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学法联盟论坛。
  “好家伙!up又要做无罪辩护了!法外狂徒啊,这绝对是法外狂徒!”
  “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喊错的外号!up是什么案子都敢做无罪辩护啊。”
  “在这个案子里,三个人都犯罪了吧?这也能开脱?”
  “张三是人贩子,死不足惜,但说实话,李四和王五有点冤,因为失察惹上了这档子事……”
  “……”
  网友们对于人贩子的态度……
  出奇的一致,没一个同情张三的。
  反倒是觉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
  有点可怜倒霉。
  他们都没有犯罪的故意,但却被扣上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搁谁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论坛里有没有大佬的?来帮忙分析下这个案子啊,猜猜up会从哪个角度辩护?”
  “这个就不是一般人能猜的出来的,up的脑回路从来就不正常。”
  “法益的角度有用吗?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客观上也的确侵犯了小学生的生命权,貌似没有辩护空间啊。”
  “别瞎操心了,耐心看下去,我已经拿出小本子准备做笔记了。”
  “如果这个案子也被up无罪辩护成功了,那律师可真是太恐怖了。”
  “……”
  网友们唏嘘不已。
  愈发明白了一个顶级律师的恐怖之处。
  在这个法制时代。
  懂法绝对没有坏处,而顶尖的律师往往可以将白的说成黑的,活的说成死的。
  就比如说秦牧。
  他们甚至想到了……
  以后哪天不小心犯罪了,专门找秦牧来帮他们辩护。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
  魔都。
  会场里。
  某办公室。
  “啧啧啧,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又要做无罪辩护?”
  黄庆林看着电脑前的监控直播画面,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这个题目……
  是他亲自出的,主要是为了考察双方律师的诉讼能力。
  从题目本身而言。
  无论是被告方还是公诉方,都没有绝对的优势。
  从这道案件里,可以充分体现双方诉讼能力的差距。
  但……
  他没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剑走偏锋,选择了无罪辩护这条道路。
  “我倒要看看,他能怎么无罪辩护。”
  旁边的饶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势。
  他对秦牧的这个辩护思路,也颇感兴趣。
  而电脑画面里。
  模拟庭审继续进行。
  很快就进入了举证和质证环节。
  赵百亲一方的律师率先列举出了一系列的证据。
  包括人证、物证、口供等等。
  人证自然是目击了张三实施绑架的证人,张三的作案动机等等。
  物证则是张三绑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口供则是张三主动交代的那些犯罪行为,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证据链。
  “赵百亲在证据处理方面,还是堪称完美的。”
  看到这里。
  饶正德中肯的评价了一句。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
  不仅要精通己方业务,还要了解公诉人的相关流程。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赵百亲在证据链的整理这块,满分的话已经可以打90分了。
  然而……
  他话还没说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来反驳道:“上述证据的确都没有问题,但要指控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却缺乏一项关键性的证据。”
  饶正德看到这一幕,不由一愣。
  他刚评价赵百亲在证据的处理上堪称完美。
  然后就被秦牧“啪啪”打脸了。
  关键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说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
  好在秦牧也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确是在厨房内,因个人失察,没有及时查看到麻袋里的是个人,造成了悲剧。”
  “但……经法医验尸鉴定,查出小孩的死因为头部受创。”
  秦牧一边说的时候,一边罗列出了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
  也是案件原文里明确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处摔伤,一摔为头部,一摔为手部,一摔为腿部。
  其中头部摔伤为致命伤。
  “但你方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小孩的头部摔伤为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我方认为,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几下,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并不足以构成致命伤。”
  说到这里。
  秦牧略微停顿了片刻,给在场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
  再幽幽地说道:“根据刑事诉讼的相关原则,当案情关键性证据存在疑点时,只能做出有利于嫌疑人的推定!”
  第四百一十九章 最终决赛对手!
  此话一出。
  满堂皆惊。
  整个模拟法庭都瞪大了眼睛,凝望着秦牧。
  秦牧说出的这个点……
  再次刷新了他们的认知,根本不像是一个律师说出来的话。
  更像是……
  一个市井无赖口中的诡辩论。
  但……
  所有人都清楚,秦牧的这个辩护并不是无理取闹。
  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