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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穿成年代文漂亮女配 > 穿成年代文漂亮女配 第15节
  陆承云:“去国营商场给你买块手表,平时用着方便一些。”
  陆宁:“好。”
  大概是因为现在开始想着原文其他内容了,陆宁看着陆昂的眼神里面充满了怜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陆昂是深情男配还是美强惨男配,只不过既然她嫁给陆承云了,她以后肯定不能让陆昂因为缺少关爱,所以羡慕男主,更不会让他因为女主的一点点温暖,就成为了别人爱情里面的男配了。
  想到如果不是自己穿越过来了,陆承云大概要一直单身了,陆初忍住没笑出来。
  到了国营商场后,陆初跟着陆承云一起到了手表柜台,这个时候流行梅花牌手表,红旗手表,双狮手表之类的,价格也合适,当然柜台里面也有贵的比如劳力士,这个时候的劳力士价格也高,陆初看了一个,上面标价就是六百多,她默默挪开了目光,想着以后赚钱了在买。
  陆承云手上带了一块手表,陆初低头看过去,想要看看陆承云带的是什么手表,陆承云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手,抬起手腕给陆初看。
  陆承云:“这个是上海牌的手表。”他顿了顿主动问道:“你要不要买一块女款的?”
  陆初:“好啊,最好和你这块像一些。”
  陆承云去帮陆初选了一下,最后指着柜台里面的一块手表询问陆初的意见,见陆初点头了,这才让售货员把手表拿了出来。
  陆初要试手表的时候,叫了陆承云:“你帮我带吧。”
  陆承云伸手,陆初看到陆承云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他给陆初系着表带的时候,陆初就在看着他的手指。
  “可以么?”
  “啊,可以可以。”
  陆初看着自己手腕上手表又看了一眼陆承云手腕上的手表点了点头,陆承云则是拿出了手表票和钱,让售货员开票了。
  陆承云给她买了手表,陆初是想要买两个金戒指的,但是她想起了刚刚陆承云的手,觉得带银的可能更衬他。
  等到陆承云结好了账以后,陆初带着陆承云去看戒指,她也不看款式,想要直接买素圈,这种带在手上好看,她直接让售货员把两个银的素圈对戒拿了出来和陆承云一人一个试了一下。
  他们两个正好都能带上!
  陆初看着陆承云带着戒指的手指笑了:“就买这个对戒。”
  陆承云看向了售货员:“多少钱。”
  陆初:“我买吧,你都给我买手表了。”
  陆承云抿了抿唇这才说:“既然结婚了,还要分得清楚,这样怎么算是结婚?”
  如果不是现在在国营商场,陆初觉得自己都想原地转几个圈,这种男人,她可以,她真的可以!
  陆初的注意力除了在陆承云这里,也会在陆昂那里,虽然是因为要结婚,所以她和陆承云才过来买东西,但是陆初也不想把陆昂落下,她又带着陆承云趣给陆昂选文具。
  陆昂拽了拽陆初的衣袖:“大嫂,大嫂,我不用新的文具的,我的旧文具还能用很久。”
  说话的时候,他一只手是拽着陆初衣袖的,但是另外一只手,是紧紧攥着自己裤子口袋的。
  陆初:“但是我喜欢你用新文具啊。”
  说着,她弯腰想要把陆昂抱起来,但是在看着陆昂的时候停下了动作,看向了陆承云,她可能抱不动。
  一家三口站在文具柜台前,陆承云抱着陆昂,陆初在挑文具,其实这个时候的文具不像后来款式多,不过也都挺好看的,陆初指着自己觉得不错的给陆昂看,陆昂就点头,一副什么都听陆初的模样。
  原本陆承云还要带着陆初继续逛的,国营商场这个时间却要关门了下班,陆初他们只能出去了。
  其他人提亲定亲的流程是,提亲,把结婚的日子定下来后去领证然后准备婚礼,或者婚礼结束以后领证,因为周家,所以陆初还有陆承云两个人之间的流程可能出现了一点问题。
  至少陆初是这样觉得的。
  陆初:“我们摆酒席之前,我先在招待所住着,然后再搬过去。”
  扯了结婚证就算是结婚了,名正言顺的,因为接受了原主的记忆,陆初还知道,很多人扯了结婚证,也不摆酒席。
  陆初和陆承云是要办婚礼摆酒席的,现在她要是还没摆酒席就住到了陆承云那里,不太合适,也不知道邻里邻居的会说什么,陆初倒是不在乎,就是担心他们连着陆承云还有陆昂一起讨论,说三道四的。
  李佟跑过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她看着这两个人:“我总算找到你们了,我姑说,你们大概会在国营商场,还说我要是找不到你们,就让我去一趟钢铁厂的家属院也行。”
  李佟继续:“你的事情,我姑回来的时候都和我说了,我姑想让你从她家里出嫁,妇联也有其他人想要帮忙,但是我想让你从我家里出嫁,结婚之前也都和我住一起,你看行不行啊?”
  陆初想了想:“也好,那就麻烦你了。”
  李佟:“不麻烦,不麻烦的。”
  陆承云:“能不能把你的地址给我,一会我送陆初过去?”
  李佟:“行,姐夫,我把我地址写给你。”
  一句姐夫,让陆承云微微愣了一下,之后嘴角不着痕迹的微微翘了翘。
  第17章 第十七章
  陆初跟着陆承云回了钢铁厂的家属院, 厂里给他分的两居室在三楼了,陆初觉得这个楼层挺满意的,毕竟现在没有电梯, 如果楼层高一些,每天让她爬上爬下的, 她恐怕连下楼都懒得下楼了。
  房间里面收拾的很干净, 装修不花里胡哨,是很简单的装修, 客厅的窗户非常的大, 视野也好。
  陆昂一进屋就跑去给陆初拿了新的杯子到了凉白开,他朝着陆初跑过来的时候,陆初觉得如果陆昂有尾巴, 现在肯定都翘起来。
  她接过了陆昂给倒的凉白开喝了小半杯。
  陆承云带着陆初参观房子,一进门就是客厅,然后有两个卧室, 做饭不在家里做,在楼层里面的公共厨房做, 这样子房间里面也能省出来不少地方。
  陆初还有陆承云去看陆承云的卧室, 也就是未来两个人的卧室的时候,陆初只觉得自己有些口干舌燥, 脸可能也有些红,但是表面还是能够维持住淡定的模样。
  陆承云:“你觉得,婚礼摆酒定在什么时候好?”
  陆初:“周日吧,周日大家也都有空。”
  现在还是单休, 大家休息的是周日, 所以周日摆酒,过来的, 也就不用请假了。
  陆承云:“行,那就周日,周日的时候,咱们直接在国营饭店摆酒,一会我们去给人送喜糖和人说一声,明天我上班在和朋友同事说一下,得空了我们在跑一趟妇联,还有李家人也一起邀请着。”他顿了顿这才问:“你们大队长那边,要不要邀请一下?”
  陆昂板着小脸走过来:“大哥!”
  陆承云看着他:“怎么了,说。”
  陆昂:“大哥,你要听话,要让大嫂说!”
  陆初笑了出来:“不用,这种小事,你大哥做主,大事我做主。”
  陆昂仰头看着陆初:“什么算是大事呢?”
  陆初想了想:“就是我想做主的事情。”
  陆昂大声说道:“我和我大哥,都听到了!”
  陆承云说的已经很稳妥了,但是关于要不要邀请大队长过来参加婚礼,是要问陆初的想法的,现在大队长那边肯定是一脑门的官司,现在还要想办法对陆初有所表示,他给的添妆,还有什么嫁妆被褥,也都是为了这件事情。
  如果陆初让他来参加,就是不和他计较的意思,如果不让他参加,就是故意让他吃瘪,如果是后者,他肯定更是要把事情怪在周家那边,只不过陆初觉得,他肯定会来参加摆酒的。
  陆初想了一下:“邀请吧。”
  陆承云点头:“好,那我们在跑一趟十三大队那边。”
  接下来,陆初又跟着陆承云一起去给人送了喜糖,陆昂也跟着一起,她跟在陆初后面,都跟着变得神气了起来。
  这会儿正好是晚饭时间,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做饭,给人送了喜糖以后,还有人要给陆初吃的,陆初也都笑着收了下来,然后让陆承云拿着。
  到了李跃进家的时候,陆昂是冲了出去的,李家开门后,陆昂站在那礼貌的说:“婶子,我大哥和大嫂来送喜糖。”
  他往里面看,站在他的位置,正好能够看到李跃进。
  李跃进跑了出来,他看着陆初的时候,第一句话是:“陆昂,你大嫂好漂亮!”
  陆初已经被很多人夸赞好看了,但是听到一个小孩子这样真情实感的夸,感觉还是不同的。
  她送喜糖的时候,多给了李跃进几块。
  陆承云还要送陆初去李家,干脆就把陆昂留在这了,这会儿他收到的别人送的吃的,也派上了用场,给了李家一大部分。
  一个小孩能吃多少,陆昂又向来有礼貌,李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平时李跃进在陆昂那边也是吃了不少东西。
  终于爬完了六楼,又下楼,陆初觉得自己都出汗了,她和陆承云感叹:“幸亏,不是住六楼。”
  陆承云:“我们先回家休息一会,在吃一些东西,然后我送你过去。”
  听到回家这两个字的时候,陆初抿着唇笑了笑才说:“我刚刚我说的,你知道了吧?”
  陆承云:“我知道,但是在你这里什么算是大事呢?”
  陆初想了想:“就是,我想自己处理的事情,就比如,我结婚以后要去夜大上学,这个就要听我的,暂时就这件事情。”
  陆承云:“好,你做主就好,多读一些书,总是好的。”
  回了家,陆初休息着,陆承云则是把自己的衣袖挽了起来准备做饭。
  陆承云:“今天晚上,先吃碗面条凑合一下行不行?一会我们还要去买东西,然后去李佟家,你要在她住上大概一个星期左右,东西总是要多买一些的。明天是周末,周末我带你去玩一天,周一的时候,我们食堂供应包子还不错,我们去吃包子。”
  陆初发现,陆承云这个人和第一次见的时候不一样,不过也能理解,毕竟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相亲,现在他们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了,好像只要陆初愿意,陆承云就会把她照顾得很好,就像照顾陆昂一样???
  不对,也不一样,他们一个是妻子,一个是弟弟,但是总之,陆承云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的人就对了,这种男人嫁了,不亏啊,一点都不亏。
  陆初:“好,吃面。”
  陆承云出去,去厨房做饭,陆初自己在屋里面也没意思,跟着陆承云一起去了公共厨房了。
  陆承云给陆初做的是茄子焖面,起锅烧油后在锅里面下了肉沫,之后又往里面加了茄子和西红柿,等到炒好了,就是往里面加水。
  忙完了这些,他拿了白面粉出来,和面揉面,大概是因为陆承云的手实在是太好看了,陆初忍不住的看着他和面时候的模样。
  陆承云:“想吃宽一些的面,还是细一些的?”
  陆初:“嗯,稍微宽一些的吧。”
  陆承云:“行。”
  等到陆云跟在陆承云后面回了屋,这才吃上了陆承云端回来的茄子焖面,劲道的面条上裹满了酱汁,茄子还有西红柿都已经软绵了,一口吃下去,味道鲜美还带着些西红柿的酸酸甜甜,茄子的口感也是软绵的让人口齿生津。
  陆初知道陆承云会做饭,但是没想到陆承云做饭竟然如此的好吃。
  虽然是穿越到了年代文里面,但是陆初不缺吃喝,甚至算得上是吃的特别好了,但是陆初觉得,自己吃过的东西,都没有陆承云做的这碗面好吃。
  陆初:“我觉得我赚到了,找了个男人,长得好看,有房子有工作,会做家务会做饭,做的还好吃,这不是赚到了什么什么?”
  陆承云没忍住笑:“你这样说,我可能也赚到了。”
  陆初还在吃着面就看向了他:“你赚到什么了?”
  陆承云:“赚到了,找了和女人,长得好看,温柔贤惠,还愿意嫁给我。”
  温柔贤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