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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现言 >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 第14章
  李秋红生病的事情,大家是知道的,不过这种生病在农村里很平常,所以大家也没有在意,现在听林余余提起,大家才觉得后怕。如果小温礼在井里出了事情,这李秋红说不定就跟了去。
  农村里的孩子没人管,捣蛋且不说,就喜欢到处乱跑。尤其是年纪小的孩子,因为年纪大的孩子已经要做家务,跟着上工了。但是,家长们是限制孩子去井边和水边的,就怕孩子被淹死。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特别是夏天,天气热,孩子下水去玩了,然后就淹死了,所以家长对这种事情特别在意。
  林余余倒是不怕水的,她本来就会游泳,健身房里做了不少健身卡,游泳训练也没有落下。而且,游泳还是他们学校里体育项目的选修之一,所以她不敢说游泳技术有多好,但是她的游泳技术的确很好。
  这也是刚穿书时,她为什么敢掉进水里的原因。她原本计划着,在水里多折腾一下,即便没有人救她,她也能自己上来,这样生死间一挣扎,然后她就顺其自然的改变了。毕竟她不是原主,没办法按照原主的性格活着,肯定会露馅的,与其这样,不如一来就改变。
  只是,她低估了原主的身体,实在太弱了。
  至于那个二流子范国栋想占她便宜,她压根儿不当回事。她可以用文明一点的办法解决范国栋,也可以用暴力一点的办法。别忘记,她是在末世杀了两年丧尸的人。
  “林余余知青,你会采药啊?”
  “林余余知青,你懂得草药吗?”
  “林余余知青,你不懂得药的话,可不要乱采,会吃死人的。”
  林余余:“各位婶子、大嫂、大叔们,我是把范凹里当成自己家的,所以大家叫我余余就可以了。”实在是林余余知青听着挺别扭的。“我的确是懂药的。我之前说过,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女孩,我妈因为生我的时候坏了身体,不能再生孩子了,所以我爸和我妈就离婚了。关于这个,我一直心里愧疚,我想我如果学了药理知识之后,说不定就能帮我妈医好身体了。
  于是在我家人不知道的时候,我就偷偷的学习药理知识,我学了好几年了,大概的皮毛也懂了,昨天晚上我见小温礼奶奶身体有些严重,吃药又费钱,所以打算自己去采药。”
  大家听了,心里是有些害怕的,这林余余是自己偷偷的学的,如果学的不到位,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不过大家自然不会这样说。
  也有好心的提醒:“余余啊,你要小心,可不要乱采药啊,不然秋红出了事情,你就麻烦了。”就差没说,不要多管闲事了。
  林余余:“哎,我晓得的,谢谢婶子关系。”
  和大家聊了一会儿,林余余就到了李秋红家。相信经过今天,她会医术这种事情肯定会传开,不管传开的内容是什么,能传开就有效果。
  林余余还没到李秋红家,就看到小温礼坐在门口的矮木墩上,看到她来了,小温礼飞快的跑了过来:“姐姐,你怎么才来啊啊?”
  林余余牵起他的小手,轻声道:“姐姐在山上摘了野果子,待会儿洗好了给你吃。”
  小温礼一听,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他对大米和番薯不挑剔,但是他喜欢吃零食啊。在这没有零食的年代,吃山上的野果子也是一种享受啊。
  林余余看着他咽口水的小动作,不由的笑了,然而,笑着笑着,眼眶又红了,她觉得心酸。
  小温礼听到林余余的笑声,有些害羞:“姐姐,我煮好午饭了。”
  林余余:“哇,这么厉害啊?煮了番薯吗?”
  小温礼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还有蛋羹,奶奶说请姐姐喝蛋羹。”
  林余余:“那小温礼和奶奶请姐姐喝蛋羹,姐姐请你吃野果子,你来我往,刚刚好。”
  小温礼:“真的吗?”
  林余余:“当然了。”
  其实,李秋红还种了蔬菜,但是小温礼毕竟年纪小,让他煮番薯他会,可是让他炒菜他肯定是不会的,而且李秋红也不放心。
  两人说说笑笑的进了院子,就听见李秋红的声音了:“林知青,是你吗?”
  林余余:“是我,今天运气比较好,采到了适合您的药草。”实际上,哪里是运气好,是她跑了很多地方,不停的用异能寻找李秋红需要的草药,才能找到的。不过好在在寻找李秋红需要的草药中,其他用途的草药也挖了不少。
  李秋红一听,顿时放心不少:“那真是太好了。”
  林余余:“婶子,您家里有砂锅或者搪瓷锅吗?我给您煎药。”
  李秋红:“有的有的,有个大口的砂锅,我以前用来熬汤的,我在灶头旁专门搭了个小灶,就是派这个用场。”
  林余余:“我看到小灶了,还想着这是干什么用的,用来是用来熬汤的,那可真方便了。”林余余先处理了药草给李秋红熬药,李秋红喝她的补药可以补身体,但毕竟不是对症下药,所以还是针对性的药比较好。
  熬了药就开始吃饭,小温礼煮了番薯,然后蒸栏上有一碗大的蛋羹。蛋羹是小温礼自己打的,很不均匀,一块蛋白一块蛋黄,小家伙偷偷的揪着林余余看,就怕姐姐嫌弃他。
  林余余抓到了他的小眼神,觉得他这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见林余余一笑,小温礼也傻乎乎的笑了。
  小温礼炖着的蛋羹是用大的汤碗的,林余余用小碗装了三碗,刚好他们一人一碗,虽然是吃李秋红家的东西,但是她也没有客气,因为她已经打定主意之后要跟他们住在一起了,而且,她会回报李秋红的。
  李秋红以前是舍不得吃鸡蛋羹的,都是留给孙子吃的,但是现在她啃吃了,因为她不吃,不补身体,如果她去了,孙子就一个人了,自从听到林余余说孙子一个人打井水有多危险,她就越想越后悔。
  中饭后,林余余看着药,小温礼端着小碗,坐在林余余旁边吃树莓,他觉得好幸福。
  林余余:“好吃吗?”
  小温礼:“好吃,酸酸甜甜的。”说着,他拿起一颗喂到林余余嘴边,“姐姐吃。”
  林余余:“谢谢。”
  等药快要熬好的时候,林余余听到林燕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
  林燕:“余余……余余你在吗?”林燕是听到外面在说林余余给李秋红挖草药的事情,所以特意过来的。她真怕林余余挖错了药,把李秋红给药死了。
  林余余:“燕子,我在。”
  林燕:“余余,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情找你。”
  林余余:“来了。”她走出厨房,看到林燕站在院子门口,“燕子,你怎么来了?找我什么事情啊?”
  林燕看了看屋内,然后把林余余拉到一边,轻声问:“余余,我问你,你是不是上山给这里生病的婶子采药了?”
  林余余不意外她会知道,毕竟范凹里就这么大,而且她也给李秋红采药也算是新鲜事情,所以新鲜事情传的就特别快了。“是的啊。”
  林燕一听就着急了:“还的啊,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万一……万一……”她真担心林余余当烂好人。
  林余余见她关心自己,也不免会心一笑,她想起了末世前的闺蜜。林余余拉住林燕的手:“你放心,我又不是傻子,我是真的懂药理的。说起来,这件事我也没跟你说过,我……我是因为自卑,所以一直不敢提。我妈因为我不能生育了,又和我爸离婚了,所以我一直偷偷跟着城里的老中医在学药理,想给我妈妈做点什么,但是……到现在下乡了,我都没有做好。也因此,我一直很自卑、很自责,就没有提起这件事情了。”
  林燕:“余余你别这样难过,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你一片孝心,你妈肯定会知道的。但是余余,你只是学了药理,哪怕有老中医教过,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万一……”万一出了事故,那就麻烦了。
  林余余既然打算在范凹里做医生,当然想过医疗事故,她很有自知之明的,也不会逞强。她能看的病她会看,她不能看的病,她会如实说,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她不会做,害了自己也害了病人。“燕子你放心,我只是尽力而为。婶子的病是感冒引起的肺炎,还有呼吸道感染,不过现在是轻微的,所以问题不大。如果碰到问题大的,我处理不来的,我肯定不会处理的。毕竟,我还要考虑自己嘛。”
  林燕听她心里有数,她就放心了。不过,林燕把林余余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余余,我发现你变了很多,以前的你不怎么爱说话,也不怎么笑,看上去心事重重的。现在的你……变得自信了,不过还是这样好,要开开心心的才好。”像林燕这种知识青年是不会相信鬼魂什么的存在的,所以她压根儿没想过林余余被孤魂野鬼占了身子。
  如果是原主妈妈在这里,说不定还会怀疑女儿是不是被水鬼占了身子。再说,林燕和原主毕竟才认识两个月,感情虽然不错,可还没到闺蜜的程度。所以就算林余余现在变得快了,她也不会多想。
  林余余:“谢谢你燕子。从我下乡,一直是你在开导你,认识你真好。”
  林燕:“你说什么呢?我们是朋友呢,而且,我做不来的活,你也一直在帮我,我还要谢谢你呢。”
  两人相互笑了。
  林余余:“燕子,我今天采药的时候,捡了好几个野鸡蛋,我还看到了野兔和野鸡,可惜我没本事抓到它们,等我抓到它们了,我请你吃肉。”
  林燕:“那我可等着了。”
  林余余:“你就放心等着吧,我一定会抓到的。”林余余在看书的时候,总觉得原主就像女主的丫头,一些苦的累的活都是原主在做,而女主付出的知识物质上的一些东西。但是现在和林燕相处起来,她觉得林燕的品行还是不错的,她会特意过来提醒自己,也是把原主当朋友的。所以很多事情,不能看片面的,她曾经通过小说对林燕的看法,就是片面的。而现在她成了原主,更能体会到来自林燕的友谊。
  一个人到了这里,原本以为会很寂寞,却不料找到了小温礼,还能认识不错的朋友。也许,这是老天爷对她自爆晶核救人的补偿吧。不然,她怎么会碰到这些好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