  孕妇感觉到脖子上冰冰凉凉,又带着锋利的小刀,当时就吓哭了。
  周围的人,也不敢动了,有个人就劝小偷,“兄弟,你别乱来,冷静的点。”
  “我冷静个屁,”小偷大骂,“老子都要饿死了,就是想偷点钱填包肚子都不行,既然如此,老子干脆拉个垫背的,一起死算了。”
  小偷此时头发已经凌乱了,脸上肌肉紧绷,双眼带着猩红之色,眼眶里全是血丝,也不太清明。
  范明月再观察小偷的其他地方,这才注意到,小偷衣衫褴褛,衣领处袖口处已经磨烂了,且脏的不成样子,身上到处都是补丁。
  手上远远的都能看出有一层粗糙的茧子,手背发青发肿还开裂,明显没有得到好的保暖。
  不仅如此,小偷的鞋,也是最普通的布鞋,大拇指处已经通了一个洞,完全包不住脚,且并没有穿袜子,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已经变的青青紫紫。
  小偷身上的一切,都表明,他的生活条件不是一般的差,所以他说自己要饿死的事,应该是真的。
  再加上,小偷脸上全是疯狂和绝望,这证明了,拉人垫背的事,他真的做的出来。
  范明月这个人,对男人女人都不会心软,可孩子,却是她最大的软肋。
  尽管这位孕妇的孩子,暂时不会出事,但要是再这么继续下去,可就不一定了。
  要么孕妇会遭小偷的毒手,好一点可能会得救,但孩子可就不一定了。
  范明月想到自己的身手,对付这个小偷应该没问题。
  于是,范明月今天做了她生平最讨厌的事,当个好人救人。
  周围的人在劝着小偷,小偷却越来越凶,因为使的劲太大,孕妇的脖子已经有一条血痕了。
  范明月看了,迅速冲进了人群,也没注意到离她并不算远的文泽峰。
  “让一让,让一让,”范明月跑到了最前面,看到孕妇已经开始用手搂着肚子了,脸上时不时还有痛苦之色,估计肚子有点痛。
  既然决定要救人,范明月也不耽搁了,突然说:“大哥,你轻点,你看看你手里的大姐,已经开始不好了,估计坚持不了多久了。”
  “关我屁事,”小偷根本不在意孕妇的死活。
  范明月笑着说:“大哥,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好人,只是被生活所迫而已,只是,别的不说,你手里的大姐,肚子里还有个孩子,人家都说,罪不及稚子,你饶了这个孩子吧!”
  “放你娘的屁,”小偷对范明月破口大骂,“饶了她,老子怎么办?”
  当他傻啊!放了这个女的,他根本不会有活路。
  范明月这才说出自己的目的,试探的看着小偷,“大哥,那要不,我和你手里的大姐换,好不好。”
  小偷:“我特么是疯了吧!好好的为什么要换。”
  范明月颔首笑着,“话不是这样说的,我看,大哥你肯定,还是想走的,可带着个孕妇,你能去哪里,换成我就不同了,我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我身体好啊!要是我和她换了,你立马能叫车站里的人安排,想去哪里都可以让火车送你。”
  范明月的话,对小偷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要是能活,谁想死。
  心里犹豫了,小偷问,“我要去港城也没问题。”
  如今,港城不归华国管,只要到了那里,他就自由了。
  范明月点头,“只要我在你手里,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同时,火车站的负责人员,也急匆匆赶来了。
  听到范明月的话,他们虽然不想范明月以身试险,可和范明月比起来,明显是孕妇要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