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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不学鸳鸯老 > 第115节
  背景是一片朴实的青瓦低檐。
  周和珉眯眼,看了好一会儿,忍不住骂了一声。
  真是个孽障。
  扫了一眼长信,他哼了一声,将信放在宫灯里烧了,然后把画卷了卷,塞进了衣袖。
  京华的秋天一点也不漂亮,萧瑟冷清,可江南的秋天不同,到处都是山水美景。
  苏妙躺在画舫里,拿着刚送来的信看着,乐不可支。她枕的是沈知落的腿,那人一身清冷地看着画舫外的景色,手却护着她的腰身,怕她掉下去。
  “你能像我表哥这样吗?”苏妙扬着信纸笑弯了眼,“我表哥竟然把栖凤楼关了。”
  沈知落哼笑:“有钱不赚,傻子。”
  “他才不傻呢,钱赚得够多了,接下来就是该追媳妇的时候。”苏妙抚掌,“你要是给我放一晚上的烟花,我也原谅你,怎么样?”
  眉心微拢,沈知落低头,看向她微凸的小腹。
  “我以为在你发现当年给你看诊的大夫是个庸医的时候,你已经原谅了我。““那不行,我表哥都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你凭什么立地成佛啊,我多亏得慌?”她不依不饶地拉着他的衣袖。
  这等胡搅蛮缠,沈知落向来是不理她的,苏妙也只是图个自己闹着好玩。
  然而,片刻之后,这人竟然“嗯”了一声。
  苏妙睁大了眼。
  碧绿的水从画舫边湛蓝的花纹上飘过,随着风荡出千百里,岸堤枫叶正红,端的是人间好个秋。
  花月寄出去的信,很快收到了回音,苏妙随信给她带了两片江南红枫。李景允对这种微薄的礼实在是嗤之以鼻,不过他孩儿的娘亲喜欢,他也就夹在书里,替她收好。
  两人坐在屋子里,一个看书,一个绣花,孩子在庭院里打闹,闹累了,有介便跑回来,朝她怀里一倒。
  身上带着一股子香气,花月闻见了,摸了摸他的脑袋:“桂花又开了。”
  很多年前,她也是这么扑在庄氏的膝盖上的,庄氏温柔地低头,心情甚佳地道:
  “今儿是个好日子。”
  记忆里故人的声音和自己的声音遥远地重合做一处,从窗口飘出去,绕在满院盛开的秋花上,仿佛又是一个故事的开头。
  正文完。
  写在最后,给我亲爱的你们
  如果有人是一见钟情,那么也一定有人是日久生情。写这本书之前我想的是一个陪伴成长到后来花花世界经不起诱惑导致的分离,再到破镜重圆的故事,到此回首,传达得不算完美,挺坎坷,好歹算是有个了结。
  从春日宴完结之后,我就越来越自闭了,也许是长期在家不爱出门的原因,现在一出门就会很暴躁,包括接我妈以外人的电话,看着就暴躁,宁愿听完整个铃声响彻房间,也不愿意按下接听键。除了几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很多时候对别人突如其来的善意都显得有些不会应付。
  好像就是春日宴之后,很多人会给我微博私信表白,看其实都看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回,说谢谢太官方,可不说谢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所以很多表白就躺在了我的已读里,算个纪念。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作家,充其量就是个写手,写一些小故事,大家看着打发时间,能给我叫个好,点正版订阅,已经很给面子了,至于批评和建议,其实说实话我哪里写得不好,哪里匆忙了哪里写崩了,我是最先知道的,但连载这个东西,真的没有办法停下来,一旦停下来改,断更,也许就没了继续写下去的勇气。
  所以有的作品,我是真的很羞愧,但没办法,左右也是自己的成长轨迹,留着以后真的写不动了就改着回忆青春好了。
  今年要满二十六了,实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但是对感情,好像也已经看淡了,有老读者的话能从最近几本作品里察觉到一点痕迹,写书的人本人不相信爱情的时候,写东西是真费劲啊,我好久没有体验过《春闺梦里人》那时候的畅快了,一天一万五不费劲的,看看现在,不止你们跟书痛苦,我也痛苦啊,没法写那么快那么多,连载的节奏也就没有那么好。
  不过幸好的是,我脑子里还是有想说的故事,还是想继续写。
  有人不那么友善地跑来我微博点评,说我写的书也就这一个套路,腻不腻。
  讲真的,不腻,我永远喜欢浪子回头,永远喜欢渣男从良,永远喜欢女主坚强自立,永远喜欢失去之后才会珍惜的烂梗。
  一辈子也写不腻。
  读者来来去去,没有说非要因为一本书一直喜欢一个写手的,遇见喜欢的作品就看,下一个不合胃口,那就再等下下一个,笔名或许有商业价值,但书的价值只在内容本身。
  希望下回我能写本长点儿的,编辑没有打死我,也是我的真爱。
  今年夏天也很热闹,祝大家天天开心,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