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渐渐褪去,夜色降临,街上的人步履匆匆。
阿九的外衫披在头上,挡住了大半面目,随着人流踯蹰在路上。
一队人带着刀走过,不时拦住人群中的年轻男子查问。虽然是穿着便服,阿九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姜家府兵,当先一人正是昨晚的姜义。
阿九转身拐进身边的小巷中。
没走几步,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一个低沉声音道:“站住。”
阿九停下脚步。
“是红馆那位姑娘吧?”姜义缓缓走过来,“为什么看到我们就走?”
阿九道:“我原本就是要来这里。”
“这里?”姜义加重一点语调,环顾四周。
这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天已经渐黑,却没有几扇窗子里透出灯光,不是因为没人住,而是因为点不起灯。
即使点灯,用的也是粗劣的菜油,整条小巷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有人做饭,有人吵架,有人打孩子……十分嘈杂。
阿九问:“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姜义让开,“请。”
阿九向一户人家走去,每一步都走得很慢,长长的衣摆拖过地面,地面铺着的石板早已经破裂,或是被挖去作了别的用途,裸露出大片的黄土,昨天刚下过雨,满是泥泞,阿九的衣摆很快被玷污。
“要不要敲门试试?”姜义在后面道,“也许里面没有人,这样你就可以假装要找的人不在,便可以顺理成章地离开了。”
阿九在门前站住,一手抚过自己左手的衣袖,没有说话。
“但这招有一点要小心,那就是万一有人应门,对方不认得你,你立刻就会被揭穿。”姜义声音里带着一丝狰狞的笑意,雪亮的刀缓缓搁在阿九的颈边,“怎样?是直接跟我走,还是先试一下?”
阿九淡淡道:“你们要找的不是男子吗?为何要找我?”
“因为你不对劲。”姜义道,“知道你哪里不对劲吗?就是这一点!”
领头人的刀尖指上阿九的脸,“你没有一丝害怕,一丝紧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伎,你身上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这点我光用闻也闻得出来!”
“就算我有秘密,和大人你又有什么关系呢?”阿九道,“我并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姜义脸色一变:“你知道我们在找什么人?”
“不难猜吧?”阿九道,“一个男人,一个年轻的男人,一个原不在京城、最近才从外地来的年轻男人,对不对?”
姜义握刀的手紧了紧,声音低哑:“你还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猜,这个人一定很要紧,大人一定很着急找到他,时间紧迫,大人当真有空管区区一个女伎的闲事吗?”
姜义低头寻思一回,蓦地嘿嘿一笑:“险些给你混过去!敲门!你不是来找人吗?那就敲门给我看看。”
阿九看了他一眼,抬手捋了捋头发,左手袖口有意无意对准了领头人。
“你要是不敲,就是有问题,跟我回去好好审审你——”姜义说着,伸手就要来抓阿九。
阿九脸上闪来一丝厌恶,只听元墨的声音响起:“错啦,错啦,不是这家,告诉过你是巷子尽头那家啦!”
这声音就像初秋新出的莲藕一样爽脆,一样清润多汁。
元墨走巷口走过来,从头到脚罩着一件白纱,在这昏暗的小巷子里若是不提防遇见,定要以为自己见了鬼。
“咦,这位大人好面熟啊?咱们昨天是不是见过?”元墨扯下白纱,搭在臂上,很是热络地招呼,“大人也来逛窑子?”
“窑子?”姜义皱眉。
“大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元墨一脸很奇怪的样子,“我们是来找春娘的,大人你要不要一起?”
姜义当然不打算一起,把刀一摆:“好,你们去。”
因为是旁支的关系,尽管武艺超群,他也没有受到多大重用,直到他接到一个秘密任务。
——找到那个人,杀了。
只要事成,他便能官升三级,还能从北郊兵营回姜府当差。
事关重大,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细节。
他跟着元墨两人走到尽头一扇房门前停下,屋子里有暧昧的喘息声,以及床柱摇动的声响。只要不是聋子,大概就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
元墨好像偏就是聋子,她大力拍门:“春娘,开门!”
“滚!”里面传出一声,却是男子声气。
元墨往门上踹了一脚 :“官府办差,给我开门!”
里面的动静停了停,一个黑胖男子探出头来,见不是官差,面上一松,但紧跟着他看到了姜义手里的刀,脸色立刻一变,赶忙系上裤腰带,走了。
“我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坏老娘的生意,原来是二爷呀。”
春娘三十来岁,脸上涂着脂粉,齿红唇白的,身上胡乱披着一件衣衫,发丝凌乱,一脸都是春色,目光一转,看到了姜义,脸上顿时露出喜色,“哟,这是给我介绍的客人吗?大爷,来呀,包你满意!”跟着就要上手来拉。
姜义避之不及,一连退出三步,留下重重一哼,转身走了。
春娘无比失望,转身回屋,元墨连忙跟上。
阿九有几分迟疑,但想也知道,姜义的疑虑并没有完全打消,这会儿必定还守在巷外,若不进去,势必要给他发现不对,只得皱了皱眉,跟了进去。
春娘点亮油灯,只有小小一盏,还特意把灯芯往油里拔了一些,以免灯光太亮费油,“说吧,找我什么事。”
“也没什么,就是逛街走累了,到你这儿讨口水喝。”元墨熟门熟路地坐下,“把你炸的蚕豆也拿些出来,好久没尝了。”
“杀千刀的,老娘是欠了你还是怎地?坏了老娘的生意不说,还有脸要这要那。”春娘一边骂骂咧咧,一面倒茶上蚕豆,还加了一碟子酥饼,“喏,这原是给小豆子备的,他明天休沐回家,今儿就先便宜你这死鬼了。”
“小豆子还好吗?”
“好个屁!光长个,不长肉,全身上下加起来都没二两重,学里也不知道吃得饱吃不饱。”
小豆子是春娘的儿子,正在念书,十分用功,吃住都在学堂中,一旬才回来一次。
春娘和元墨絮絮叨叨说着,瞥了阿九一眼,问元墨:“这是新人?怎么带到我这儿来了?”
“都说了路过嘛。”元墨说着更正,“这位是阿九,是我家客人,不是新人。”
春娘点点头:“你要能找到这样的新人,就该翻身了。唉,你这死小子也该下把子力气,好好去找个像样的撑撑门面,那个茉莉一脸小家子气,不中用!照我说,还是去江南买一个,、江南的姑娘,可水灵着呢!”
“知道,春娘就是江南的嘛。”
“我就算了,残花败柳,不提也罢。”春娘一脸自嘲。
元墨又坐了一会儿,估摸着外头的姜义也该走了,便道,“这蚕豆好,春娘,给我装一袋子,我带回家去吃。”
春娘便进去装蚕豆。
元墨解下钱袋。
她今天的钱袋是千年难得一遇的丰满,白天的采买还剩了不少。她抽出一张十两的银票放在桌上,又拿几块碎银子压在上面。
然后向阿九使了个眼色,两人离开。
阿九算是知道元墨为什么总是这么穷了。
元墨出了门就套上那件白纱。
阿九忍不住道:“你戴着这东西干什么?”
元墨的声音一本正经:“我是鬼。”
阿九微微一愣,明白过来之后,蓦地大笑出声。
元墨还从来没见阿九这样笑过,笑得这样爽朗,这样无忌,笑声仿佛要冲破这黑暗直达星空之上。
有这么好笑吗?元墨讪讪把白纱扯下来,好像确实有点蠢啊……
“死小子!”春娘的家门“哐当”打开,春娘大步而来,“给我站住!”
元墨拉起阿九就跑。
她还没到二十,没有戴冠,头发只束成一束马尾,一跑起来,便左右摆动。
她的手很小,却很暖。
阿九跟在元墨身后,奔跑在黑暗的陋巷。
脚下踏过污泥,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轻盈。
这一带到底是春娘比较熟,元墨拉着阿九跑了一阵,正庆幸身后没有人影的时候,猛一抬头,春娘不知道从哪条近道上抄过来,已经抱着胳膊在前头等她。
“发财了是吧?了不起了是吧?敢大手大脚花钱了是吧?”春娘把银票连蚕豆袋子一股脑儿塞到元墨怀里,“拿上走人,再来这套就别想再进老娘的门!”
“还真发了点财,这点子银子本少爷已经不放在眼里了。”元墨笑嘻嘻,指着阿九,“看到这位美人了吗?我正想着有什么法子把她劝去评花榜,那就可以发大财啦,这点钱算得了什么?要不,这点钱算是辛苦费,你给我劝劝她?她不愿意当花魁呢!”
春娘看了看阿九,道:“真不愿意?”
阿九点头。
“不当也罢。”春娘道,“那就嫁给他吧。”
元墨:“……!”
阿九:“……!”
“当花魁有什么好?一年一个,比母猪下仔还容易。再说,当上了又如何?老娘当初也是花魁,可你看看老娘现在是什么鬼样子?”春娘道,“你既不愿当花魁,肯定也不愿意做男人生意,干脆就跟了这小子吧。这小子有良心,会疼人,不会辜负你。”
元墨苦笑:“喂,我可不是让你劝这个。”
春娘瞪她一眼:“下次要来白天来,天黑了老娘要做生意!”
“知道了知道了。”元墨说着,抱着蚕豆,却把银票往地上一搁,“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小豆子的,你不替他拿着,谁捡着就归谁吧。”
说着,拉起阿九就跑,把春娘的咒骂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直拐了几道弯才停下来。
大街上人流如织,热闹非凡,阿九容色过于醒目,以至于好几个人边走边看,险些跌跤。
阿九皱了皱眉,忽然站住脚。
元墨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一队姜家府兵正在排查行人,不是姜义那一队,领头的一人虽是眉清目秀,目光却十分森冷,看上去就不是善茬。
“等我一下。”元墨说着,往前跑过去几步进了一家店铺,再出来时手里就多了只幂篱。
幂篱的轻纱挡住了阿九的脸,周遭再没有扰人的视线了。
那队姜家府兵和他们擦肩而过,领头的人瞥了一眼阿九,再一看是女子,便挪开了视线。
走了一阵,阿九忽然道:“走错了。”
这不是回红馆的路。
“没错,往前就是明苑私塾,我去看看小豆子。”
明苑私塾占地不小,里面亭台楼阁俱全,还有一只小小池塘,池上莲叶新出,像刚裁好的绿缎子,还有一架小小木桥,横跨桥上。
和脏污的陋巷相比,这里精致清雅,仿佛两个世界。
小豆子十一二岁的样子,正是抽条的时候,生得瘦瘦长长的。元墨在路上买了纸笔墨条给他,又买了些蜜饯干果吃食,最后把那袋蚕豆递给小豆子,说:“我才去看你娘了,这是你娘让我给你带来的。”
小豆子接过,规规矩矩躹了半躬:“多谢元墨哥哥。”声音清朗,眼神明净,举止斯文,身上穿着私塾的蓝袍,通体干干净净的,实上无法让人将他同他那位身在陋巷的母亲联系起来。
私塾管束严格,一会儿便是晚课时间,元墨拍拍小豆子的头,让小豆子回去好好念书,然后在私塾夫子的陪同下出来,往回走。
春天的夜晚,风很轻柔,不知何处隐隐飘来花香。这样的时节慢慢地走一走,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你从什么时候跟着我的?”阿九问。幂篱下嘴角微微翘起,显然心情不错。
“前后脚。”元墨坦白得很。阿九在她家一天,一天就是她家的姑娘,身为坊主,把自家姑娘气得离家出走,总是不对的。
“这么说,你同意我们的交易了?”
“嗯,我想过了,你想当花魁,我自然高兴,你不想当花魁,我也不能强按着牛喝水。”元墨说着停下脚步,夜色中两只眼睛满是严肃,“但有件事咱们得说清楚。”
“你说。”
“你觉得春娘怎么样?”
阿九拒绝评价。
“春娘说她曾经是花魁,这是真的。”元墨道,“她比红姑和云姨都要大,算是红姑云姨的前辈,也是她们之前的花魁。夺魁之后,她身价大涨,恩客无数,其中有一人出身世家大族,年纪轻轻便前途无量,对她痴心一片,立意娶她为妻,只是家中长辈反对女伎进门,最后两下里折衷,他迎春娘为妾,发誓一生只爱春娘一人。”
阿九淡淡道:“世家大族,重在联姻,子弟的婚姻岂能轻易许人?”
“是啊,春娘嫁过去没两年,族里便逼着年轻人娶了新妇,新妇知书达理,又十分美丽,春娘渐渐失宠。有时说起当年的许诺,那人反而说春娘不知好歹,心生怨言,渐渐更不喜欢。第三年上,大妇有个什么要紧的东西丢了,最后却在春娘房里搜出,那人要春娘跪地赔罪,还要杖责春娘。”
阿九轻轻“哼”了一声:“多大的世族,就有多大的龌龊。”
“春娘万念俱灰,懒得解释,干脆求去,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她已经有了身孕。”元墨说着叹了口气,“春娘嫁时,红姑和云姨都竭力反对,但那时春娘春风得意,反而说红姑和云姨是嫉妒,她性子要强,出了事谁也没告诉,独自把孩子生了下来,就是小豆子。春娘离开时身无分文,只能靠典当勉强度日,后来小豆子长大,春娘发誓要让他出人头地,做人上之人,她重操旧业,来者不拒,后来年纪渐大,没什么出路,就成了娼门。”
元墨说完,看着阿九:“就这样,你觉得春娘低贱吗?”
阿九没有说话。
阿九当然知道元墨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个不知廉耻的娼门,春娘自然是低贱到极点;可作为一个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的母亲,春娘无疑可称伟大。
“你看那个抬轿子的。”元墨道。
街上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坐轿的,自然也有抬轿的,天气渐热,轿子里的人大概不轻,两个轿夫背心衣服都汗湿了,额上的汗也在一滴一滴往下滑。
“对于那个坐轿子的人来说,抬轿子的可能是低贱的。谁问谁不想当那个坐轿子的人呢?又不受累,又凉快。可既然没当上,且手上只有抬轿子的活儿,那当然还是要好好抬下去,家里可能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或是父母要养老,再不然就是攒点钱将来做点小本生意,过上好日子。”
灯光照在元墨脸上,元墨的肌肤细腻如玉,眸子温和。
她很少有这样温和的时候,温和又认真:“做女伎也是如此。要是生来就是官家小姐,谁愿意当女伎呢?可既然当了,就好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但凡好好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的人,都是好样的,谁也不能说他们低贱。”
街上很热闹,兜售木须糖的妇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孩子紧紧地盯着前面一位老人肩上扛的糖葫芦架子;一个瘸了腿的汉子拄着拐,捡起地上的风筝,那是他给客人示范试飞落下的;一对母女坐在屋檐下分吃一只馒头,身边摆着几盆牡丹花;一对夫妻从花盆边走过,怀里的婴儿无意识地对着花盆伸出手,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的衣衫都已经洗到发白,袖口还打着补丁,但脸上的笑容却比谁都开心……
街上还有开心的孩子,优游的仕女,有漫步的文士,有乘着马车呼啸而过的贵人……可这些人在昏黄灯光下仿佛都成了虚影,倒是以前从来没在意过的、那些仿佛生来就扎根在角落里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头一次映入到阿九的眼帘。
阿九头一次看到这样的世界。
热闹、喧嚣、热气腾腾、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