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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幻想 > 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 十五
  麒麟阁这种烧钱的地方,元墨是不想来的。
  但夏婆子给她提了醒,她得好好打扮打扮她家的姑娘。
  尤其是阿九。
  因此,再回到红馆时,元墨的身后跟着长长的队伍,有抬桌椅的、有抬花瓶瓷器的、有扛着锦袱坐垫的、有带着杯盘碗盏的、有捧着绸缎衣裳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看上去好像搬空了一条街。
  其时黄伯和欢姐正领着元宝并姑娘们清扫昨晚的战场,一见这架势,都吃了一惊,欢姐忍不住问道:“阿墨,你不会把红馆押出去了吧?!”
  欢姐平日里都很给面子地喊“二爷”,情急了才喊“阿墨”,可见是真担心了。
  毕竟以元墨拆东墙补西墙的花钱方式,买这么多东西只有一个可能——他把东墙和西墙一起拆了。
  “放心放心,卫公子赔了大把的银子。”元墨笑眯眯,“如今咱们不单能换一个新大厅,还能把你们上上下下全换上新的!”
  “当真?!”姑娘们又惊又喜,扔下抹布扫帚,扑向绸缎首饰。
  元墨以一种慈祥的笑容看着她们你争我夺,挑这个,抢那个,就像一只老母鸡看着小鸡们满地啄食。
  最好的一份她已经挑了出来,再挑了只花瓶,去找阿九。
  阿九凭窗而坐,脸望着窗外。
  窗外是阳光下的平江,一望无际,闪烁着波光,波光映到屋子里,映到桌上、墙上,映到阿九的衣上、发上,到处脉脉流动。
  元墨跨进来的脚步不由顿了一下。
  这间屋子她住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这里,好像戏文故事里讲演的龙宫啊!
  阿九回过头来,中衣的领子依然是密密地扣到了颔下,肩上披着一件藕荷色外袍。
  元墨不由再次赞叹自己选衣裳的眼光。
  一般女孩子多是穿红粉淡黄之类的暖色好看,望之鲜妍柔媚,能让客人大增好感,但阿九是个例外,越是清冷的色调越能突显出阿九那不属于凡尘的仙气。
  “给你送宝贝来啦!”
  她把手上的东西在桌上,一色色拿给阿九看,“看看这料子,五两银子一匹,我这辈子都没买过这么贵的布料!还有只簪子,别的不说,单是这颗大东珠,就值十五两。再看看这花瓶,前朝施大师的粉彩,你看看这梅花的花瓣……”
  “假的。”阿九瞥了一眼,道。
  阿九呆住,“这可花了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贵,怎么可能是假货?!
  “施素的粉彩举世难求,拿二千两银子也没处买去,你出门逛个街,二十两就买到了,你觉得是真的?”
  “可、可二十两……”
  真的很贵啊……她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东西,完全是为了能够匹配阿九的美貌才斥了这笔巨资……
  “施素的笔法细腻,粉彩清雅,瓷品有莹润之气,是瓷而近玉,所以名重天下,百年不衰。你这只颜色晦暗不说,笔法更是粗劣。”
  说着,抬手以指叩瓶,发出铮铮两声,阿九微微一哂,“北窑里的大路货。这种东西挂着施素的名头,施素只怕要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元墨睁大眼睛,恨不能拿眼珠子贴到花瓶上滚几滚,好看清楚阿九说的那些名堂。
  可看来看去,这瓶子上花开得漂漂亮亮,瓶身也十分光洁。
  哪里晦暗了?哪里粗劣了?
  蓦地,她猛然惊悟:“阿九,你懂古玩?!”
  阿九的手指微微一顿,收了回来:“略知一二。”
  古玩与诗文都是上层权贵们的风雅玩物,所以为了招揽到越上等的客人,就要教会姑娘越上等的技能。
  教姑娘诗文,只要请个老师外加几箱子书本而已,但古玩,可是要货真价实一一去练手的,开乐坊的不比权贵们,权贵们吃穿用度皆是不凡,长久浸淫其中,自然而然能辨出个中真味。乐坊里练出来的顶多是具备一点眼力,不至于在真正的贵人面前出丑而已。
  放眼整座平京城,还找不出一个敢说自己懂古玩的女伎。
  现在,她红馆有了!
  不记得名姓,不记得出身,却记得古玩与诗文,啊啊啊,阿九你是老天爷派来拯救红馆的吧?!
  “懂诗文,懂古玩,还长着这样一张脸……”元墨激动地握住阿九的手,“今年的花魁非你莫属啊阿九!”
  阿九冷淡地抽回手:“不。”
  元墨劝道:“你知不知道,一旦成为花魁,整个京城的男子都会慕名前来,到时候你的仰慕者可就不止卫公子一个,而是千千万万个!”
  阿九还是那个字:“不。”
  元墨更不明白了,这世上哪一个生意人不想当富翁,哪一个士兵不想当将军,哪一个女伎不想当花魁?
  想了想,她拖了把椅子,在阿九面前坐下:“阿九,那日被劫的姑娘都回了家,京中再没有哪家乐坊说自家有姑娘走失的。既然没有乐坊失人,那你的出身之地便很可能不是乐坊,你既懂古玩又懂诗文,我想你有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家伎。”
  本朝权贵们要夸耀豪奢,不单要养名马,还要养美人,谁家请客时没有几个上得了台面的家伎,简直都没脸请人上门。
  “那又如何?”
  元墨循循善诱:“你看,小茉莉不见了,我担心得饭也吃不下。你不见了,你的家人肯定也急得到处找。可是京城的大户太多,我们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是哪家丢了人,怎么帮你找?但若是你成了花魁,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你,你的家人自然会来找你,到时候你不就可以和家人团聚了?也省得他们担心呀。”
  阿九笑了,笑得极轻极冷,像是深秋枝头的一缕轻霜:“我的家人们永远不会担心我。”
  元墨讶然:“为什么这么说?你记起什么了吗?”
  家人对她不好吗?
  “没记起。”阿九道,“不过是推断而已。他们连报案都不曾,显然没有担心我。”
  这点元墨也觉得奇怪。以阿九这种上姿色,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块宝贝,哪有丢了宝贝还不上心的?
  “也许他们在用别的法子找你,只是没有惊动官府……”
  阿九打断她:“你为什么带我回来,为什么处处小心殷勤,我都明白,你就是想为了替你争花魁。但我明白告诉你,不可能。我可以替你应酬题诗的人,其他的,你想也不要想。”
  “我想让你当花魁有什么错?你成了花魁,你名扬京城,真正的好处全是你的,我只不过是跟着沾点光而已,还有——”
  阿九抬起一根手指,止住她的话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为自己的生意着想,不管怎么利用别人,都是份所应当,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现在我们是在做交易,你收留我,我给你的客人应酬诗文,其余一概不理会。乐坊里本来就有这种女伎吧?卖艺不卖身,叫清倌是吧?”
  “清倌可不是在楼上写首诗而已啊!还有,我们家的姑娘卖的从来都只是艺,不是身!”
  大凡客人来到乐坊,至少要先来个四五次,才能和姑娘们单独在一起,然后才是正式的追求。追求之后是否能成为姑娘的入幕之宾,全看姑娘们的意思。
  乐坊,卖的从来都不是姑娘的身体,若是抱着这种念头来的客人,多半得不到姑娘们的欢心。
  大家会让他出门左转,一直朝里走,走到北里最僻静的角落,那里会有最低等的娼门。
  不讲什么“交心”,也不讲什么“相恋”,只要给银子,立马就能成好事,这却是最为乐坊所看不起的。
  阿九的话让元墨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但又说不上哪里不舒服,阿九神情虽冷,但言语并无冒犯,甚至很斯文。
  可元墨就是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上了一样不痛快。
  “阿九,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女伎的艺?女伎的艺不单是诗文歌舞,女伎们和客人见面、说话,献艺、示好或者由客人示好,然后让客人迷恋,沉醉,享受到寻常生活之余的快乐……这些都是艺。许多来乐坊的客人并不是想追求鱼水之欢,他们要的是寻常日子里没有的知音,要的是超于凡俗的美好。乐坊,就是贩卖这种美好的地方,所有的才艺、美貌、性情,都只是贩卖美好的手段,你懂吗?!”
  “以色侍人,贱役尔,说得倒是冠冕堂皇。”阿九喝了口茶,放下杯子,语气平淡,“我们只谈交易,不必多费唇舌,有些事情不管你说的多好听,低贱就是低贱。”
  “低贱?!”
  元墨腾地站了起来。
  楼里的姑娘都不大喜欢阿九,欢姐尤其觉得阿九目中无人。
  元墨一直都替阿九说话,说阿九只是性子冷淡一些,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别人。现在才发现,她错了,
  错大发了!
  “有人靠自己的学识挣钱,有人靠自己的力气挣钱,有人靠自己的手艺挣钱,女伎们靠自己的才华和美貌挣钱,哪里就低贱了?!”
  阿九看着元墨,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你就说,做不做这个交易吧。”
  “不做!”元墨愤愤道,“你既然觉得女伎低贱,自己还混迹在女伎之中,难道就不低贱吗?!你是高人雅士,你去山里吟诗作赋去,干嘛要待在乐坊里?!这个交易我不做,高攀不上!”
  元墨的声音很大,人很激动,手还指着阿九的脸。
  这种语气、这种姿势,让阿九感觉到强烈的不适,以及不悦。
  “不做便不做。”阿九重重地搁下茶碗,“你不要后悔!”
  “鬼才后悔!”
  阿九冷冷地盯着元墨:“好,很好。”
  起身离榻,拂袖而去。
  元墨气呼呼对着阿九的背影,“走了就别回来!”
  阿九大步而去,头也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