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偷窃
把欧掌柜轰出去之后, 初雁砰的一下就把大门给关上了, 差不点就把门给砸碎了,心里烦躁的,简直想去杀人!
对!重点是杀李钧!
都他妈怪李钧!
两天前, 李钧不由分说的把靖临带回医谷了,他死要面子,硬挺着不去拦,结果靖临走了之后他就没睡过一天好觉,心里面想的全是靖临吃的好不好睡的好不好, 而且身边没有靖临, 他已经不习惯了。
靖临来无方城已经一个月了, 也不是那么害怕东西有毒了,但是每次吃饭, 都要初雁先吃一口她才愿意吃,不然把自己饿死都不吃饭。
每天晚上,初雁不在旁边, 靖临就不睡觉,尤其是下雨打雷的时候, 窗外电光一闪, 她就开始害怕, 雷声再一轰隆, 靖临浑身都在发抖。
而且她小时候被白玦拎到天雷之下造成的后遗症,直到现在都没有好,只要一电闪雷鸣, 她的耳目还是会暂时失聪失明。
她原来不傻的时候,还害怕打雷下雨呢,别说傻了之后了,更害怕了。
来到无方城之后,这里就只下过一场雨,暴雨。
那天晚上可是给靖临吓坏了,都给吓哭了,跟只受了惊的小松鼠一样,紧紧地往他怀里钻。
当时可是给初雁心疼坏了,一边搂着一边轻声哄着,哄了大半夜才给哄睡着了。
一想起这事啊,初雁的心里更焦躁了,恨不得立即前往鬼医谷把靖临给接回来。
但是他又死要面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承认自己错了。
还是那句话,都他妈怪李钧多事!
一想起李钧,这给初雁气的,瞬间把眼前的桌子当成李钧,握拳狠狠地砸向了桌子,差不点就把桌子给砸塌了,上面摆着的笔墨纸砚账本书籍不停地抖啊抖。
砸完之后,初雁又挫败了叹了口气。
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他心里明白,其实这事啊,主要怪自己。
这件事啊,还要从两天前说起。
为了照顾靖临,初雁去哪都会带着她,哪怕是家里请了三个手脚麻利的老妈子,他也不放心把靖临交给别人。
那天明月阁新收了一件至宝,他带着靖临去查货验真伪,刚巧那件宝器属寒,冰冰凉凉,导致封存宝器的那间阁间里面有点冷,而靖临身上中了至寒剧.毒封神,怕冷,不愿意进去,初雁就让她自己去玩了,当时他还特意叮嘱了一声别跑的太远,就在珍宝阁附近玩。
小霸王乖乖的点头答应了,立即就跑一边玩去了,而珍宝阁里没什么危险的东西,初雁也挺放心,随她一人玩去了。
验明新收过来的宝物真伪之后,初雁立即出门找靖临,在附近找了一圈都没找到,估计又不听乱跑了。
都交代了别跑太远,这小傻子还是不听话!
初雁无奈的叹了口气,也不能和傻子计较,只能自己去找,最后在珍宝阁首饰厅附近找到了靖临。
那时靖临的神色有些奇怪,初雁找过来的时候她还没看见,正拧巴着眉毛低着头想事儿呢,初雁喊了一声“靖临”之后她才猛然回神,看样子还吓了一大跳,形迹啊,十分可疑。
想都不用想,看着表现,一定是干坏事了。出于习惯,初雁随口就说了一句:“你又干什么坏事了?”靖临来明月阁一个月,可是打坏了不少东西,莫老板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这次小霸王的反应超激烈:“我没有!”
如此的振振有词,如此的愤慨坦然,可能是,真的没有吧。
初雁叹了口气:“行行行你没有,跟我走,该吃饭了。”
一听要吃饭了,小霸王也不愤慨了,屁颠屁颠的跟着初雁小姐姐走了。
然后等俩人吃完饭回来,东窗事发了。
欧掌柜急匆匆的赶到了书房,告知莫老板首饰厅里丢了一串手戴佛珠。
当时靖临也在场,听完欧掌柜的话之后瞬间捂紧了自己的小腰包。
这心虚的太明显,只要是不瞎,就都能看明白小贼是谁。
初雁心里的火一下子就上来了,并且是蹭蹭蹭的往上冒,一是因为靖临偷东西的行为,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佛珠。
白熙把你害的这么惨你怎么就忘不了他?!
我对你还不够好么?
你怎么就心心念念的忘不了他?!傻了还忘不了他?!
越想越生气,到后来初雁心头的怒火简直跟跟火山喷发了一样汹涌澎湃不可抑制。
眼瞅着自己家老板的脸色越来越青,欧掌柜还当老板单是因为小傻子偷东西这件事生气,还善解人意的劝了一句:“这串佛珠都没锁到琉璃台里,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况且小傻子不懂……啊,老板我帐还没点完先告退了。” 欧掌柜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老板那能杀人的眼神给怼回去了。
欧掌柜走了之后,书房里就只剩下初雁和靖临两个人了,初雁沉着脸不说话,面色阴冷的啊,简直能结冰,让小霸王看着就不寒而栗、忐忑不安。
但就算是再害怕,小霸王也不承认那串佛珠是自己偷得。
初雁不说话,靖临也不说话,书房内的安静的啊,掉根针的声音都能听见。
死寂良久,终是小傻子沉不住气,先颤颤巍巍开口,又委屈又倔强的说了一句:“我没拿!”
初雁气极反笑:“你没拿,没拿捂什么腰包?敢不敢打开让我看看?”
小霸王心虚,不说话了。
初雁盯着靖临不甘心的道:“就那么喜欢?喜欢到去偷?有什么好的?你跟我说说他到底有什么好的?!”
凭什么你在我身边还天天想着他啊?
小霸王还是死咬着不承认:“我没偷!”
初雁越想越气:“不是你偷的是谁偷的?佛珠能自己长退跑了?!”
小霸王依旧很固执:“我就是没拿!坏人!”
初雁更怒:“到底谁坏?到底谁手不干净偷东西?”
小霸王也是个有脾气的小傻子,也是个有底线有尊严的小傻子,当即愤怒的大喊:“我不喜欢你啦!我讨厌死你啦!!”
一句话,彻底激怒了初雁。
你不喜欢我天天赖着我不放?
对你有用了你才想起来我了,对你没用了你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是吧?
初雁突然发现,自己才是个大傻子,天天上杆子倒贴人家在乎自己么?
在她眼里你就是一条狗,无论她傻不傻你都是一条狗,你对她再好,她都不记你的情!何必再自作多情?
初雁的理智在瞬间被怒火吞没了,起身用力的扯着靖临的小臂不由分说的就将她拉走了。
拉着靖临往外走的时候,初雁十分蛮横粗鲁,靖临的小臂被他握地很疼,挣扎又挣扎不过他,只能一边尖叫着喊疼一边被吓得哇哇大哭。
而且初雁步伐又猛又急,靖临根本跟不上,一路小跑着才不至于让自己的小臂和胳膊分家,下楼梯的时候还差点栽倒。
初雁一路扯着靖临来到了明月阁大门口,随后一甩手就把靖临给扔出去了,跟扔麻袋一样毫不留情。
靖临直接就被甩地上了,胳膊肘都磕流血了,腿膝盖也被摔得生疼,可她也顾不上疼了,一看小姐姐不要自己了,靖临心里特别害怕,哭喊着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的朝着初雁追了过去,可还没跑到明月阁门口呢,面前的两扇大门“砰!”的一下就关上了。
靖临更害怕了,着急忙慌的跑去拍门,一边拍着大门一边歇斯底里的哭喊:“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气头上的初雁根本,转身对着两侧噤若寒蝉的店员门威胁道:“谁敢给她开门,明天就不用来了。”
门口的小傻子一直在声嘶力竭的哭喊着:“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小姐姐你别生气了。”嗓子都要哭哑了。
门里的人听着吧,心里也怪难受怪心疼,毕竟和这小傻子朝夕相处了一个月了,虽然人傻,但平时也挺招人喜欢,实在是不忍心听她在门外绝望无助的哭,而且正当大中午头,外面的太阳又毒,这瘦巴巴的小傻子一看身体就不好,不然平时脸不会这么不正常的白,怎么受得了啊?
但是又真不敢去开门,不然饭碗就要丢了。
最终是欧掌柜的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准备救救这个小傻子。
从正中午头到日落西山,靖临就在门外哭喊个没完,明月阁门口被引来看热闹的人也不少,都围着靖临指指点点。
靖临这个傻子也不在乎,就哭,边哭边喊“小姐姐我错了,你别不要我”。
欧掌柜的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上楼敲响了莫老板的书房大门。
那时候初雁的气头已经过去了,但气还没消,让欧掌柜进来之后劈头盖脸的先甩了一句:“你明天不想来了是吧?”
欧掌柜立即摇头,但是又带着几分试探的说道:“那个老板啊,小傻子一直在哭,楼下围了不少人呢,这影响也不好啊。”
初雁会错了意,还当欧掌柜是来劝他放小傻子进来的,于是顺着他的话接了一句:“那你说怎么办?”
欧掌柜回道:“要不这样吧,咱们先放她进来,等鬼医谷少谷主来了就把人带走,这样……”
欧掌柜话还没说完,初雁就暴躁的打断了他:“谁让你去找李钧的?!”
欧掌柜无奈的一摊手:“那您不管她,也不让我们管她,总不能让她死明月阁外面吧?”为了不让自己的立场听起来很偏向于小傻子,欧掌柜还特意一本正经的补充了一句,“这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初雁被气的额头青筋暴跳,真是恨不得一巴掌拍死欧掌柜!
他这个掌柜真是,会办事!太他妈的会办事了!
李钧一来,就麻烦了!
这货就是个事儿精!
绝对会把靖临带走!
可还不等他下楼把靖临给藏起来,明月阁门口就响起了一声充斥着怒火的喊声:“初雁!你给我出来!”
……
听到李钧的喊声之后初雁三步并做两步的从楼梯上跳了下来,到了一楼大厅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显得那么着急,他还故意放慢了脚步,看似闲庭信步的走到了大门口,慢慢悠悠的把大门大开了。看到雷霆震怒的李钧之后,他又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干嘛啊?”
初雁打开门的一瞬间,靖临瞬间摆脱了李钧的那朵小桃花正在给她包扎胳膊的那双手,一下子就朝着初雁扑了过去,紧紧地抱着他,哭着喊道:“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了!”说完还着急忙慌的把那串偷来的佛珠从腰包里掏了出来,急切的还给了初雁。
李钧脸色铁青铁青,气的浑身都在抖,指着靖临胳膊肘上的一大块磕伤质问:“你是不是打她了?她死了你就高兴了是吧?”
初雁这才看到靖临的胳膊肘处烂了一块大口子,留了好多血,这给他心疼坏了,同时也自责到了极点,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
可还不等他仔细的查看靖临的伤势,就有人不乐意了。
不乐意的那个是李钧的小桃花。
小桃花早就认定了初雁是个负心汉,追到靖临身边拉着她的另外一条胳膊试图带着她远离初雁,同时愤怒的大喊:“他都不要你了!你还上杆子贴什么?把你打死你才甘心么?”
这姑娘说话,稳准狠!
扎心!
周边不明就里的围观群众在瞬间沸腾了,愤怒了——堂堂明月阁的大老板,竟然殴打一个小傻子!
这时小桃花又冲着初雁愤怒的吼了一句:“傻子怎么了?傻子不是人么?占完人家便宜就不要了人家了,还虐待她!明月阁老板就能胡作非为么?!”
李钧跟着点头啊点头。
周边群众的怒火更是被煽动了起来,瞬间开始声讨明月阁大老板的禽兽行径——就说明月阁大老板干嘛天天带着一个小傻子来来回回,何时是看人家长得漂亮,要占便宜!便宜完了就要把人家给扔了,简直比周扒皮还周扒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