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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幻想 > 穿书后她成了万人迷 > 第 5 章
  温酒酒既不想跟着双生子学武,也不想去青雀堂学规矩,如果硬要说出哪一个更为恐怖,那必须是青雀堂了。
  青雀堂才是当前应该解决的燃眉之急。
  俘虏入岛后,接受青雀堂的管教,已经成了岛上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青雀堂的掌事这才敢堂而皇之地派人前来“提醒”两位主子。
  要想不进青雀堂,除非得到两位主子的首肯,兴许到时候那青雀堂的掌事,会卖两位主子几分薄面,不执意教她规矩。
  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目前对于双生子而言,温酒酒不过是一件送来的“礼物”。
  不听话的礼物,自然是要先进行管教,“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
  温酒酒坐在窗前,看着天幕下的明月,蹙起眉头。
  要让双生子都同意,她不进青雀堂,难度显然是s级,但如果要让其中一个同意,难度就低了很多。
  整个伏魔岛,都听傅尽欢与傅司南的号令,如果把伏魔岛比喻成一个食物链,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无疑是傅尽欢和傅司南。
  站在食物链底端的温酒酒,想要突破自身的困境,只有努力与食物链顶端的双生子打好关系,这样她便可“狐假虎威”,青雀堂也奈何不得。
  至于这食物链顶端的两个人,从哪一个下手……
  温酒酒用手托着下巴,目光落在手背那圈牙印上,牙印的痕迹已经淡了。想起穿来那日,双生子不同的表现,温酒酒登时一个脑袋两个大。
  在她咬了傅司南一口后,一个要赏她一百鞭子,一个要拔光她的牙齿,这两个一个比一个的凶残,很显然,都不是好招惹的。
  二者择其一,只能选傅司南。
  前面就说过了,傅司南的人设是武功高强,头脑简单,比起狐狸似的傅尽欢,他就容易对付多了。当然,只是相对于傅尽欢而已,对比其他人,他的杀伤力就是地狱级的存在。温酒酒选择从他下手,也是无可奈何之举。
  打定主意后,温酒酒开始思考,如何将傅司南这张保命符借到手。
  她想了想,拿来一张纸和一支笔,毛笔她不大会使,就掰断了,用笔杆蘸了墨,在纸上写字。
  她写的是原书里傅司南的人设。
  红衣少年,擅使弯刀、长鞭,性情暴戾,毛绒控……
  毛绒控!
  温酒酒的眼睛亮了一下,想起一件事,傅司南有只宠物猫,叫做汤圆,从原文描述来看,应该是只虎斑,因长得圆滚滚,像个胖乎乎的团子,被取名汤圆。
  傅司南对这只虎斑宝贝得紧,不仅造了间华丽宽敞的大房间给它住,还专门指派了两个丫鬟伺候它。温酒酒说错了,其实站在伏魔岛食物链顶端的,不止双生子,还有这只虎斑。
  若能取得汤圆的好感,成为汤圆的金牌铲屎官,傅司南这张保命符还不手到擒来。
  对付一只猫,可比对付双生子反派容易多了,而且还是一只没见过世面的猫。温酒酒相信,就算这只虎斑被傅司南养得再金贵再高冷,一定也逃不过猫!薄!荷!
  温酒酒记得那天她从密道里钻出去后,经过一大片猫薄荷,傅司南平日里对他的那只虎斑极为宝贝,从不许它出门溜达,想来那只虎斑也没有体会过猫薄荷之乐。
  温酒酒趁着夜色,故技重施,从枯井中爬了下去,沿着密道出去,找到当初看到的那片猫薄荷,摘了一把回家。
  翌日一早,温酒酒早早地起了床,换了件新衣裳,她将昨夜摘来的猫薄荷,分别塞入袖口,衣襟,衣摆、袜子等地,剩下的都塞入荷包,挂在腰间。
  怕掩盖这些猫薄荷的气味,她不施半点脂粉,连口脂都没用,就出门了。
  好在温酒酒这身皮囊极好,便是不施脂粉,也是肌肤雪白,颜如春花,没有脂粉的掩盖,反而更添几分出尘脱俗的清丽。
  孤岛四面环海,从来不缺鱼虾等物,大鱼大肉吃惯了,口味就刁钻起来。汤圆作为一只猫,在这样养尊处优的生活中,逐渐将口味养得刁钻无比,偏偏不爱吃海鱼,只吃淡水鱼。
  好在孤岛上山川纵横,溪水从山谷中穿过,有丰富的野生鱼虾资源。傅司南极为宠溺他的这只虎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山间的一处小溪中垂钓,给汤圆加餐,顺便带汤圆出来放放风。
  温酒酒也是想来撞一撞运气,汤圆大多数时间都被关在它的那间华丽的屋子里,这是温酒酒唯一能接触它的机会。
  原书里说傅司南常常到山中溪水中垂钓,却未明言是哪一处山谷,哪一条溪流,温酒酒拎着裙摆,跑了大半个岛,几乎以为今日要无功而返时,眼底蓦地映入一道红影。
  红衣少年坐在溪畔的树影里,手中拿着一根钓竿,正悠闲钓着鱼。那只胖乎乎的虎斑,被关在他身边的笼子里,眼神幽幽地盯着傅司南,周身似有无形的怨气笼罩。
  汤圆脾气不好。
  但汤圆的脾气不好并非天生。
  在傅司南捡到汤圆时,汤圆还是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猫崽,弱小,无辜,还会卖萌。
  后来,汤圆被傅司南带了回去,养成了一只圆滚滚的胖团子。随着汤圆体重的增加,是汤圆的脾气。
  伏魔岛的人都知道,傅司南养了一只脾气不好的猫,凶起来谁都咬,只要接触过汤圆的,几乎没有不被它留下三道血痕做纪念。整个伏魔岛能镇压汤圆的,也就只有这对天生就满身煞气的双生子。
  汤圆的坏脾气完全是后天养出来的,傅司南的无限纵容是其一。据温酒酒追书时分析,汤圆这么暴躁,多半是憋出来的。
  作为一直从小在山林间野惯了的猫崽,虽然遭受风吹日晒,但也能享受自由自在的捕猎乐趣。傅司南根本就是一厢情愿地剥夺了汤圆自由的乐趣。
  自打汤圆成为傅司南的宠物后,傅司南嫌弃它在野外跑,带来脏污和异味,就专横霸道地断了它出门的机会,整日将它关在华丽的大屋子里,即便是出门,也是这般锁在笼子里。
  莫说汤圆不是金丝雀,就算是金丝雀,也受不了这种没有自由的日子,更别说汤圆本就是一只野性极大的猫。
  它离开山林太过久远,偶尔出来放风,也只能隔着木栏,遥遥望着眼前的崇山峻岭,与自由近在咫尺。
  就好像现在的温酒酒,被困在这个孤岛上,与自由自在的天地,隔着一片茫茫大海。
  温酒酒心底沉甸甸的,在那一瞬间,竟奇妙地和一只猫共情了。
  她比汤圆的情况还要糟糕。
  汤圆在当傅司南的宠物前,可没进过青雀堂。
  自由另说,目前急需解决的是青雀堂的问题。如无意外,青雀堂今日就会派人过来将她领走。
  温酒酒想到原身入青雀堂后,遭受的折辱,打了个寒颤,她摸了摸袖口,确认猫薄荷都好端端地藏着,从溪水的另一边走过来,借着碧丛的遮挡,悄悄靠近溪畔的一株石榴树。
  傅司南武功高强,耳力敏锐,纵使有这些草丛遮挡,以温酒酒的脚步声,也是没可能瞒住傅司南的。
  温酒酒本没打算隐瞒傅司南,她就是要引起傅司南的注意。
  她恍若没有看到隔岸垂钓的傅司南,拎着裙摆,走到石榴树下。那石榴树生在陡峭之处,周围山石杂乱,斜坡犹如刀切。
  春暖花开,山花竞相绽放,这棵野生的石榴树也不例外,丛丛碧叶间,火一般颜色的花朵,在微风的吹拂下展开柔嫩的花瓣。
  温酒酒踩上斜坡,弯下身子,将重心下压,沿着斜坡缓缓朝着石榴树靠近。斜坡上都是石子,温酒酒刚踩上去,石子哗哗往下滚。
  温酒酒的身体晃了一晃,抬手扯住一根枝条,站在斜坡上摇摇欲坠。
  坐在对岸垂钓的傅司南,眉头不由得挑了一下,目光落在温酒酒的背影上。
  温酒酒今日穿了件火红色的裙子,那颜色与树上的石榴花相比,还要艳上几分。一袭红影映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宛若一团火飘在水上,引得傅司南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
  在她爬上斜坡时,傅司南的眼底露出一丝不屑。
  这么简单的斜坡,只需足尖一点,便可轻易掠过,她却笨手笨脚地攀爬,可见她这名门正派出身的,也不过是个三脚猫。
  想到那日败在这只三脚猫手下,傅司南心中油然生出一股奇耻大辱,他倒要看看,这只三脚猫待会怎么变落汤鸡。
  斜坡太过陡峭,温酒酒即使拽住了一根枝条,也承受不住她的体重,她“啊”地发出一声惊叫,那团火红色的影子瞬时往水面坠去,眼看着就要坠入水中,傅司南抽出绑在腰间的长鞭,朝温酒酒甩了出去。
  温酒酒只觉胳膊一紧,长鞭缠住她的长臂,接着,她的身体一轻,腾空而起,从水面掠过,稳稳地落在了对岸。
  鱼儿上钩了。
  温酒酒刚站稳身形,抬起眼睛,见红衣少年立于身前,大吃一惊,又恍然明白什么,脸色变幻几许,最终垂下脑袋,讷讷道:“多谢二公子出手相救。”
  傅司南看着她的脸颊轮番上演各种表情,饶有兴趣地打量她一眼,凉凉道:“你在此处做什么?”
  “摘些石榴花,回去蒸糯米。”温酒酒脑袋越垂越低,声音几不可闻。
  “大点声,难不成我会吃了你?前两日还拿着剑抵着我,怎么今日连看我一眼也不敢……”傅司南低声笑了。
  “那日情势所逼,使了点雕虫小技,多亏二公子高抬贵手,才让酒酒侥幸取胜一回。”温酒酒抬头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又垂下眼睛。
  她现在走的是与原书完全相反的人设,唯唯诺诺、楚楚可怜的小白花。
  原书的酒酒性情刚烈,每一次都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拼死反抗,可胳膊拗不过大腿,导致自己吃了很多苦头。
  温酒酒已经试出,这对双生子虽性格迥异,却有一个共同点,吃软不吃硬。
  她低声下气,他们多半好声好气,要想活得舒服些,就得拔光身上的刺,当个可怜巴巴的小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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