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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科幻 > 十宗罪(1、2、3) > 第103节
  警方事后查明,跳楼自杀者名叫孙胜利,他是胖厨子的父亲。这个老头患病多年,在养老院苟延残喘,他悄悄返回雨门市,没有告诉任何人,以惊人的决心和犯罪技巧完成了最后的心愿:复仇和杀人。
  这个临死前连一盆花都不忍摔碎的老头,竟然制造了三起令人震惊的掏肠血案!
  给花浇水的手也是掏出肠子的手。
  每个人都是如此,左手属于恶魔,右手属于天使。
  老人从四楼跳了下去,在空中的短暂时间里,一些旧事沿着枯井壁爬上来,他仿佛又回到了自己长大的那条偏僻小巷。偏僻之巷里,墙角的扁豆开了花,榆树上长着黑色的树瘤,在回忆的迷雾中,少年时的好友与他擦肩而过,他们都还没有长大,他看到了自己。
  那是一个互相残杀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犯罪的年代,每个人都是凶手,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1967年,孙胜利上高中,他没有打过一次架,没有骂过一句脏话,他犯下的罪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一件西装,更不可饶恕的是——他喜欢读普希金的诗!
  在那个变态的年代,一个人穿西装和读普希金的诗等于大罪。
  罪名有:“走资派”、“苏修特嫌”、“敌特”、“黑帮分子”、“右派”!
  学校革命委员会对孙胜利进行了审讯,其中一个叫张红旗的同学负责主审。
  张红旗:西装哪里来的?
  孙胜利:这个不是西装,是中山装,衣服放在煤炉边,烧掉了一块,就改成了这样。
  张红旗:还敢狡辩,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给我狠狠打。
  很快,孙胜利的脸肿了起来,嘴角流出血。
  张红旗:家里有中山装,不是富农才怪呢,你是什么成分?
  孙胜利:我交待,我是“黑五类”子女。
  “黑五类”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
  张红旗:交出敌特名单。
  孙胜利:我不是特务。
  张红旗:不是特务还穿西装,还读普希金的诗?
  孙胜利:诗集是我爸爸的,衣服也是我爸爸的。
  张红旗:一家都是反革命,把他关起来,我们去抄他家,找找有没有发报机。
  孙胜利家被抄,所有东西都被砸烂,父亲遭到毒打后,跳井自尽。父亲受不了这种屈辱,邻居家的男孩,昨天还乖巧的喊他叔叔,今天却恶狠狠的向他挥舞皮带。母亲被剃了个阴阳头,母亲的麻花辫本来有两个,只剩下左边的一个,脑袋的右半边光秃秃的,没有头发。
  那时候,孙胜利家的院里有一口井,父亲死了,他和母亲也不敢把遗体掩埋,只好任由父亲的尸体在井里浸泡着。从此以后,他们喝的每一碗水里都有父亲腐烂的味道。
  那时候,冬天总是很冷,院里的腌菜、豆腐和半个老南瓜都结了冰碴。孙胜利哈着寒气去打水,他拎着水桶,站在井边发呆,每次打水的时候,他都不敢往井里看。这一次,他看到了父亲,井里的水已经结冰,父亲的脸被冰封在水面。
  一个人在冬天的井里,在冰冻之中,他仰着脸,只有鼻尖露在冰面之上。
  这个画面,他至死难忘,永远都记得父亲的那张脸。
  雨门市的学生分成了两派,一派叫做“丛中笑”,另一派叫做“鬼见愁”,这两个名字都有点像黑社会帮会名称,他们每天所作的事情就是打砸抢,以及互相群殴,这两派时常爆发冲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卫一个远在千万里之外的人。
  全国的学生们都叫红卫兵,为了保卫这个人,所有的学生都在互相残杀。
  张红旗所在的战斗队叫做“丛中笑”,他是其中的一个小头目,孙胜利加入了对立的另一方红卫兵组织“鬼见愁”。
  孙胜利的目的很简单,想要为父亲报仇雪恨。
  孙胜利是“黑五类”,家庭出身不好,为了取得“鬼见愁”战斗队的信任,孙胜利从井里打捞起父亲的尸体,拖到街头,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浇上煤油,声称自己和父亲划清了界限,随后焚烧了父亲的尸体。
  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最黑暗的阶段,那是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恐怖的时期。在那个年代,人们已经丧失了人性,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
  雨门市东四街有户人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还在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后来儿子也疯了。
  雨门市沙街有个“地主婆”,一群红卫兵用自行车链子和皮带把地主婆打得奄奄一息,地主婆的女儿为了和母亲划清界限,她笑嘻嘻的在母亲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母亲活活踩死。
  雨门市红卫兵之间的群殴升级为武斗,双方的战斗人数达到千人,“鬼见愁”和“丛中笑”势不两立,双方你来我往发生过数次拉锯战。他们动用了各种武器:小口径步枪、冲锋枪、轻机枪、重机枪、手榴弹。在国内某些地方的武斗中,甚至动用了坦克、高射炮、舰艇。
  最终,经过一场大战,孙胜利所在的“鬼见愁”战斗队被打垮,死伤惨重,“丛中笑”大获全胜,占领了对方的总部——雨门市礼堂,还俘虏了一批鬼见愁战斗队的红卫兵成员。
  所有俘虏都被关押在礼堂大院的几间黑屋里,牛棚其实不是棚子,而是任意设置的监狱。
  红卫兵俘虏了红卫兵,张红旗俘虏了孙胜利。
  当时折磨人的方式非常多:打人、骂人、捆人、吊人、撅屁股、挨饿、剃阴阳头、罚吹西北风、吃草、吃泥巴、喝尿、吃牛屎、灌大粪、儿打娘、敲牙齿、针缝口等。
  张红旗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简直比得上满清十大酷刑。
  礼堂院里有一棵老榆树,张红旗先把孙胜利五花大绑,又将一杆大秤吊在树下,用秤钩子钩进孙胜利的后庭,秤砣系在睾丸上,只让他脚尖着地。正午时分,张红旗悠然的坐在树荫里,要求孙胜利双眼圆睁,看着天空中火球般的太阳,不许眨眼,否则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从中午到傍晚,孙胜利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期间挨打无数,每一次挨打都会加深痛苦,秤钩子已经深深的陷入肉里,后庭流出的血在脚下形成了水洼。直到夜里,有人出来上厕所,还看到树下有一个人影,孙胜利还笔直的站在那里……
  古今中外,人类文明几千年,试问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酷刑?
  昨天的乌云也是今天的乌云。
  黑暗的历史也在黑暗中结束。
  人对痛苦和折磨,有着极强的忍耐力。孙胜利竟然活了下来,也许,支撑他活下去的强大信念就是复仇。文革结束时,孙胜利已经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几十年来,他都目露凶光一脸阴沉,每一年,冰霜都在他体内积累;每一年,风雪都在他心中郁积。
  几十年过去了,孙胜利已经成为一个老人,孤苦伶仃的坐在养老院的长椅上。
  对于那场浩劫,很多人选择了遗忘,然而孙胜利却忘不了。
  也许,他觉得临死前有什么心愿未了;也许,他用了一辈子来策划实施这次报仇计划。
  当一个人走投无路时会选择犯罪,这是最后一条路,这条路是向下的。
  警方没有查明孙胜利时隔多年后是如何找到的张红旗的住址,我们也无法得知两个老人在最终的搏斗厮杀时说过什么话。
  孙胜利站在黑暗的楼道里,手里拿着一把铁钩子,他在黑暗中等待几个小时,袭击了张红旗的外孙女,残忍的掏出了她的肠子。陈落沫侥幸未死,孙胜利心中的恶无法消除,犯罪手法也进一步升级。
  最初几天,没有人知道孙胜利住在哪里,这座空城里到处都是无人居住的房子。这个老人想过回儿子家,可能为了避免给儿子带来麻烦,他临时改变了主意,没有走进儿子家门,而是偷走了放在门前的一盆羊血,他又将这盆羊血放在了张红旗家的铁栅防盗门上面。
  孙胜利这么做的目的,是要告诉张红旗:血债血偿!
  警方在楼道里忙忙碌碌的时候,孙胜利就躲在四楼的一个空房间里。他刚刚杀死了张红旗的老伴,还扶着这个老太婆的尸体站在背后,试图敲开房门将张红旗老人杀死。当地民警曾经搜查过这栋楼里的每一个房间,未发现可疑之处,所以没有搜查第二次。
  孙胜利把四楼的空房间作为临时的住所,这里非常接近案发现场,由此可见,他杀人的欲望是多么强烈。他躺在塑料布上一动不动,侧耳倾听楼道里的脚步声,他吃锅贴,用茶缸子给窗台上的花浇水,张红旗老人的亲戚传来的哭声,在孙胜利耳中是美妙的音乐。
  这个杀人者大多数时间在发呆,看着窗台上的那盆花。
  楼道里传来张红旗老人的两个亲戚的对话,一个说张红旗老人太固执拒绝搬走,另一个说公圞安局应该派人提供保护。两个亲戚的声音越来越远,下楼的脚步声消失不见。
  等到午夜时分,孙胜利站了起来,拿起了铁钩子……
  一个人做过的恶就像蒲公英的种子,尽管远离了视线,但迟早有一天会在别处生根发芽。
  张红旗老人罪有应得吗?
  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孙胜利以一种极其残忍的方式杀死了张红旗,自己也身负重伤,他选择了跳楼自杀。
  在空中的时候,这个老人闭上眼睛,张开了双臂,感觉自己就像在飞,丝毫没有濒临死亡时的恐惧,心中反而感到解脱。
  他的脸上有泪,一个人悲伤的时候,也许不会立即流泪,往往是后来才哭。
  隔了几十年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风在耳畔呼啸。
  他觉得自己飞过了这片老旧的居民区,飞过了空地上的白杨树,飞过了这座渐渐无人的空城,飞过了那段黑暗的历史……
  指导员让胖厨子去认领尸体,胖厨子感到难以置信,他说,我爹以前连鸡都不敢杀。
  街头的男女老少也在议论此案,一个少年说:真吓人,真变态,真恐怖。
  在百货大楼前念书的老人也站在人群里,他说:你觉得这个杀人案很变态很恐怖?
  少年回答:是啊,肠子都给掏出来了,一个老头杀死了另一个老头。
  念书老人说:你发现整个社会都很黑暗很不公平很不可思议才是真恐怖。
  少年若有所思,随即又放弃了思考,他招呼同伴说:该上学去啦,和咱有什么关系。
  念书老人对少年们说:你们的父母,你们的爷爷奶奶,很可能就是红卫兵,他们很少提当年的事,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感到后悔,你发现你的父母当年隐瞒过的事情,才是真恐怖!
  第五卷 恐怖村庄
  我们的内心都是美丽的金色向日葵,我们获得自己种子的祝福。——艾伦?金斯堡
  太行山之东,有个村庄叫做东石鼓村,这里是中国最恐怖的地方。如果你试图进入村口,你会在你的脚下发现自己的门牙,更奇妙的是,你的手机或相机会不翼而飞,如果你胆敢走近村里的一个神秘的小屋,那么就等于开启了瞬间传送之门,醒来后会发现自己在10公里之外的野地里,身上还有很多脚印和爪印。
  第二十一章 土洞怪尸
  那一夜,大泽乡下起了暴雨……
  乡村教师高某带学生们去野外秋游,突然下起大雨,一名小学生失踪,老师和村民近百人冒雨寻找,他们在荒野中呼喊掉队学生的名字,最终在一个土洞里找到了昏迷不醒的孩子。
  孩子是吓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