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起沉默着将人抱到自己休息的地方。宁兰头疼,他就在一旁轻柔地为她按捏,她惊恐,他就在旁边闻声安抚支持着她。
这一次疼痛折腾了许久,直到夜幕挂上星子,殿外凉风习习、蝉声清越,少女苍白着唇色,按住突然纷至沓来,因而有些纷乱的记忆。
油灯的灯芯轻轻闪了一下,爆开一声响动,宁兰撑起疲惫的身子,看着放下政事陪了自己许久的男人,轻轻攒住他的袖子,沙哑着嗓子坚定道:“阿蛮哥哥,我都想起来了。”
霍起闻言忽然有些紧张,别开眼光看向自己的衣角。
宁兰道:“我一直喜欢你,只喜欢你。从很多年前,就很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第二本要写完啦!!!永不坑·咕咕咕玉
这本的剧情比较简单,朝堂的线删掉了,因为作者智商有点捉鸡。
崽崽的东宫那本设定就是文武恩科,男女一起入学,前两章改革那里已经把下一本的设定铺上了。风格会轻松温暖一些。这次会多存一点稿再开orz
有时间可能会开一个快节奏的15万字左右的现言修罗场飙车苏爽短篇,练一下推剧情的节奏。如果没有(太懒)就主更东宫了。
感谢宝贝们看了这么久(不对这本还没完)。其他的等完结的时候再说啦~
第97章
宁兰想起了五年前,红梅树下两人初见。冬日寒气四溢,柔软的衣裙顺着握书的姿势堪堪滑下来,在寒冽的梅香中露出一截手腕。她正要整理衣袖,听到脚步踩在枯枝上的声音,侧头,第一次在无边梅海中见到翩翩少年郎。
少年矜贵,目光落在她手中的书上,似有些诧异小小年纪的姑娘看老庄,问她在看哪一章。
她看出了他的疑惑,不答反问他如何保有百年将门的功勋、不为功名所累。
他回答她,只要能够安定九州,一人身死无悔。
只要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纵然会被猜忌,那是值得的。
她当时觉得他幼稚。
如今他荡平了前梁分封掳掠,减少税负,在大战后使大凉休养生息。观望中的周边小国见识了霍氏军队碾压南梁贺兰氏的快准狠,失去动兵作乱的勇气。
半年光景,大凉内政改革推行,虽然税率降低,但百姓种植产量提升,商贾经商体量扩大,总量的税负在年末库银入账创近三十年来中原新高。且新政的影响还在逐渐深远,其威力更惠及将来。
小国错过了结束纷乱国力不稳时殊死一搏的机会,之后只能在大凉的国力下臣服,增加税贡,不敢再起兴兵事的念头。
其实曾有朝臣建议凉帝一鼓作气,将周边小国纳入大凉版图,以绝后患。
凉帝道,小国之外,更有小国,既民有所乐,若穷兵黩武,将一生杀伐,反失本心。
他的本心是什么?
初见时,她觉得这个少年好看极了,但说的话颇有些“何不食肉糜”,以为他是洛阳的勋贵后代,并不知战场残酷,因此说出“身死无悔”这种话,好不体谅将士。
后来知道他真实身份,他自己便是经历过其间滋味的,等到他离京平叛。十五岁的年纪带着霍家军从血浪里拼杀出来,一战将西域三国横荡出塔格沙漠,继祁连山之役后,以五万对战敌人十七万联军,以少胜多驱除外侮至国境线外,维护大梁边境安宁。
镇北侯按兵不出,就等着靠边乱在梁帝面前要兵要钱发展势力,边关逐渐十户九空,民如粮米被打秋风的外骑杀掳。朝廷不见,或见了也觉得不值得为边民再加军饷,竟然与镇北侯互相讨价还价。
十五岁的少年挺身而出、整顿霍家军领兵上战场。他是凉州嫡系唯一的传人,叔伯兄长多半死在惨烈的祁连山战役之中。如果他死了,霍氏一脉将就此断绝。
但他没有退后。在祁连山战役之后,不过近十年的时间里,尚未完全长全的少年又扛起霍氏的旗帜,没有向朝廷扯皮要兵饷,凉州内政改革蓄钱,自供霍家军与边国交战。其后聚集兵民,修立关隘,肃清外敌。
一步一步,将边关百姓的家安了下来,不用再担心每年秋天被像牲口一样掠夺走给敌人充当“过冬物资”。
她后来知道霍起是不喜欢杀人的。这些年他背负着战□□号,凉州军士、百姓信任依赖他,但是他实际并不喜欢杀戮。
只是为了更多人能够不活在血腥里,他不得不去做。这是他的使命感。
如今,褪去了少年青葱的他实现了他当时的诺言,带领着大凉的士兵,给四海带来安宁。凉朝蒸蒸日上,而她,也终于慢慢想起了多年前的少年郎。
初识少年佳意气,玉帐夜分弓,鞍马踏霹雳。千里风飞雷厉,快剑惊雷霆,旌旗慰魂英。
渐当故里春时节,帷幄指掌,沙堤归去。为有幽思歇故里,归去来、莫教子规啼。洛都一夜风并雨,花慢发,人归语。
*
洛阳很多年没有这么多赤红的锦缎妆点了。
前梁太子的婚事与之相比不值一提,就连梁帝十几年前封后,也是按照礼仪循规蹈矩地履行规矩而已。
新帝登位之后厉行节俭,约束贵族攀比,众人都好奇他自己的婚典准备怎么装饰。
没想到新帝对他这位新妇,不仅将仪典事事过问极其重视,更从以前做世子时的庞大积蓄里拿出一块,补贴本已隆重至极的封后大典。
大臣们看新帝,感觉脸好疼啊。
说好的畅行节约呢。
自己每年少穿几件龙袍,给皇后的凤袍却做得这么华贵精致,珍宝明珠散落其间,就连衣帽局的宫女私下都咂舌。
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大尺幅的软红凤穿牡丹蜀锦了?蜀锦本就珍贵,这幅缎面的织缎还要把金丝和缎线劈到不足十分之一的头发丝,织出来光华闪动,摸上去却柔软异常,就为了肌肤细腻的帝后穿着时不会磨伤皮肤,织起来比普通的蜀锦要多花费十倍的时间和功夫。
宁兰第一次试衣袍的时候也惊讶了,她虽然自己不擅长女红,但是出身摆在这里,有祖母的教导,是识货的。
她小心摸了摸柔软的锦缎,问:“阿起,这么大一块软丝蜀锦布料要织好,少则五年,多则七八年,你怎么会那么早以前就开始准备成婚的东西?你小时候也太想娶夫人了吧。”
被叫到的男人俊脸微红,摸了摸正在看的盖头的宝石花朵,又摸了自己发烫的耳垂:“因为刚认识的时候看你很漂亮,想给你买漂亮裙子。恰好蜀地出了这一块布……我当时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用上,就先买了留个念想。”
宁兰有些奇怪:“为什么会想给我买漂亮裙子呢?而且你,后来还送了我好多衣饰发簪啊。”
男人怜爱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我有一次看到了你参加春日宴会的时候,很羡慕地看着元露的牡丹裙,凑过小脸轻轻地闻了一下,又不得不装出自己也很开心的样子,觉得好可怜……我问了她的裙子是皇后表姐送的,因为想让她给自己做儿媳妇。我就想,我也可以给你送裙子,我……”
宁兰笑:“你也想让我给你做儿媳妇吗?”
男人轻轻看她一眼。
宁兰继而想起他那个时候送给自己的东西都石沉大海,又被去信拒绝心意,心下一软,对他招了招手。
霍起慢慢走过去,宁兰忽然抬手抱住他的脑袋,拍了拍:“阿起不难过哦,以后曼曼疼你。再也不会把你送的东西弄丢了。”
男人被她像拍小狗一样拍到脑袋,错愕了一下,接着眼尾一弯,也跟着她笑了。
“那曼曼要一直疼我,不可以变心。”
*
真正到了帝后大典那天,宁兰还是从行竹激动到发颤的声音中才听到了场面有多么宏大。
她自己?
她盖着柔软的丝绸盖头,盖头下面还有凤冠的珠帘,睁着眼睛只能看到盖头露出脚下那一块风景,随着凤撵的挪动,入目都是红色。
这些红色竟然无一分偏差,抬凤撵的宫人踩的地毯是红的,散落在地毯上的绒花是红的,就连铺地的碎金屑也被染了红色的汁液,更不用说她手里握得扇柄也是红的,扇面的图画也是红的。
衣服首饰妆面更不肖说,行竹来扶她的手腕上都系着红纱。
宁兰简直要被目之所及的铺天盖地红色晕眩了。
因为帝后大婚的仪典非常复杂,她也是寅时三刻就起来沐浴熏香,浑身涂满牡丹汁液的香膏,等全身按热吸收后又洗掉,还吃了一块带有花香的糖,现在一说话馥郁含香。
她觉得自己像一朵即将盛放的牡丹花,被担在鎏金嵌红的托盘上,正要奉给年轻的皇帝享用。
事实上,她今天确实所有地方……是真的所有地方都被抹上了香膏,孔嬷嬷低低说了很多,她一知半解。
她一直对于自己和霍起究竟有没有行房,其实犯迷糊。她觉得他们已经亲密至极,可是按照嬷嬷说的,他们还可以更亲密?
那里抹的香膏和身体其他地方的不同,虽然洗掉,但是一直有一点油润的感觉在,令她有些不自在。
可是她不能乱动,虽然没有人被允许抬头仰望她,但是万一有人不小心看到她乱蹭,肯定会嘲笑新帝娶了一只小奶狗,到处乱蹭礼仪不周。
她感觉凤舆穿过了一重重宫门,她以前是以臣女的身份来到这里,现在却要成为主人……感觉新奇,又有一点恐慌。
她以往只能去太后传召的几个地方,后来霍起出来找她的多,她也没有在皇宫里到处走过,这个建筑群……居然这么大。
她不知道铺这么多红毯要花多少钱,她粗粗估略,一扇门到下一扇门之间经过的地方不会比弘安侯府前面的西长街短,她看过仪典的单子,她要过九道耸立的定鼎门一样的大门,每道大门之间又有五到九道这样的小门。
宁兰咂舌,整座一望无际的洛阳城,一半的街道都铺上红毯,是什么样子?和宫里这曲折繁复的距离才差不多。这要花多少钱啊。
如果她能够不戴珠冠和盖头,她将会发现,除了地毯之外,从弘安侯府到皇宫路旁的树冠,不论多高,都扎上了金丝攒珠的绒花,每一朵的花芯都是淡红的异色珍珠,触目所及皆是喜色。
迎亲仪使是新帝尚未成亲的兄长霍宁,其后正副使以彩舆承册宝、陈雁,之后礼物如玉帛器皿绵延数十里。
终于,凤舆停下,在帝王要接她去行庙礼时,少女握住他的手掌,忽然紧张地踩到了自己裙子,步伐被打乱,向下一倒轻轻扑进了他怀里。
等候行礼的命妇们低声交谈,行礼官勒令她们停止出声。
霍起隔着珠帘,轻轻抚住少女的脸颊,低声问:“曼曼,怎么了?”他以为她急着走,是临阵要反悔逃跑,心里有一些晦涩。
少女却握紧了他的手,慢慢道:“阿蛮哥哥,感觉像做梦一样,曼曼紧张地都没有力气了。”
他闻言展臂将她抱下凤撵,宁兰惊慌地张大了眼。然而命妇已经不敢再议论,心里只剩对这位俊朗又有手腕的帝王竟如此喜爱帝后的羡慕之情。
将人抱到地上,两人并肩走了一段,因为宁兰可视范围小,霍起伸手握住她的小手。
宁兰问:“今天的用具好复杂,是不是花了很多钱啊?”
霍起失笑:“只娶一个,还是娶得起的。多了真没钱,所以你嫁了我可不能跑。我再娶不起第二个啦。”
他引着她走过一小段殿外的路径,进了廊沿,没有外人能看到的私密空间,便将少女抱起,惹来一声惊呼。
“阿蛮哥哥!快放我下来!这不合礼仪!”
男人“嗯”了声,却直到两人更衣重新行庙礼,要出现在众人之前的下一刻,才让小姑娘的两只脚又重新着了地。
她明明很厉害的,却被他抱着像是很娇气的样子。
两人的姓名在宗庙中昭告天地。宁兰知道霍起的家人、自己的父兄堂姐一定都在看,也许上天不灭的魂灵也在温和地注视着她。
重活一世,这个人保护着她、支持着她,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也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她没有很远大的志向,但也想支持他想要为其他人带来平安幸福生活的理想。
*
帝后新婚当夜,当象征着皇后元贞的喜帕被奉到太后的寿安宫里时,太后正在数落风采不减的太上皇、曾经的凉州王。
“胡闹!你居然答应弘安侯如果起儿不在了就让宁兰改嫁?那人家听说我儿在沙漠不行了,和贺兰家的死鬼在一起,我们有什么好说的?你这个老糊涂!”
太上皇苦恼道:“也不是我要答应的,是你儿子自己提出的……而且当时说的是改嫁给霍宁,肥水不流外人田,也没想到贺兰筹就……”
“胡闹,胡闹!爷俩都胡闹!这下儿媳妇花天海地沾别的小男人,我也没脸说她了!”
等到阿布从行竹手里接过白色的绸布,托上来呈给太后。
太后一愣。
她起初以为是儿子自己割了胳膊的血,但她毕竟是过来人,看了片刻。
她知道霍起的性格,若是没有落红,最多自己割一下手臂,以免别人议论宁兰。断不会做出再找别的女人混淆元帕这种费力证明给她看的事来。
阿布道:“行竹说,这帕子是原原本本,没有任何其他人动过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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