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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书斋 > 现言 > 我是女配她哥[快穿] > 第 171 章
  泥巴加麦秸杆, 晒干就成了土坯。
  这样垒成的屋子,潮湿阴暗,一天到晚只有大晴天的中午看到点阳光。
  屋子里有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一根长长的生铁链, 一头在她脖子,另一头挂着把铁锁。
  女人看不清具体年龄,但应该很年轻,她大概怀孕了, 肚子微微鼓起。此刻, 正使劲捶打肚子。
  不是按摩的那种捶打,是拳拳到肉的真打,沉闷的撞击声听的人头皮发麻。
  女人紧咬牙关,大颗汗珠顺着脸庞滚滚滑落。
  木栅窗户忽然蹿上个什么东西, 隔着脏乎乎的的窗纸, 看起来像只大老鼠,不过尾巴又粗又大。
  “吱吱!”
  女人闻声回头,看了看窗外,目光变得决绝, 她拿起看不出啥颜色的被角塞到嘴里咬住, 两手疯狂连续重击小腹。
  血, 一股鲜红带着腥味的血缓缓沿着裤管流下, 流到坑坑洼洼的地面, 冲出天血淋淋的蜿蜒痕迹。
  女子浑身都湿透了, 她表清麻木看着地面的血,说不清喜还是悲, 惨烈笑了笑。
  与此同时, 屋门被推开, 走进个四十多岁的秃顶男子, 见到地上的血,他愣了下,上前一步拎起女子,像对待牲口般毫不客气扯掉女子裤子打量几眼后,抬手狠狠一巴掌。
  “贱人,你是不是想死?”
  女子被打的重重栽在地上,半天没动一动,只有腿间的污血还在不停流。
  “顾小梧,踏马的也是你的孩子,老子打死你。”秃头男子并没有因此而心软放过,把人拎起来拳打脚踢。
  任他怎么打,女子毫不反抗,当然也可能没有力气反抗或者习惯了,宛如一块没有生机的麻袋任凭回来回去。
  暴力持续了十多分钟男子才收手,临走时还不解恨,气喘吁吁最后重重踹了一脚。
  等到门刚关上,一只黄鼠狼立刻从窗户里爬了进来。
  它看起来比一般同类要大,浑身金黄色毛发精光油亮,脸颊两团椭圆形黑毛,小耳朵软趴趴,可爱的像只小熊猫。
  黄鼠狼圆溜溜的眼睛里此刻满满的泪水,扑过来蹭蹭顾小梧的脸,发出像人样的呜咽声:“呜呜,呜呜,咦疼不疼。”
  顾小梧艰难摇摇头:“没事。”
  黄鼠狼眼角两边的毛都哭湿了,毛绒绒的小爪爪松开,露出排锋利的指甲:“杀,黄黄杀。”
  它似乎会说话,但像个刚牙牙学语的孩子说不清。
  “黄黄,不可以,他们会打死你的。”顾小梧擦去嘴角流出的血,幽幽道,“再等一段时间,等我准备好了,我亲手杀了他。”
  她被卖这里七年了。
  之所以还苟活着,因为她有太多恨,那个女人,有朝一日,她一定要出去亲手报仇。
  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天,王秋云忽然要带她去赶集。
  母亲去世的时候她还不懂什么叫死亡,也不懂母亲这两个词语,父亲说,换了个人疼她,要乖要听话,像对待亲娘一样。
  她是个乖孩子,父亲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王秋云对她还行,虽然能感觉到不像亲娘那样好,但又说不出来。
  有一天她无意撞见,王秋云往哥哥的碗里滴东西。
  她好奇问,王秋云说:放油呢,你哥哥身体不好,给他增加点营养。
  油可是金贵东西,她信了,因为闻起来的确香香的,而且新娘对小哥哥特别好,好吃好喝的都留给他。
  为此她还掉过眼泪,新娘旧娘都不喜欢女娃娃。
  再后来,小哥哥大病一场,腿瘸了,新娘就不怎么喜欢他了。
  时光让人长大,会看清万物看清人心。
  再怎么狡猾的狐狸,日久相处总有露出尾巴的那一天。
  顾小梧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懂了,也可能是日积月累一点点看懂了。这个表面和善,乡亲邻居常夸的后娘其实有着另一幅模样。
  她还想通了,往小哥哥碗里滴着东西发出来的香味,绝对不是油,很像敌敌畏的香味。
  以及王秋云当时惊慌的表情。
  小哥哥是他故意害的吗?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多年,越来越怀疑,却不敢和任何人说,没有证据没人会信。
  她开始防范王秋云,敢害小哥哥,说不定哪天也会害她,只是万万没想到,居然敢把自己给卖了。
  那天赶集,喝过一口饮料便晕过去,中间昏昏沉沉醒来,好像是在火车上,哐当哐当响。
  再次醒来好像是在驴车或者牛车上,睁眼能看到摇摇晃晃的蓝天,这是到哪里了?
  路好像很难走,她身体都快散架了,偏偏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喉咙干的冒火。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活活疼醒,睁开眼,就见一个陌生丑陋的中年男子在她身上……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隔壁堂屋里,李寡妇见儿子脸色铁青进来,连忙迈着小脚迎上去:“怎么了?”
  “那个贱人,自己把孩子打掉了。”李玉东端起搪瓷缸一顿猛灌,咬牙切齿扔在桌子砸了个坑。
  李寡妇差点没站稳:“又,又弄掉了,你这孩子,我不是说了吗,什么东西都不要留…哎,我的大孙子呀。”
  说完拿起擀面杖就往外跑:“我要打死那个贱人。”
  “再打人就死了。”李玉东不耐烦把人拽住,“让她流,过几天老子再让她怀上,继续流继续怀,我还就不信了。”
  村里穷,大山深处啥也没有,没姑娘愿意嫁进来,所以几乎家家户户买媳妇。
  多年下来,就像养猪养鸡一样养出了经验。
  人刚买来肯定要反抗的,不急,可以理解,先摧毁她最看重的东西。
  身体和尊严。
  能多狠就多狠,不用在乎人怎么样,反正女人就那样。
  这一招下来,甭管是大学生还是什么大姑娘,立刻老实不少。
  再接着就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很少有人愿意死,哪怕活在地狱。
  想要吃的喝的,跪下来求。
  一次次反复,用不了多久就能训的非常听话,再接着有了孩子,就等于有了牵挂,好好过日子吧。
  至于那些实在脾气烈的也没事,孩子生下来,卖给没太多钱只能买二手货的老光棍。
  呵呵,那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顾小梧就属于后者,除了刚来第一年生下个男娃,再之后怀上就想法设法流掉。
  往死里打都没用。
  庄稼人过日子,有娃才有希望,娃越多越好,一个不肯生娃买来的女人等于失去最大价值。
  之所以没卖给老光棍,是有原因的。
  因为,她能赚钱!
  话是那么说,但难受啊,七年了,就生一个娃娃。
  这一胎,李寡妇花钱找人算过,是个大孙子呢。
  “老这样下去行,占着窝不下蛋,咱们得想想办法。”李寡妇气的自己给自己捋胸口,狠狠道,“你对她就是太好了,惯的,要我说,不行把他租给后山的李麻子,少收点钱让他下手轻点,有活的时候再把她叫回来,然后咱再买个新的。”
  知子莫若母,李寡妇虽然配不上这句话,但说到了点子上,李玉东真心动了。
  谁不喜欢年轻漂亮的?
  顾小梧买来时才十八岁,水嫩嫩的,但这么多年折腾下来,快没人样了,让人提不起兴趣。
  现在时代变了,女孩子越来越漂亮,村里李赖头刚买了一个,据说是什么白领,那白的哟,让人挪不开眼睛。
  据说李赖头打算生完孩子出租呢,五十块一次。
  想什么来什么,院子里忽然有人喊:“李婶子在家吗?”
  一听这客客气气的语气,李寡妇就知道,生意上门了。满脸褶子立刻展开,笑的像朵菊花迎出去:“赖头来了啊,来来,快屋里坐。”
  李赖头摆摆手:“不了,玉东在家吗,方便的话去看看我家的货。”
  买来的女人再怎么生子,在村里男人的心里不是婆娘,都用货来统称,想获得认可,最起码生一打孩子,过个十年八年不会跑才行。
  李寡妇面露为难之色:“这样啊,恐怕有点不行,不瞒你讲,孩子刚流了,这会估计爬不起来。”
  李赖头不为所动:“婶子,我也急,人刚买来眼看不行了,钱不能白花呀,我出五十块,行不?”
  一个女人几万块,可不是笔小数目,一般来说没生孩子之前不会往死里折腾,毕竟人死了钱就没了,想卖也得卖活人不是。
  这其中就有些女人太过身娇体贵扛不住,就像魂丢了般昏迷不醒。
  之前遇到这样的事都找神婆子叫魂,有时灵有时不灵,直到顾小梧出现,不知道什么情况,她可以召唤黄大仙,全村的人几乎都见过,那可是真正的黄大仙,会说话呢。
  愚昧之地敬仰鬼神,更爱钱。
  虽然顾小梧能招黄大仙,但李玉东家不怕,充其量也就能叫个魂,要真厉害,干嘛不直接把人救走?
  两人一个拒绝一个着急加价,等到了七十块,李玉东披着衣服闪亮登场,客气几句,去往专门管人的偏房,没多久,半拖半拉把人带了出来。
  两家一个村东一个村西。
  农闲季节,大家都无事可做,三个一群五个一伙蹲在墙角,见李玉东拉着顾小梧出来,知道这是要去赚钱了,纷纷开始讨论。
  “哎,后悔呀,多少买的来着?五千块吧,当时我看人跟个豆芽菜似的,担心她生不出儿子就没买。”
  “玉东真有福气,买了个会下钱的鸡,啧啧,又几十块到手了。”
  “你也不差,三万块买的一次生俩,一儿一女,现在怎么样?还想着跑不?”
  “她敢,我给她说了,再跑一次,把她脱光了绑树上。”
  “哈哈哈,你行啊,慢慢来,等孩子长大就能安心过日子了。”
  “.......”
  顾小梧表情发麻木,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乖乖跟在李玉东身后,任由他们议论。
  她跑过的。
  事实上,跑的不止她一个,想跑,总能找到机会。
  平日一直被锁,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她跑出来才发现,四面都是山,不熟悉的非本地人根本不可能跑出去。
  更为可怕的,这里几乎所有的人达成共识,遇到看起来像逃跑的女人主动帮忙抓,抓住后送回去最少能换二百块。
  这就像一个自动运转的封闭空间,所有买来的女人都是笼中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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