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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听说我哥是暴君 > 听说我哥是暴君 第69节
  若是别人倒也罢了,随便哪个女子,全天下不拘哪家的贵女,其他长辈也能作为家主代为举行笄礼,可唯独叶初。
  叶毓揣摩着,其实皇帝分明是见不得叶初给任何人跪拜行礼。如今许多人都知道,皇帝自己日常都不让郡主行礼,不喜她给人行礼,当然轻易也没人敢受她的礼。
  参加笄礼的一般是相熟的女眷和小女儿家自己的手帕交,叶初本身在京城也不认识多少人,没几个交情深的朋友。而叶毓纵然是姨母,却已经嫁做韩家妇,当不得笄礼的主人,身份上也不合适。
  谢澹在这件事情上还真颇费了些思量,当然也不是人人都行笄礼的,可若把这笄礼省了他又不肯,思来想去,最终请了自己的庶姑母、大长公主宝昌公主。其实京城还有一位昌平长公主,也是谢澹的姑母,辈分|身份合适,可昌平长公主府家风不正,竟闹出诸如公主弄权、驸马养外室之类的事情,这几年不太受皇帝待见。
  宝昌大长公主年事已高,且一心向佛,在延始帝篡位后出于气愤也出于避祸,这些年一直住在护国寺后山的千佛阁,谢澹亲自给宝昌大长公主写了封信,宝昌大长公主一口答应了,并特意在四月末提前回到京城的大长公主府中。
  朝野上下瞩目的一场笄礼最终在宝昌大长公主府举行,宝昌大长公主做主人,闵王妃做正宾,由这两位皇族之中辈分最长、身份最高的命妇来办,笄礼在端阳节这一日举行,请的人倒不多,也就请了京中还算认识的几家女眷和几位宗室女,宣平侯府自然来了,另外叶初想把林姜请来,却听说这位林捕快官身不由己,三月初就去了千里之外的蜀地办案,怪不得这么久都没看到她了。
  叶初一早自己坐着马车去的大长公主府,等到笄礼结束,用过了午宴,一众宾客正坐在大长公主府的正厅中品茶说话,下人匆匆进来禀报圣上驾到,已经进了府门了。
  “这是等不及,接你来了。”宝昌大长公主望着叶初笑道。
  当着长辈呢,叶初不禁有些不好意思,抿嘴笑笑。众人纷纷起身接驾,叶初正好坐在宝昌大长公主身边,就伸手扶着大长公主,跟着众人出了正厅。
  谢澹一身雨后天青色的常服,戴着玉冠,一副家常随意的打扮,衬得整个人越发矜贵俊朗,身后只带了两名小内侍大步走过来。
  众人纷纷跪拜行礼,叶初扶着宝昌大长公主,正纠结着要不要跟众人一起行礼跪拜,谢澹已经紧走几步,一把扶住了打算行礼的宝昌大长公主,温声道:“姑母不可多礼。”
  宝昌大长公主一把年纪了活得通透,闻言便坦然收住了行礼的姿势,笑道:“陛下且看看,郡主这一梳妆打扮,是不是个美丽的大姑娘了。”
  谢澹的目光落在叶初身上,当着这么多人,这个美丽的大姑娘还有几分矜持不好意思,脸上有些臊了。
  女儿家最美的年纪,她今日的笄礼自然是被精心打扮过了,一头乌发被端端正正梳成一个百合髻,插着司制房为她笄礼专门制作的金凤簪,除了这支主簪,发髻上装饰着精心搭配的珠花、步摇,耳朵上戴着硕大的明月珠,脖子上戴着赤金八宝璎珞项圈,身上挂着羊脂白玉佩和香囊,就连手上都满满当当戴了五六个镯子,金的、玉的、绞丝的、掐丝宝石的。
  她今日穿了一件比较正式的石榴红大袖翟衣,华贵庄重又不失这个年纪的活泼,一张小脸也上了妆,双眉画得修长纤细,脸上擦了细细白白的粉,双颊透着胭脂色,尤其樱桃小嘴点得格外红艳饱满,看上去竟然真有几分矜持稳重了。
  不知怎么,谢澹却忽然有些想笑,总感觉像看到家里淘气的小孩子家忽然开始装大人了。
  在场其他人见皇帝盯着未婚妻看,一个个便附和说笑起来,有的夸:“郡主真是生得天姿国色。”也有的打趣:“陛下眼里郡主自然是最美的。”
  众人将谢澹迎进厅中,谢澹陪着宝昌大长公主略坐了坐,问候了几句饮食日常,便起身说道:“朕还有些事情,改日再来看望姑母。”
  众人赶紧恭送圣驾,心照不宣地看着皇帝和郡主一起离开。
  谢澹的御辇和叶初的马车都在外头,当着府门那么多恭送的人,两人也没说话,默契地各自上了车驾。
  出了街口拐个弯,御辇继续往宫城的方向走,叶初的马车稍稍停了一下,随后便钻进一个人来。
  “这是谁呀,”叶初一脸忍不住的笑意,撇嘴道,“你没有自己的车吗,你一个正人君子,偷偷摸摸跑到别人车上来做什么?”
  谢澹上车后挨着她身边坐下,坐得腰杆端正,面色如常,看着她说道:“可以做贼。”
  “噫,偷什么的?”
  “可以当采花贼。”谢澹一本正经道。
  叶初顿时破功了,哈哈哈笑得倒在他怀里,谢澹赶紧捉住她扶她坐直了,笑道:“你这身打扮可不能乱钻乱滚,弄我一身胭脂粉。”
  “哼,那你离我远点儿。”
  叶初笑嘻嘻伸手推他,却被他一手扣住后脑,谢澹笑道:“我猜你这口脂是甜的。”
  “那不一定。”小姑娘眨眨眼睛,乌亮清澈的眼睛里满是促狭,自己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唇角说,“我听说是用蜂蜡和红花汁做的。”
  “那我尝尝。”谢澹道,扶着她的后脑仔细吻了上去,辗转反复,流连不舍,温柔地将她一张小嘴都尝遍了,才放开她。
  他看着她已经花了的唇妆想笑,殊不知自己的嘴唇早已染了颜色,格外旖旎暧昧。
  叶初伸出玉白的手指在他唇上擦了一下,淘气一笑,谢澹则坦然拿了帕子,先捉住她给她仔细擦干净,又给自己擦了擦。
  第74章 戾气
  “还有吗?”谢澹擦完问她。
  “没了。”叶初笑。
  谢澹丢开帕子, 看着她仔细端详,叶初则转了转脑袋给他看挽起的发髻,问道:“好看吗?”
  “好看。我家安安最好看了。”
  “你可不知道, 我从早晨到现在,几乎就没干别的, 就梳头上妆了。腰都坐得发酸。”
  未婚小女儿家不梳髻,她一般简单地挽个垂鬟就好,竟不知梳髻要这么繁复费事, 单是梳头上妆就坐在那儿足足有一两个时辰。
  她垮着肩膀嘀咕道:“要是女子成婚后每天都得这么梳头打扮,也太麻烦了, 我都不想嫁给你了。”
  “日常哪里用梳这么繁复的髻, 在家里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谢澹笑, 等他们成婚后,皇后总有一些需要盛装的时候,躲不了的,可以预见小姑娘每次梳妆打扮几个时辰, 又要噘着嘴撒娇懊恼了。
  他拨动把玩着她手腕上那一串镯子, 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声音,这么一串镯子戴着美则美矣, 确实贵气非凡, 可也不轻。
  他握着她细嫩玉白的手指把玩,眸光深邃,别有意味地笑道:“安安十六岁了。”
  “对呀。”叶初点点头, 有些得意地说道,“所以你以后不能把我当小孩子了, 你总是把我当小孩子, 好多事情你都瞒着我, 若不是念在你是我哥,我早就真跟你恼了。”
  谢澹笑,叶初噘嘴道:“你还笑,先说好了,往后你再有什么事情骗我,我就真生气了。”
  “那安安生气会怎么样?”谢澹把玩着她的小手,握起,松开,笑道,“我哪有那么多事情瞒你,以后应当不会有了。要不咱们说好了,若是我再骗你,你也不要自己生气,你就告诉我,要不你打我一顿,行不行?”
  “你明知道我打不了你。”小姑娘微微低头想了想,认真说道,“哥哥,我知道嫁给皇帝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你不光是我的哥哥和夫婿,你还是皇帝。即便哪天你有负于我,我大约也不能把你怎么样,顶多……就只能自己伤心吧。”
  她说着说着,小脸上不禁有些落寞了,轻叹道,“父亲负了我娘亲,娘亲还能离开他一走了之,你若不许,我别说离开你,我大约连宫门都出不去。”
  “……”谢澹默了默,伸手把她抱进怀里,正色问道,“这是怎么了,今日有人跟你说什么了吗,怎么会忽然说这样的话?安安,有事情要告诉哥哥。”
  “没有怎么,我只是听说朝中接连有人上书大选。”微一侧头之间,小姑娘脸上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说道,“我们婚期都还没定,便已经有人操心给你多多的纳几个妃子了。”
  “哥哥也不必怪谁跟我说的,哥哥不是也没答应吗,跟我说这些话的人原本也是想奉承我,夸赞我独得皇帝宠爱。”她轻轻一叹,噘嘴说道,“哥哥,是不是以后我们都要面对这些呀,为什么你偏偏是皇帝呢。”
  “安安……”谢澹合拢五指,把她的小手包裹在掌心,眸中划过一丝戾色。
  眼前的少女不知不觉长大了,身子康健了许多,人也活泼了许多,出落得美丽出众让人移不开眼睛,然而却始终是曾经那个敏感不安的小女孩儿。
  何止是奏请大选,她或许不知道,外间传言皇帝喜欢娇气柔弱的女子,有几家都特意选了娇柔纤弱的女子来培养了。并且耐人寻味的是,这次支持大选的多是些文臣,奏请大选的理由也很充分,六宫空置,帝后婚期在即,正好趁着天子大婚充实后宫。
  都是朝廷重臣,一个个肚子里九曲回肠,谁会真的关心皇帝龙床上那点事。他们口口声声为了皇家开枝散叶,为了朝堂平衡,文臣担心武将占了上风,担心忠王一系独大,或者还想给宫里塞个人,说来说去,左不过争权夺利、攀龙附凤的那一拨人。
  谢澹低头,吻了吻她柔软的小手,安抚地笑了一下说道:“好好的过生日呢,这种事情也值得你不高兴,安安,这都是我的事情,怪我,我会处理好的,你相信哥哥。”
  “嗯,我信。”小姑娘软软慢慢地说道,“不管怎样,安安只想跟哥哥在一起,别的我什么都不想管。”
  “那就不管。不用你管。”谢澹温柔地笑望着她,低头吻她。
  他不想小姑娘沉浸在这样的情绪中,便拨弄着她手腕上的一串镯子,换了个话题笑道:“安安,等我回去叫司制房打几件带小铃铛的手串、臂钏给你戴,好不好,你喜欢什么样的?”
  “好啊,”叶初说,“要精致纤巧些的,不要这样死沉死沉的,戴一整天手腕都不会酸吗。”
  一早出门时丫鬟给她梳妆,叶初就晃着手上的镯子自己逗趣说笑过,问丫鬟这得有几斤重。
  她其实很不喜欢戴这么多又这么沉甸甸的镯子,可京中的夫人贵女们都这么戴,真是不明白。并且夫人贵女们还有个本事,一只手上戴五六个镯子,依旧能从容斟茶,都不带叮当响的。
  马车回到郡主府,径直进了外院,丫鬟拿来脚杌子,谢澹却自顾自将叶初抱下车来,牵着她的手回后宅主院去。
  他牵着她进了她的房里,便带她到妆台前坐下,一边拔下她头上的金凤簪,动手取下她满头的珠花步摇,一边叫丫鬟打水给她洗脸。
  叶初也不太喜欢这样满脸脂粉,觉得脸上糊了一层什么似的,洗干净之后,取下头饰拆了发髻,卸下一堆钗环手镯玉佩,退掉外头华贵雍容的翟衣,留下里边杏黄襦裙,罩了件柔软家常的樱桃粉织花罗褙子,觉得整个人都清爽多了。
  小姑娘便打算去塌上歪一会儿。谢澹却没让她走,把她拉回妆台前,拿了梳子给她梳头,他蘸着桂花油,把她一头乌黑柔软的长发梳理顺了,在她头上摆弄起来。
  “哥哥,你做什么呀?”叶初从镜子中看到他的动作,忍不住笑道,“难不成你要给我梳髻?”
  “嗯,”谢澹仔细将她的头发分出一缕梳顺,说道,“今日你及笄,别人梳的都不算,我给你梳。”
  他自己养大的妻,他要亲手给她绾发插笄。
  以前她年幼时,他也给她梳头,只是小女孩儿家,简单梳个小辫、挽个小揪揪就行了,如今要正经梳髻,他还真没多大信心,为此还特意偷偷找宫中梳头的嬷嬷学了几次。
  他仔仔细细把她的头发梳顺,动作慢而谨慎,太复杂的发髻他梳不了,一丝不苟地把她头发梳成一束,在头顶挽成一个蓬松的单髻,拿了一根白玉如意簪头的赤金长簪绾住。
  叶初轻轻晃了下脑袋,抬手扶了扶长簪,望着镜子里的他抿嘴一笑。谢澹端详一下发型,从面前一大堆的妆匣里挑了挑没看到满意的,索性去旁边花瓶中拿了一朵紫红色的月季花做搭配,给她插在髻边。
  叶初站起身,凑到他脸颊亲了一下,笑眯眯美滋滋拉着他去塌上坐。
  谢澹便跟她商量起大婚的事情。这都五月了,钦天监为帝后大婚挑了几个日子,谢澹筛选之后挑了两个,问她:“安安,十月十六,冬月二十八,这两个日子我觉得更好一些,你更喜欢哪个?”
  太皇太后是去年八月末薨的,谢澹作为孙辈,按礼要服一年的斩衰,又因他的父皇世宗皇帝已经不在了,他为太皇太后扶灵送丧,服的是父皇的孝。民间服齐衰三年,天子以日代年,因此谢澹守孝二十七日。但喜事大婚这种,还是避开的好,所以钦天监报上来的几个吉日都在八月之后,秋冬时节。
  “这两个日子原本也差不多嘛。”叶初想了想,笑道,“秋收冬藏,我更喜欢冬月。”
  “我也是这么想,冬月秋收已过,普天下都闲着了,就等着我们大婚。”谢澹道,“那就这么定了,冬月二十八。我打算下旨让韩夫人来为你备嫁,你看行不行?”
  “这么早就要开始准备吗?”
  “这就不早了。有些事情,打从我们定亲礼部和宫中就开始准备了。”谢澹笑道。
  帝后大婚是何等大事,单是帝后的婚服、吉服、头冠,就要几个月才能完成,还有各种绣品和各样珠钗首饰……没个年把半年,那就实在仓促了。
  “莫说帝后大婚,便是民间娶亲,也是能讲究则讲究,谁还不想多讲究一些了。”谢澹笑,看着她总觉得她今天特别好看,尤其他亲手梳的头,越看越好看。
  叶初想了一下,原来他们两个成婚要准备那么多呀,她笑道:“今日大长公主还跟我说呢,叫我回来要开始绣嫁衣了。听说女孩儿家嫁衣都是自己绣的,这可怎么办,我压根就不会。”
  “哪有,无非就是那么一说。”谢澹笑道,“别说皇后,富贵人家女儿的嫁衣动辄几个绣娘绣一两个月,怎么可能都自己绣。这个我问过了,到时候司制房会留几针给你,让你自己绣完收针,寓意你自己亲手绣过的。”
  这还行,叶初笑道:“我也琢磨着不能都自己亲手绣吧,那我要是绣个三年五载,你可就有的等了。”
  “那我还是考虑抢亲吧,抢了就走,多省事儿。”谢澹道。两人笑闹起来。
  “我打算下旨让韩夫人来为你备嫁,你看行不行?”
  叶初当然说行,家中备嫁总得有个长辈,韩夫人必然是最合适的了。提起叶毓,谢澹想起一桩事情,便跟她说了一下。
  “你姨母家有个喜事,她这会儿可能还不知道,明日正式的旨意会送到宣平侯府。”
  “什么喜事,韩大人又升官了?”叶初问道。
  “不是升官。”谢澹笑道,“宣平侯从绥州送来折子,上书奏请立韩子赟为世子。”
  叶初有些意外,问道:“这事我好像听姨母提过,宣平侯长子已经死了,不是还有次子吗,姨母说韩大人一直认为自己无缘世子之位,去年去绥州临走时还跟姨母说,要凭自己的军功封妻荫子,不能叫姨母受委屈。”
  “宣平侯自己上的书,说次子年前在战场上伤了眼睛,损了颜面,主动建议宣平侯立韩子赟为世子。”谢澹道。
  宣平侯府三代武将,家风还是端正的。宣平侯长子虽然走错了路,但次子却--------------/依一y?华/是个明白人,宣平侯次子性情中庸,军事上缺少一些魄力,可为将而不堪为帅,这一点谢澹早看到了,朝中有些人也早看到了,然而宣平侯困于长幼有序,一直游移不定。
  可对于朝廷来说,宣平侯府是朝廷武将重臣,若由一个才能平庸的世子继承,西北边关不稳,宣平侯府恐怕也要衰败在这一代了。
  韩子赟在去岁今春与北番的战争中表现可圈可点,立下了大功,恐怕宣平侯府也只有这个当初不受重视的三儿子才堪为继承,如若不是把韩子赟放在那儿,谢澹早就考虑要在西北军中安置一名继任者,宣平侯府不久后只怕要被取而代之了。
  如今次子以眼睛颜面受伤为由主动提出来,应当也是看清了形势主动退一步,反过来说对大家都好。
  叶初笑道:“这么一来,姨母就是世子夫人了,确实是个喜事,我明日得叫人送一份贺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