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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历史 > 重回七零:强扭的糙汉好甜 > 重回七零:强扭的糙汉好甜 第301节
  虽然是十几年不见,但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陌生。
  只一眼,我就忽然明白了,这么多年原来她一直都在我心底。
  在我目光落在她空空的手指上,心底暗自欢喜的时候,她就微笑着径直向我走来了。
  我尽量保持匀速呼吸,但她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了我的心尖上,很是撩人。
  等人走到跟前,我们彼此淡然地打着招呼,不痛不痒的寒暄了几句。
  没多久,一个年轻的男士过来找她,两个人低语两句就一起离开了。
  我望着那背影发了好一会怔,才慢慢找回自己的声音,朝着身边刚赶来接我的秘书道,“查一下她的公司情况,还有她的感情状况。”
  我的秘书和我还算有默契的。
  只是这么多年没有往那方面想,所以白天才会一时没明白过来。
  但是看我精细打扮来赴宴,还有刚才的表现,顿时就醒悟了。
  第二天一早就把我想要的资料都整理好放在我的桌前。
  不过我没有立即去看,一直等到上午的工作处理完,办公室没人了我才慢慢翻开细细看了起来。
  虽然我想到了她现在可能是单身,但是得知她这么多年一直是一个人的时候,还是抑制不住的狂喜。
  仿佛就是为了等我一般,即便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不过依旧影响不了我的狂喜。
  而昨天她带来的那个男伴,也只是她的手下而已。
  看完感情生活,我才细细看起了她的公司情况,得知她靠自己一手创立的服装公司。
  我忍不住又要去想,这些年她是怎么过来的。
  肯定很辛苦吧?
  第490章 番外:顾霄的前世(三)
  参加完酒会没多久,我因为工作上的事就回去了公司本部沪市。
  回去之前,我原本想找机会约她出来见一面。
  但是想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理由,便只好作罢。
  秘书看出我的心思,在我上飞机的时候,塞了一本书给我,说让我路上打发无聊。
  等上了飞机,我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竟然是教人如何追姑娘的书。
  我看了几眼,发现书里用词大胆俗气,我暗自骂了一声秘书,打算直接把书给丢在飞机上。
  但转眼一想,话糙理不糙,反正飞机上无事,索性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看完后,我简直像是被人强行打开了新世界大门。
  顿悟了。
  虽然我平时最不屑用套路,但是这一次不同。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不能再有半点差池。
  独孤终老事小,但我真的想要她。
  这是我几十年以来最强烈最疯狂的一次。
  回到沪市,我立马让秘书联系了她,找的理由就是想收购她们的公司。
  原本以为她肯定会不假思索地拒绝。
  没想到她竟然问,“你打算出多少钱?”
  我和我的秘书都愣住了。
  当时我就站在他旁边。
  秘书看了我一眼,我只好用口型比了两个字,“你开。”
  对面也沉默了。
  最后还是我的秘书比较机灵,直接把对方给约了过来,说是要面谈。
  三天后,我如愿以偿的再次见到了她。
  而且是在我的办公室里,就我们两个人。
  她一身白色西装,裁剪得当,显得很是干练,明显就是过来工作的。
  看到我直接把她叫到我的办公室,而且只有我们两个,她画着精致妆容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可置信。
  “顾总,收购公司的事就我们两个人谈吗?”
  我淡然地点了点头,“对,原本给你电话的人今天临时请了病假,所以,我亲自来和你谈。”
  她哦了一声,很快恢复如常。
  等她接过我的收购书时,脸上又露出了那副诧异的表情。
  “怎么了?有问题吗?”
  “没、顾总,这个价格你看过吗?”
  我淡淡笑道,“看过,这个价格我觉得差不多了,不过如果你觉得不够的话,我们还——”
  “够了!”她连忙打断我,“说实话,这个价格比我料想的多太多了,你们真的事先做过估价吗?”
  面对她的质疑,我只好开口,“我从不做亏本买卖,我的确还有个条件。”
  听我这么说,她眉头一挑,长舒一口气。
  这些小动作在我看来很是可爱,瞬间让我回到了十几年前。
  我们第一次见面,她退婚的时候也是这样。
  她不喜欢欠别人的。
  我想了想,开口道,“我们集团一直想进行服装行业,未来也很看好,只可惜我们没有经验,所以才想收归你们公司。”
  听我这么一说,她直接问道,“顾总的附加条件是什么?”
  我轻咳一声,厚着脸皮道,“我们现在手上没有合适的人选来管理这家公司,你比较有经验,我希望你能继续留在这里帮我们过渡一下,不需要很久,三个月足够了。”
  听完我的理由,她愣了好一会。
  像是在听天书一样,不过最终还是点头了,“行,三个月就三个月,我答应了,不过这个要在合约里写清楚。”
  我心里高兴极了,不过面上还是很淡定,“放心。”
  我想请她吃饭,但是又怕太过尴尬。
  想想还有三个月,就算了。
  临走前,我问她,“你为什么同意卖掉公司?”
  她一扭头,笑容璀璨,“当然是因为你给的价钱合适啊,奋斗这么多年我觉得也累了,打算无牵无挂的出去走走,去看看祖国大好河山,环游世界。”
  过了这么多年,她的笑容依旧明媚。
  我仿佛觉得自己心底有块地方被照亮了。
  当下就生出一个念头,我想陪着她一块走遍大山大河。
  再后来,我们顺利签订了收购协议。
  她也如约从羊城搬来了沪市,坐进了我隔壁的办公室。
  一来二回,我们也从陌生人渐渐处成了朋友。
  我们一起加过班,一起出过差。
  虽然没有单独约会过,但是我也时常会找各种理由喊她到我办公室一起吃午饭。
  真正的第一次约会,应该是三个月之后。
  我以送行为由请她吃饭,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那一天,我包了她最喜欢的那家西餐厅,还喝了点红酒。
  到最后,我们都有些微醺。
  我鼓足这辈子最大的勇气问她能不能别走了。
  她先是一愣,随即打趣地问我是不是想让她给我继续打工。
  我鬼使神差地脱口而出,“我想让你留下来当老板娘。”
  话音刚落,我们两个人都是脸上一热,有些尴尬地别开眼。
  我趁着酒劲,结结巴巴地和她表了白。
  见她低着头不吭声,我越说心越凉。
  等我说完后,她这才猛地抬头看向我。
  不知道是喝酒的缘故,还是因为不好意思,她的脸红得如同晚霞一样迷人。
  不过看向我的目光很是坚定,她点了点头。
  妈呀,我又重新活了过来。
  我立马起身朝她走了过去。
  她的唇很软,甜的让人不可思议。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没羞没臊的恋爱生活。
  得知我们谈对象后,最为惊讶的还是要数公司的员工们。
  原本他们都以为我不喜欢女的,等看到我拉着她进办公室的时候,那嘴巴张得简直可以塞好几个鸡蛋了。
  后来我们的感情迅速升温。
  很快也见了彼此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