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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幻想 > 穿成入赘小白脸 > 定下来了
  杜笙站住不动, “我也没想到堂堂四大家族的嫡女会做出夜闯男人房间的事来。”
  脖间的匕首紧了紧, 柳茵靠近了些,“听你的口气似乎不愿意啊。”
  杜笙沉默了,半响才道, “如果你来只是说些废话, 还是回去吧。”
  柳茵笑了, “一个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快呢?”
  她很好奇, 原来那个胆小怕事的朱笙去哪了?
  是一开始就在扮猪吃老虎,还是死过一回之后变聪明了?
  “还要多亏了你,没有你我不会破而后立。”这么说也没错,如果没有柳茵,朱笙不会死,他也不会穿来。
  “这么说你还要多谢我喽?”柳茵压紧匕首, “拿点实际些的谢礼,帮我赌石吧?”
  杜笙冷眼看她, “我没有想到, 堂堂四大家族的嫡女脸皮居然这么厚。”
  柳茵挑眉,“说那么多又有什么用,明天你是帮也要帮, 不帮也要帮。”
  杜笙眯起眼,“帮你对我有什么好处?你又能给我什么好处?”
  这几乎是同意的意思, 柳茵拍拍他的脸, 笑得开心, “好处是没有的, 不过办砸了,会有坏处,比如你们全家在黄泉路上碰面。”
  杜笙眼中闪过厌烦,这人还是那样,抠门不说,只会威胁人。
  “我死后,你很快会陪我。”杜笙说的不是假话,先不说江清清的报复,明王的报复她都承受不起。
  他现在是明王的相玉师,帮明王办事,就是明王的摇钱树,他死了,等于柳茵砍掉了明王的摇钱树,明王会愿意?
  怕是恨不得毁了她整个家族。
  “所以我说的是玉石俱焚的法子,还有别的选择,比如你帮我赌石,我给你一成。”柳茵道。
  杜笙面色好看了些,“两成。”
  敌人的钱不要白不要。
  “你还是那么贪心。”如果是以前,柳茵肯定不会答应,现在似乎可以稍稍宽容一些,“成交了。”
  她从怀里掏出钱,“我不想出面,你替我占一份吧,我要和明王还有江清清一起赌,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赢钱。”
  杜笙声音冷了下来,“你这是玩火。”
  “我就爱玩火。”柳茵任性道,“钱是给你了,不翻三倍你就等着去阎王殿见你的家人吧。”
  又是威胁,杜笙现在十分讨厌被人威胁,家人吗?
  她似乎太高估了他与朱笙家人的感情,都把他卖了,还不止一次,有个狗屁的感情。
  而且他不相信,柳茵会带着朱笙的家人过来,那么远的路,路上还有流寇土匪,水盗也不少,无论她走哪条路,自保都难怎么带别人?
  如果在京城的话更不用担心,她还能有电话不成,没有电话,她怎么千里指挥。
  其实杜笙更想让她直接撕票,朱家人太让他恶心,被卖的事够他记一辈子。
  “既然话说完了,你走吧。”他一刻都不想见到柳茵。
  柳茵蹙眉,正待做些什么,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杜笙回头看了一眼,待扭回来,柳茵已经毫不犹豫推开窗户跳了下去,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她胆子倒是不小,这里可是二楼,看来来时她也是从窗户口跳进来的,二楼还是太矮了,住的没有安全感,连个娇滴滴的女子都拦不住。
  杜笙去开门,门外不出意外是江清清,刚进门就皱起眉头,“她来了?”
  杜笙点头,“你怎么知道?”
  江清清叹息,“那么大的人了,每次做事都不晓得掩盖一下身上的香粉味,真为她的以后担忧。”
  她还有心情为自己的敌人担忧,该说她心大呢,还是自信呢。
  杜笙更相信后一种,江清清十分自信,也有自信的资本,比如她能在第一时间闻出柳茵身上的香粉味,杜笙就没闻出来。
  应该不是柳茵没掩饰,是江清清鼻子太灵,瞒不过她。
  “去洗个澡吧。”她不喜欢他身上留有别的味道。
  杜笙也正有此意,他比江清清还要讨厌柳茵,因为朱笙的恨意,藏在胸膛里,几乎快溢出来。
  杜笙抬脚,刚准备出门,江清清又叫住他,“喝了汤再走。”
  她方才跟杜笙分开,就是为了倒腾她的菜,想做出媳妇的味道,让杜笙一辈子留念,所以十分努力,奈何没有天赋罢了。
  可能是天赋都用在生意上,所以在做饭上始终开不了窍,毕竟老天爷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个天赋,就不会给你那个。
  杜笙面色稍稍变了些,方才面对柳茵和逼在脖间的匕首都没动摇一下,现在……
  “先去洗澡吧,我也闻不得那个味。”其实他根本没闻出来,对女人用的东西很迟钝,到现在连江清清的胭脂味和香粉味都分不清楚,单纯想溜罢了。
  自然是不可能溜走的,被江清清拉住后襟拽了回来,摁在椅子里喂他,哄小孩似的,“乖,尝尝看好不好喝?”
  考虑到都学不如学精,她只学了炖汤,毕竟杜笙的身体不好,又喜欢喝羹,炖汤是最好的选择。
  杜笙头扭去一边。
  “不乖的人会被扒光丢在浴桶里帮忙洗澡。”江清清笑眯眯看着他。
  杜笙:“……”
  迫于无奈,他张嘴含了一口,意外发现味道还不错,这回炖的是菌汤,汤都炖白的那种,既不会油腻,口感还很清爽。
  杜笙开始是不愿意,后来配合的张嘴一口口喝掉,江清清意外发现今天的杜笙很乖,难道是威胁奏效了?
  他好像不是个屈服于威胁的人,毕竟也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都喝到大半,再喂头扭去一边,怎么都不肯喝,今儿都喝了两碗了。
  江清清抱着疑惑,自个儿喝了一口,嗯,好像跟平时没多大区别,她的舌头在尝味道的时候烫着,已经尝不出味道,全靠手感下调料,难道杜笙就喜欢这种口味的?
  “你喜欢喝菌汤?”犹豫片刻,她还是试探性的问了出来。
  杜笙没有否认,“今天的汤很好喝。”
  不知道经受了多少折磨,吃了多少黑暗料理,终于熬到头了。
  江清清点头,“这样啊,那我下次还给你炖。”
  晓得杜笙通常没什么胃口,她每次炖的都很少,盛出来正好一大碗,都被杜笙喝完了,江清清拿着空碗,眼睛亮了亮,原来平时喂他,他拒绝,是因为汤不合胃口啊。
  这么说来只要汤合胃口,他就会愿意喝?
  “我去洗澡了。”杜笙边说边去喊小二烧水,后厨有备用的,也就刚喊的功夫,小二已经带着人过来加水。
  房间里有浴桶,这个天不是特别冷,加了几桶热水几桶凉水掺和着,杜笙摸了摸温度,感觉可以了去脱衣裳,顾着腿伤,特意用方巾包着腿,一只脚先跨进去,另一只脚搭在浴桶上。
  水温刚好,杜笙一进去便感觉浑身暖洋洋的,舒服的紧,他放松似的将头靠在木桶边缘,冷不防门外突然传来咔擦一声,似乎是门被打开了一样。
  ???
  谁这么厉害?他明明把门杠起来了。
  他歪头去瞧,很显然,除了江清清似乎没别人了,江清清拿着杠门的棍子,一脸无辜,“这个东西也太不结实了,我轻轻一推它就断了。”
  杜笙瞧了瞧她手里小孩胳膊粗细的棍子无语,是棍子脆吗?明明是你力气大!强行给它掰断的。
  江清清无视他眼中的复杂情绪,走过来道,“相公,我帮你洗吧。”
  杜笙拒绝,“不是说只要我喝下汤就让我自个儿洗吗?”
  江清清吃惊了,“我的话你也信?”
  杜笙:“……”
  怪我太天真吗?
  这次洗澡最终还是在江清清手底下度过,不过江清清根本不会伺候人,手劲特别大,搓的他整个后背发红,胳膊也红了。
  直到穿上衣裳时,杜笙瞧向她的目光还是怨念的。
  衣裳也是江清清拿来的,又买了一套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每次换衣裳,都是新的。
  到底是女人,摆脱不了买买买的天赋,很爱买衣服,但不是给自己,是给他,其实杜笙对衣服没什么特殊爱好,能穿就好,他没有,江清清有。
  不知道是嫌弃他老是在外面,身上混杂了别人的气息,还是怎么回事,这次他是知道的,那身衣裳上沾了柳茵的香粉味,所以才会被江清清丢弃。
  “明天就是赌石大会了,你想到法子了吗?”江清清一边给他系腰带,一边问。
  “嗯。”不过还缺了几样东西,“你附耳过来。”
  江清清听话的凑过来,杜笙在她耳边小声说话,半响江清清嘴角勾起,“相公今天真好看。”
  不知道是夸他颜值,还是夸他的办法,杜笙没有在意,只吩咐道,“明天之前一定要弄到。”
  江清清点头,转身要走,又回过头亲了他一口,脸上带着满足才离开。
  杜笙一个人回到屋里,拿出柳茵给他的钱数了数,差不多二三十万的样子。
  二三十万江清清可以随手挥霍,显然柳茵不行,她虽然是嫡女,但是柳家不止她一个嫡女,还有不少庶出,百花齐放的情况下,她这颗明珠自然不那么值钱了。
  还是江清清的娘有先见之明,想过门必须喝绝育汤,喝了的人没有生育能力,自然没办法诞下江家的孩子,可以说江家的所有儿女都是嫡出,因为一个娘生的,几乎没有竞争。
  这很难得,毕竟有时候就算是一个爹娘生的,爹娘稍稍偏心一些,孩子们心里也会觉得不公等等原因相互讨厌,竞争。
  江清清的几个哥哥是因为有了转移注意力的东西,比如江清清的诞生。
  人的精力有限,都在一件事上之后,自然不会过多的注意在其它上面来。
  杜笙偶然间听香儿提起过,说是小时候有人喜欢江清清,被她的几个哥哥揍的不要不要。
  长大后所有接近江清清的人,都会被考验一番,必须胜过她的七个哥哥才有资格追她。
  她的七个哥哥个个都是天才,一个考中新科状元,一个参加武试,投军去了,还有一个是商业天才,管着外围的生意。
  另外有一个在江湖赫赫有名,江湖严格来说就是现代的黑社会。
  其他几个哥哥也都不是省油的灯,想胜过他们难如登天,胜过一个都算了不起了。
  感觉她的七个哥哥并不想让她出嫁,所以直到江清清成为十八岁的老姑娘,都没能等到那个能胜过她七个哥哥的男人,总之她的七个哥哥差点造成她嫁不出去。
  可能是后来觉得这样不行,于是才放手让江清清自个儿挑,江清清挑中了朱笙。
  朱笙只想利用她还债,不想承担入赘的后果,于是造成了杜笙穿越。
  杜笙叹息一声,觉得自己很倒霉,也不算吧,好歹有个身体让他重新活了过来。
  比起死,他更愿意这么活着。
  江清清办事效率很高,很快将东西准备好,包在一个包裹里交给杜笙,杜笙打开看了看,东西齐全,可以干活了。
  江清清也不打扰他,还给他打下手,时不时用帕子给他擦擦汗,如果不是有时候有些无赖,可以说十分贤惠了。
  制作的东西不是很复杂,杜笙很快完成,装在一个小瓶子里,需要的时候再用。
  工具齐全了,现在只差一个条件,这个条件需要特殊的时间,现在还不行,等明天再看,如果不行,他会挑一块不好切的石头,故意把它切赔,让柳茵一无所有。
  没有钱,她这个人也算完了,谁都不会在一个废物身上浪费时间,尤其是在柳家不止一个女儿的情况下,她不行,还有其他人顶上。
  这就是大家族的悲哀,杜笙很庆幸自己生在现代,父母关系和谐,地位平等,母亲生完一胎说太累了,不想生,父亲也觉得带娃累,于是俩人一合计,只生了他一个。
  爷爷奶奶那边也只有他爸一个儿子,所以杜笙从小受了两代人的教育。
  他当年出国留学,爷爷奶奶都跟着,并没有放过他,那时候杜笙觉得很累,要应付那么多人,现在才发现自己多幸福。
  许是瞧他手上脏,江清清打了水给他洗,并不好洗,泡了几次药水才洗掉,洗完之后上床睡觉。
  现在俩人还是同床睡,只前段时间杜笙生病厉害的时候江清清没有跟他挤在一张床上,直接趴在桌子上睡,半夜方便照顾他。
  说实话,不感动那是假的,尤其是生病和无助的时候,有个人不离不弃,心里登时升起一股子异样的情绪,像一颗种子似的,不知不觉发芽,抽枝长大。
  至少方才洗澡时杜笙怨的不是她给他洗,而是她手劲太大,把他整个后背搓红了,这应该是现在和以前的区别吧。
  杜笙这一觉睡得不太安稳,大概是因为明天就是赌石大会,有些紧张?也有可能是江清清枕在他胸口,压的他喘不过气导致,总之一觉睡醒,眼下有很明显的黑眼圈。
  江清清倒是十分精神,照旧又是她先醒,穿好衣裳洗漱好后过来帮杜笙穿。
  杜笙莫名想起以前,这人说以后会经常回来,让他适应她的存在,也要适应她给他穿衣裳。
  杜笙适应不了,那段时间压力很大,现在想开了,也就无所谓了。
  江清清打好结,拉着他出门吃饭,吃的很简单,没什么花样,这回赶时间,没给他炖菌汤,只随便点了些菜,应付应付去了赌石大会。
  第一天的赌石大会很热闹,人来人往。
  虽然平洲在打仗,但是架不住鸟为食亡,人为财死,杜笙粗略一观,最少上千人,来自整个大盛各地。
  需要邀请函才能进去,还需要另外交一万两的入场费,毕竟是他们提供的场地,再说一万两其实对玉石商人来说宛如九牛一毛,不会有人在意,说交就交了。
  杜笙来的算早了,进门才发现别人比他更早,就连明王都在里头等着,瞧见他晓得迎上来,“钱兄好早。”
  杜笙惭愧,“姬兄更早。”
  明王还顺便跟江清清打了个招呼,顾着男女有别,江清清也是有夫之妇,只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赚钱心切,三人碰头之后立马开始扫货,毕竟赌石大会只有三天,石头也没有多少,僧多粥少,错过了最少还要再等十年。
  十年太久,杜笙等不及,只能现在快人一步。
  他瞧了瞧四周,赌石大会为了方便看石头,选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还是露天的地点,就像大型街道一样,两旁是简陋的棚子,棚子下就是石头,可以随时搬出来看。
  买家很多,三三两两聚齐在一起,就像他们一样,一个人可能吃不下那么多,所以跟人合作。
  三个人目前为止最有钱的应该是明王,他那一仓库的料子赚了不少,其次是江清清,再来是柳茵,杜笙……
  一个铜板也没有,他的钱压在姚掌柜身上,姚掌柜和秦茗大师还有江清清带的一些银子和黄金走在前面,没有到肯定是出了意外,这个意外会不会造成姚掌柜拿着钱跑?
  或者这场意外干脆是她制造的,抢走秦茗大师和江清清的黄金?
  好几箱呢,一两黄金是人民币两千块,那么大几箱子,怎么也有上万两了。
  再加上杜笙的钱,带上这些钱足够她好吃好喝挥霍一辈子,可她本来就不穷,而且在京城黑市的铺子价值不菲,她又是个聪明人,不会不知道钱迟早会花完,只有钱生钱才是大道理。
  如果她还想在黑市干下去,在赌石行业干下去,就肯定会来,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杜笙不会把所有希望都放在她身上,可也会期待她带着钱来。
  第一天商家会把好货都拿出来,杜笙看了一圈,挑花了眼,感觉哪个都好,又不好,嘈杂的环境也让他无法静下心。
  杜笙干脆选了个角落,没什么人的地方看,本来只是想玩一玩,让心静下来再说,没想到进去之后竟然发现料子不错,缩在这个角落可惜了。
  店家卖的是和田玉,料子都很大的那种,山石水石,山流水石都有。
  杜笙因为腿还没好,看料子都靠江清清抱来给他,他指哪,江清清抱哪个,莫名想多使唤使唤她,不过想起前几次的遭遇,只好将歪心思收起来,认真看料。
  看了好几块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他想要的必须大,料子极品,让三个人都把钱压上去,如此柳茵才会相信赌输也只是巧合,真赌。
  不仅要大,料子极品,里头还必须有肉,坑柳茵的同时必须保证料子是赢的,如此明王才不会生气。
  为了柳茵得罪明王,那是蠢货才干的事。
  杜笙又挑了挑,手里的料子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贵,直到他看中东家的镇店之宝。
  镇店之宝是不卖的,商家说只是拿出来撑撑场面,这当然是客套话,如果是在自个儿的铺子这么说肯定有人信,大老远从别的地方带过来,让人怎么信?
  无非是想多要些钱罢了。
  杜笙心里明镜似的,他继续看这块镇店之宝,店家一点阻止的意思都没有,任他观察。
  镇店之宝很大,最少上百斤,太重,杜笙腿上放不下,只能自个儿下了轮椅半蹲着看料。
  料子有些小僵,僵是死僵,僵边出好料,这块料子润是有保障了,还差色。
  因为太大,没办法举着看,他只好半趴在地上,对着阳光看,色可能是白色,雾是透明的,皮很薄,杜笙一眼认了出来,不是羊脂玉就是白玉或者青玉。
  这三个色很接近。
  青玉是淡青色的那种,淡的几乎看不出来,所以它的雾和白色差不多。
  杜笙琢磨着,感觉这块玉要么大赚,要么大亏,处在两极分化中。
  他把这种情况跟明王和江清清说了,俩人都是很大胆的人,反问他,“你看好吗?”
  杜笙点头,“雾很干净,说明水头不错,润和水头基本确定了,只差一个色,有可能出羊脂玉,白玉和青玉。”
  江清清挥挥手,“你给我们讲这些我们也听不懂,如果你看好的话,我跟就是了。”
  她又看向明王,明王肯定道,“我也跟。”
  既然俩人都愿意跟,那杜笙就定下了,能不能报仇就看这块料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