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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花千变 > 花千变 第341节
  第629章 易容
  等了足足一个时辰,十一爷才打着哈欠走出船舱,看到霍誉,十一爷眯起眼睛,问道:“这小子谁啊?”
  黑皮忙道:“冯保住啊,就是挑了黑蛟帮的那个。”
  “是他啊,这是好了?嗯,不错,看着有人样了,黑皮,你带他去和兄弟们熟悉熟悉。”
  十一爷一脸疲惫,又打个哈欠,转身进了船舱。
  舱内传来女人的嘤咛声,冯保住好奇地问黑皮:“十一爷这么搞,会不会累啊?”
  黑皮瞪他一眼,骂道:“没见过世面的东西,你以为十一爷像你一样是个病猫?对了,你小子伤得那么重,那玩意儿废了吧,还能用吗?”
  此时的丰台,明卉正在收拾行李,庄子里已经传遍了,霍侯爷过来大闹一场,世子夫人在庄子里住不下去,这是要回京城了。
  在庄子里住了三个月,若是论起人缘,早哥儿的人缘可比明卉强多了。
  这三个月来,明卉的情绪不太稳定,她有自知之明,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所以很少和庄子里的佃户们接触,反倒是早哥儿,经常被抱着去看花抓蝴蝶,佃户们全都认识他。
  白白胖胖、玉雪可爱的小公子,谁看了都喜欢。
  早哥儿正和荔枝小夜挤成一堆,三双眼睛一起看着明卉收拾东西。
  早哥儿听娘说了,要回家,早哥儿很高兴,回家就能见到爹爹了。
  他不太记得家是什么样子了,可是他还记得爹爹。
  马车来了,早哥儿不想让乳娘牵着,他想自己走着上马车,他现在很厉害,能走很长的路。
  所以他摇摇摆摆地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笑,他长大了,他能自己上车车了。
  不过,他走到马车前时,还是被明卉抱起来,塞进马车里。
  马车驶出庄子,缓缓驶上官道。
  庄子里面,汪真人独自坐在屋里,别人以为她是在打坐,却不知此时的她,早已哭成了泪人。
  昨天,当明卉对她说出自己的计划时,汪真人断然拒绝,可最终,明卉说服了她。
  次日,汪真人打起精神,让人清点庄子里的人数。
  明卉和早哥儿走了,邓策带来的飞鱼卫也撤走了,那些人当中,有些是换了身份藏在庄子里的,临走之前,邓策给出了具体人数,改名换姓藏在庄子里的,有男有女,共计十人。
  人数很快便清点出来,总共少了十三人。
  除了十名飞鱼卫,另外三个是什么人呢?
  平时不爱说话的刘大刚父子,这爷俩是去年来的,一老一少两个光棍,干活卖力,老实巴脚。
  还有一个,是庞多福续弦老婆带来的闺女,庞多福十几年前续弦娶了现在的老婆,那婆娘是个寡妇,有一对子女留在了前公婆家里,已经十年没有见过。
  几天前,女儿哭哭泣泣来投奔她,说是祖父母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庞多福二话不说,就让她在自己家里住了下来。
  现在,刘大刚父子,和庞多福的继女杏花,全都不见了。
  汪真人的心怦怦直跳,全都让卉儿说对了,那些人就是要带走早哥儿,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既然霍侯爷带不走,那些人就要用抢的了。
  汪真人连忙让汪平,去把这件事告诉了邓策,邓策并没有离开丰台,他立刻让人查找,三日之后,飞鱼卫找到了刘大刚父子的尸体,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最少也死了半个月了。
  而庞多福的继女,现在还在老家,祖父母担心她去找她娘,把她看管很严,她十五岁,从未出过村子,更不知道亲娘改嫁去了哪里。
  京城。
  不迟不晚搀扶着明卉进府,一群丫鬟在后面簇拥,招乳娘抱着早哥儿,早哥儿在路上睡着了,用斗篷包得严严实实,生怕他会着凉。
  一行人步履匆匆进了后院,明卉脸色苍白,显然是累着了。
  没过多久,府里便在悄悄流传一个消息,世子夫人之所以忽然回来,是因为和霍侯爷吵架了。
  若是别的府里,公公和儿媳妇吵架,那无论是什么原因,别人都会说儿媳的是非,分明就是儿媳不孝。
  可这件事换成了长平侯府,那就不一样了。
  能让世子夫人动怒,霍侯爷一定是做了天怒人怨的事。
  霍侯爷不是好人,该不会连儿媳妇也不放过吧?
  不会,他不敢,听说霍侯爷最怕的人,一是皇帝,二是儿子。
  所以除去这个可能,那很有可能是为了银子,当年长平侯府分家,霍侯爷据说很不情愿。
  总之,无论是什么原因,世子夫人心情不好,府里的人要小心谨慎,不要惹世子夫人生气。
  霍府一下子便安静下来,仆从们走路都要踮起脚尖,小心翼翼,生怕吵到世子夫人。
  好在回府的第二日,世子夫人便进了工坊。
  世子夫人以前也常进工坊,经常一进就是几日,府里的人全都习惯了。
  只是这一次,小公子也跟着一起进去了,所以啊,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当娘的想要轻松几天都不行,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孩子。
  而此时,丰台的一座宅子里,明卉正在教早哥儿数数。
  “一、二、三”
  早哥儿学着明卉的语气,大声说道:“一、爱、山!”
  这座宅子是汪海泉之前置办的,只是为了来丰台时方便一些,庄子里住的都是女子,他一个大男人住过去不方便。
  这宅子买下来之后,汪海泉也只住过一次,他懒得打扫,觉得住在这里,还不如去住客栈。
  所以汪海泉虽然买了这处宅子,可是每次来丰台,还是继续住客栈,后来汪平和不迟成亲,汪海泉索性把这处宅子给了他们。
  汪平要忙生意,不迟跟在明卉身边,他们在京城有自己的小家,丰台的宅子自从拿到鱼鳞册,便没有去看过。
  那日,明卉离开庄子,说是回京城,实则带着早哥儿悄悄搬来了这里。
  和他们母子一起来的,还有南萍、朵朵和小鱼,以及几名女飞鱼卫。
  女飞鱼卫甲二十,易容成明卉,由不迟不晚陪着回到了京城。
  第630章 老婆婆
  几天之后,这家那个皮肤微黑的小丫头,领着一个卖柴禾的老汉,进了院子。
  那老汉把柴禾放下,四下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小黑丫头说道:“老伯,辛苦了,进来喝口水吧。”
  老汉拘束地搓着手,跟着小黑丫头进了厢房。
  厢房里的炕桌旁,盘腿坐着一位老婆婆,老婆婆身边,一个胖丫头正在撕扯着一只布兔子。
  老汉没敢坐下,站在那里喝了一碗水,他对老婆婆说道:“有个每天去送泉水的,叫胡三的,前几天被马踩断了肋骨,便让他侄子替他往京城送水。”
  皇帝和妃嫔,以及京中各个王府、公主府,用的是玉泉山的水,每天天还没亮,便会由送水太监押送,将水送进皇城。
  而其他的宗室、勋贵以及重臣之家,平日里饮茶,用的则是白云山的水。白云山如今由户部派人管辖,卖水收入归入户部,因此,每天早上,玉泉山的送水车进城之后,便是白云山的送水车,由户部小吏押送进京,送往各府。
  长平侯府,以及被京中称做长平别院的霍府,最近几年,都是由那个叫胡三的水倌送水,他们每天往各府送完水,会在城门口的指定地方汇合,再由户部小吏带回白云山。
  老婆婆叹了口气:“可惜了,这都是我家汪安和孟小海玩剩下的。”
  当年在沁州,汪安和孟小海就是用的这一招,去给刘老将军送牛肉的。
  老汉勾起唇角:“这都多久之前的事啊,那时您家的胖闺女还没出生了吧。”
  老婆婆看他一眼,幽幽叹息:“是啊,婆婆我退隐江湖,那些妖魔鬼怪就张扬起来了,不懂事啊。”
  老汉忍着笑,继续说道:“京城有家叫丹桂记的脂粉铺子,听说以前常去给您家的胖闺女送爽身粉?”
  老婆婆眼露悲色:“丹桂记的女伙计,该不会也出事了吧?”、
  老汉点点头:“那女伙计搬东西时砸了手,受了伤,所以现在给你家胖闺女送爽身粉的,是个新来的婆子,比原先那位女伙计能说会道,也更会看人脸色,他们东家对她很满意。”
  老婆婆抱起身边的胖闺女,这胖闺女从小到大,用的都是丹桂记的粉,爽身粉痱子粉,粉粉嫩嫩清清爽爽,唉,以后怕是不能用了,等她回到京城,还要再打听打听,还有哪家的香粉更好。
  “就这两个?”老婆婆问道。
  “嫌少啊?不少了,加上庄子里的三个人,还不到十天,便发现了五个人了,只凭这五个人,就能把你家胖闺女带走。”老汉说道。
  老婆婆挥挥手:“卖你的柴禾去吧,我现在听不得这个,我想打人,你最好快点走,别让我打上!”
  傍晚时分,老婆婆从家里出来,去胡同口的杂货铺里买东西。
  一个老太太主动和她搭话:“大妹子,你是新搬来的?那宅子是租的,还是买的?”
  “租的,一个月一两银子呢,贵死了。”老婆婆一脸嫌弃。
  “一两银子还贵啊?不贵,咱们这是县城,离京城又近,一两银子真心不贵,对了,大妹子,怎么没见你家当家的呢,哎哟,看你这年纪,莫非你家当家的已经没了?”老太太问道。
  老婆婆嘴角抽了抽:“老姐姐,还真让你给说对了,我家当家的,去西天取经了。”
  老太太捂嘴笑了:“让你逗死了,这么一说,我家那老东西也去西天取经了,说不定他们还能遇上呢。”
  老姐妹一见如故,聊了好一会儿。
  老婆婆知道了很多事,这条胡同里,谁家养了几只鸡,谁家有几个孩子,谁家的儿媳妇爱吵架,谁家的姑娘不正经,谁家有钱,谁家最穷,谁家没钱装有钱,总之,这位新伙伴,给老婆婆打开了一道窗,让她认识了新世界。
  老婆婆指了指一户人家:“听老姐姐说,那家没有住着人?”
  “是啊,他家那房子租不出去,卖呢,又卖不上价,只能空着了。”老太太说道。
  “为啥啊,那院子我看着和我家的差不多大呢。”老婆婆好奇问道。
  “为啥?当然是因为那里死过人,倒也不是凶宅,就是那家的老两口都是死在那里的,这前后连三年还没到呢,所以那宅子租不出,也卖不出,人家一打听就能打听到,谁敢住啊?说不定哪天那老两口又回来了,你说是吧。”老太太耐心解释。
  老婆婆点点头,这样的事情哪里都有,她没有在意。
  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离家不远的一个小客栈,她租了一间屋子。
  客栈的伙计从外面买了一碗面,坐在柜台前吃面,不时有客人出出进进,伙计没有在意。
  这时,从楼梯上走下一位相貌清秀的年轻公子,伙计一怔,这位公子也是住在这里的?
  什么时候住进来的?
  他怎么不记得了?
  眼看那位年轻公子快要走出去了,伙计连忙叫住他:“这位公子,您是来找人的?”
  伙计觉得自己的记性很好,他不信会不记得这位公子,毕竟,长得好,又清贵的公子哥儿,他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几个,如果这位公子是在这里住着的,他不可能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