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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夜过后,二爷又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或许是他太过自信,或许是根本没有将白马那三脚猫的功夫放在眼里,纵使他知道白马与自己接触,目的并不单纯,却仍旧毫不设防。
  此人成日游手好闲,那对琥珀色的眼珠子一转悠,就会将青山楼闹得鸡飞狗跳。或许是钱多烧心的缘故,他不是在楼中吃喝玩乐,就是出门耍个一两日,时常大半夜才回到后院。只是无论多晚,只要他一回到楼中,必然先去找白马,给他送些莫名其妙的零碎小食和小玩意儿。
  白马看着他那没心没肺的模样,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可忙的,实在担心周望舒的谋划,会不会因为这个不靠谱的人而半路夭折。
  不过,二爷信誓旦旦地说要“罩着”白马,或许也算是说到做到。
  白马陪客人喝酒,二爷在门外唱歌;白马被客人欺侮,二爷抡起拳头就上。
  总之,自认识二爷,白马日渐地消极怠工,成天懒洋洋躺在窗边一张破旧的木躺椅上,看街市上人来人往。等到日光晒红了半张脸,他翻个身再睡到日落西山,偷偷摸摸跑到温泉池子里,边洗澡边做糖水煮鸡蛋。
  不想张嘴开吃时,忽听哗啦一声水响,温泉池子里竟钻出来一个人!
  “什么人!”
  “莫再生气了,小马儿。”
  白马哗啦啦钻出池子,便见二爷嘴里插个小管儿,尸体般从池底浮出。他被吓得再钻进水里,打翻破陶碗,甜甜的蛋花洒满池子,变成水中月。
  两人拳脚相加,从水里打到岸上。
  二爷凭着一身好轻功,每每要被打中便蹿上房顶。
  白马只能在下边抡着拳头干瞪眼,大骂:“我不想与你说话!”
  二爷委屈极了,蹲在房顶上,双手托腮,喃喃道:“昔日举案齐眉,现成糟糠之妻。你如何能过河拆桥,见上周溪云便将我弃如敝屣?”
  白马:“……”
  到后来,白马的客人都被二爷赶跑了,赚不到钱,又不愿意拿二爷的钱去花用,只得四处向兄弟姐妹们化缘。幸而他人缘好,总能讨来些东西。
  这时候便显出了二爷的矛盾处。
  他虽说他喜欢白马,成日成日绕着白马转,可又半点看不出有要为他赎身的意思。按照白马的心机,以二爷如此财力而言,白马想哄得他为自己赎身,并非难事。谁想,白马见了二爷,总忍不住从心底冒出一股无名火,说什么都不愿对他低头、求他帮自己的忙。
  他当然也知道二爷对自己很好,可他更明白两人短短数十日相识,再喜欢又能好到哪里去?故而,白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过二爷的真心。
  他一直将临江仙的话记在心里:身在青山楼,最忌讳的就是自作多情。
  可是,自个心里头的计较是自己的打算,人世间的事却并不都能遂人愿。
  两个人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你来我往一段时间,白马自己都不知为何,竟开始有些习惯了——若有哪日二爷不来烦他,他还会莫名其妙地想起来,当真是奇也怪哉。
  幸而,二爷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楼中,这几日他就一直未曾在白马面前出现,想必是出了远门。
  冯掌事碍于二爷的身份,一直不好出面斥责白马,索性两眼一闭,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白马也就什么都不做,坐吃山空,成日闷在自己房中。
  五月末,三更天,春夜豪雨不停。
  青山如是楼灯火摇曳,生意受天气影响,娼妓们难得清闲,早早歇下。橘色风灯盏盏熄灭,唯余看门跑堂的杂役,还耷拉着眼皮子苦熬。
  无人看管与打扰,白马高兴坏了,他没有像别人那样蒙头大睡,而是趁机关门闭户,躲在房里练功。
  他从床底下取出两根树枝削成的木棍,棍身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他凝神屏息,以棍为剑、为刀、为枪,脑海中的画面走马灯似的交替浮现,全都是这些年月中,他所见过的武功招式。
  然而,记忆最深的,仍旧是黑暗洞穴中,乞奕伽用过的“守道奉志”。□□如银龙空中舞,白马总是忍不住幻想,此招若是父亲用来,会是何等的英武模样?
  可惜,自己以前从未看过,以后也再看不到了。
  白马抖抖脑袋,眼神定在手中的一把匕首上,道:“我不可再悲春伤秋,再过七日,便是与董晗约定再见的时间。”
  那是一支极普通的匕首,白马抽刀出鞘,以一食指轻扣刀鞘内沿的机关。只听“咔哒”一声,鞘中弹出一个严实的小暗格,格中装着张泛黄的青纸。
  青纸折痕深重,其上更是布满斑驳的暗色痕迹,只叹纵使曾经有血有泪,在这冰冷黑暗的刀鞘中装了近二十年,连赤红血色都已经消褪成了淡淡的青黑。
  匕首反映着烛光,打在白马没什么血色的脸颊上,他自言自语道:“周大侠暂时不会让我参与他的谋划,那么董晗这边就更不可松懈。我知道,董晗看不起我,他不一定会将这约定放在心上,可我必须时刻准备好,我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拿出个办法给他。”
  哐的一声,白马阖上匕首,单膝跪在床边,从床底拖出一个破旧的木箱子。
  他小心翼翼地将匕首放进木箱中的另一个小盒子里,再以油布裹了两层,关上箱子时,不禁伸手在小盒子上轻轻拍了两下,喃喃道:“姓孟的近日也不见人影,若再不来,我便不得不托人给他传讯了。”
  董晗刚刚提出烦恼时,白马就想到了禁军。大周自先帝时便有铁律,在京藩王一概不许养兵,少数几个功臣获许培养自己的护卫队,也仅仅只是作为仪仗。故而,禁军乃是京城唯一的戍卫军,是京城唯一的武力,谁若想要控制洛阳,则必先控制禁军。
  这一点白马知道,不光他知道,所有人都知道。
  然而,董晗没有提起禁军。
  为何?因为他没法拿下禁军。
  都说君权神授,天下人本就是皇帝的臣民,本就应当效忠于皇帝,此外,朝廷又给了他们该有的官职、俸禄,只此一点,每个官员都该感恩戴德。然而,数十年前京中两位巨富争豪,并穷绮丽以饰舆服,就连先帝也对其中一人暗中相助,开启了一个穷奢极靡的时代,极少有人能在此时以忠心战胜欲念。
  皇帝已经不能再为他们加官进爵,否则长此以往,终有一日,他们会与天子仅有一片纱的距离。况且,天子所赐官爵都无法填平心中欲望的人,你怎能期望他们的忠心?今日天子赏赐财帛,他们便为天子所用,明日他人给予他们更多的钱财和律法所不能容的权力,那么他们是否也能改口将他人当作天子?
  想必,禁军的高层将领已经被别人招揽,而董晗所代表的帝后,既拿不出更好的东西,也不相信他们的忠心。故而,他们对于禁军束手无策。
  白马先在那时想到禁军,自然就想到了孟殊时等一众禁军中的小军官。
  再到上回半夜与二爷吃饭,因一招“飞鸿踏雪针”,说起孟殊时的幽州军出身,他便更加留了个心眼,一是想:这姓孟的会否曾参与过十八年前的那场血战?二是想:这些幽州军的旧部,若跟着赵王干过“大事”,自然是前途无可限量,缘何跑到京中做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出来单门独户地干?赵王梁伦势力很大,即使要用人,也根本轮不到孟殊时这样无权无势的小角色。
  故而白马推测,以孟殊时为首的一众脱离幽州前来京城的禁军小头目,已经不算赵王的势力。并且,他们的官职太过低微,京城中的人,谢瑛、广陵王、桓家,他们身处高位,俯视其下,都看不起这些武夫。
  可是,白马却一直混迹市井,身处尘埃泥土中,仰视其上,恰恰看到了他们可以利用的地方。
  反复思虑后,他觉得把孟殊时介绍给董晗驱使十分可行。白马闭眼回想,粗略一算,已近半月不见那姓孟的,既有些无奈,也在心中嘲笑:这些人满口情情爱爱,只不过是玩玩而已,自己半句都不可信。
  片刻后雨势稍减,青山如是楼门口的迎客铃叮咚作响。
  一名杂役正打着瞌睡,冷不防脑袋忽然磕在桌上,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一抬头,便见到一名戴着斗笠的黑衣客疾行入内,他忙不迭跑上前去,笑道:“风雨迎贵人,孟爷来得……”
  “废话少说。”孟爷两指捏着块碎银,轻轻一弹,正打进杂役外衣内袋中,“你知道我来做什么。”
  杂役见怪不怪,连连道谢,将孟爷送到二楼,见房间里还点着灯,便道:“点绛唇等着您呢。”
  孟爷站在门前,余光瞟见杂役退下,而后才摘下斗笠、振衣抖水。
  他伸手曲指,轻扣三下门扉,轻轻地问了一句:“白马,能进来么?”
  哐当一声,门开了道缝。
  这人可算是来了!白马一开门,心里乐坏了。可他知道自己不能表现得太过谄媚,便只穿月白里衣,先将脑袋探出仰头望向来人,假装是从床上爬起、睡得迷迷瞪瞪,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道:“进来呗,我又不是女子。”
  孟爷推门而入,将斗笠放在桌上,是个眉眼英气、气度儒雅的武人。
  他道了一声“冒昧叨扰”后,就那么站在原地,不动了。
  逛窑子倒还讲起礼了,孟殊时也算是个人物。
  白马苦笑,将椅子拖出来,随口道:“坐吧,浑身酒气,孟大人的饭局刚散?”他看着孟殊时,心道这人忒奇怪,大大小小也是个当官的,在自己面前却总有那么点儿愣头愣脑的味道。
  “同僚都是失意人,没钱来青山楼吃喝,请他们下馆子聚聚。”孟殊时坐下,从腰间截下短刀,立在桌边,“房里点着灯,以为你没睡,这才进来的。”
  白马点点头,道:“前半夜闷热睡不着,你淋湿了,我去后厨拿碗姜汤吧。”
  孟殊时攥住白马的手腕,将他拉回来,贴着少年白玉般的耳朵,低声道:“恍惚中以为走到家门口,实在是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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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并没有万无一失。
  今天同样没有入v,因为我弄错申请格式了。
  算了,我决定不入v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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