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了刚刚和碧东青分手的地方,刚刚站定,便看到碧东青风风火火地跑了来,手里拿着一张雪白的宣纸,献宝似的拿到风凌烟跟前:“瞧,我干脆让嫂嫂写好了。不过她不肯写自己的名字,只写了这么一句话。”
风凌烟接过来一瞧,上面一行秀丽的行书:豆蔻花开。
笔意纵横,观其字,笔画如行云流水般流畅,收尾处干净利落。没有半分拖泥带水。漂亮而又顿挫有致。
风凌烟睁大了眼睛,真心真意地夸奖:“没想到你嫂嫂不但是位女侠,还是位书法家。”瞧这毛笔字写的,简直可以比的上颜真卿了。
碧东青得意:“当然,我嫂嫂可是一位才女呢。想当年上门求亲的不但有武林俊杰,还有许多文人墨客……”说到这里,似想起什么,忽然顿住。
风凌烟取笑他:“你不是说烈狐帮当年是碧玺山庄的死对头吗?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碧东青一仰头:“这有什么可奇怪,我嫂嫂那可是江湖上有名的才女兼侠女,她的事江湖上流传很广,我也就无意中听到了。”他神态语气颇以嫂嫂为荣。
风凌烟叹了口气,想起了聂琉夕那苍白的面容。一代才女兼侠女为情所困,现在落的这般模样。可见这痴心女子负心汉自古就有的……做女人还是不要轻易动情的好,尤其作为古代的女子动情更是一大忌……
脑海中忽然泛起宫湮陌的影子,不知那个家伙以后会不会也对女人动情?动了情以后是否也会变心……嫁给他的女子是否也会如此伤心……
“唔,我不是你什么人么?小兔子,有些事情很难说的。说不定你就是我未来的妻子。”
“小兔子,现在是她没看到我的,倒是你——看了个十足十!唔,我好像也看过了你的,你的意思是——是不是也想让我为你负责?娶你为妻?”
“小兔子,你的滋味真的很甜很美呢……如果是你逼婚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哦。”
“小兔子,你的吻技明明很青涩嘛,骗人可不是好孩子。嗯,如果是你逼婚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哦。”
宫湮陌曾经的说话似乎又浮现在了耳边,甚至想起了在温泉中那个火辣辣的热吻……
轰!风凌烟的小脸一下子红了个通透。
难道——宫湮陌对自己动情了?自己以后有可能嫁他??这个想法刚一冒出来,便被风凌烟嗖地一声拍回脑海深处!摇了摇头。
“怎么可能?!那个家伙,只喜欢逗人罢了,哪里有可能付出什么真心了?更何况自己现在这个身躯还是个孩子,他如果肖想自己,简直就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
风凌烟吸了一口气,不愿再想,和碧东青在园子里转了一会,风凌烟忽然像想起什么,笑道:“我们再去见见你的嫂嫂好不好?我有件事想要问她。”
碧东青愣了一下,略一踌躇:“再过一个时辰好不好?我嫂嫂这个时间午休了。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风凌烟横了他一眼:“我所问的事情可是女孩子的私事。怎么能问你?”
碧东青脸涨红了,愣了半晌,苦笑:“好吧。既然是这样,那就等一会我嫂嫂醒了你再去问。”
“好吧,也只能是这样啦。”风凌烟捂住小嘴打了一个哈欠:“我也困了,能不能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嗯,最好找个离你嫂嫂近一点的房间,我喜欢她,想和偶像近距离接触。”
好吧,他这个小师父一向比较怪异,反正她也没什么恶意,没必要逆着她的性子。
碧东青给风凌烟找的厢房离聂琉夕的房间不远,就隔着一个小院子。正符合风凌烟的心意。
送走了碧东青,风凌烟锁了内门,独自躺到榻上去歇息。
自袖中取出聂琉夕的那几根头发,叹了口气。看来要了解真相,也只能使用这种法子了。幸好这位聂夫人已经失去了武功,不然被她察觉反噬那可不是玩的。
割破手指,用血浸染,又取出她写的那一副字,将染血的头发放在那副字上,嘴里念念有词,在字上划了几下,微闭了眼睛,眼前一阵红光闪过,那位聂夫人的生平就清清楚楚地映现在眼前。
和碧玺山庄人丁单薄不同,烈狐帮最不缺的就是男丁。聂琉夕的父亲有三房小妾,每个小妾却只会生儿子,聂琉夕上面有八个哥哥,清一色的和尚兵。直到聂琉夕的母亲进门,第一胎终于生下了一个千金。那就是聂琉夕。
聂琉夕是名副其实的千金,整个烈狐帮的宝贝疙瘩,她的父亲更是把她疼到了心坎里,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每次出门,都派大批弟子跟随,前呼后拥的。无论在内还是在外,什么事几乎也轮不到她来操心,她的哥哥们以及烈狐门的弟子就已经为她打点好一切了。
优渥的生活环境养成了她天真烂漫的性子,当然众人的娇惯也让她的性子有些骄纵和倔强。就这样,她无忧无虑地长到了十六岁。十六岁,花一般的年龄,她喜欢游荡江湖,用自己最擅长的毒术来除暴安良,虽然在她的身后总有哥哥们暗中的保护,但到底也博得了一个毒手圣女的称号。
如花的美貌,显赫的家世,让来上门求亲的武林俊杰,才子骚客驱之如鹜,险些踏破烈狐帮的门槛子。
如果——她没有遇见碧东流,那么也许她就会挑个良人嫁了。从此一辈子幸福美满。但她偏偏碰到了碧东流,碰到了这个命定的冤家。
那一年,她刚刚过了十六岁的生日,她想庆祝一下,又不想总是生活在哥哥们的羽翼下,所以她瞅个冷子,偷偷溜出门去,沿途用一种使人昏睡的毒药甩脱了那些暗中保护的人,真真正正的一个人上路。
她想闯江湖便就是闯江湖,身后总是带着一大队跟班算什么?一点也不刺激,一点也不女侠。现在孑然一身,委实是逍遥的很。
也算她好运,这一路她竟然没碰到多少麻烦,轻轻松松地就跑到几百里以外的地方。那是一个颇为繁华的大都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当时是阳春四月,正是出门踏青的好时节,城里郊外游人如织,很繁华,很热闹。
而聂琉夕也终于告别了她的好运,她身上的钱袋被偷了!
她在这波云诡秘的江湖上,就是一个雏儿,她的全部身家都在那一个钱袋里,被偷了以后,她就成了一穷二白,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更要命的是,她是在酒楼吃饭的时候发现钱袋被偷的。酒楼掌柜自然绝对不想让有吃霸王餐的人出现,所以当她应该付账,左摸右摸也摸不出一个铜板时,酒店掌柜的一张脸臭的像刚吃了大便一样。
说什么也要她脱一件华美的外套抵账。
害得她既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又想用毒先将掌柜的那张喋喋不休的嘴给封住。正在她犹豫着是先用哪种毒药才会比较不致命时,旁边伸过一只白皙如玉的手,手心里托着一锭大银:“这位姑娘的账我付了。”
顺着如玉的手掌看上去,是一个浅青色的袖管,袖管的主人是一个年轻人。身上穿着浅青色的滑缎长袍,以青玉发冠半束的黑发,入鬓的剑眉细长的眼挺拔的鼻梁和单薄的唇瓣,单只半张脸就可以看出他的俊美和卓然风采——
有人付账,掌柜的自然不会再为难她。一向高傲的她也难得地低了姿态,向他道谢。他却只是淡淡一笑,又递给她一锭银子:“姑娘,江湖险恶,你还是及早回家去吧。”微微一笑,飘然而去。洒脱的像是不带走一片云彩。那个人自然就是碧东流。那时的他少年风流,洒脱不羁。
那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像玉石一样好听,让她莫名记住了他。
受了这样一个小小的挫折,聂琉夕自然不想就此打道回府,灰溜溜地回去。
可没有银子这个问题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没有银子闯荡江湖那就是一句空话,是很悲催的事情,除非她想去混丐帮。
偏偏这个年代的乞丐们很没有团结友爱的精神,更不知道人多力量大的道理,都是各自要饭,尚没有成立那个赫赫有名的丐帮。
而聂琉夕没有江湖经验,更不知道在这个江湖中怎么挣钱。纠结了几天,碧水寒给的银子也花的只剩下几个铜板,聂琉夕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一个江湖人山穷水尽时都会想到的办法。
江湖上对这个办法有一个很动听的名词——劫富济贫。
其实就是去大户家里偷盗银子。
她相中的是这城里最大的富户,他家的房子最大,最雄伟。自然而然的,他家也应该是最有钱的。
聂琉夕毕竟是个雏儿,没有江湖经验,不知道就算是劫富济贫也需要先踩点的。所以她晚上换了一套夜行人,莽莽撞撞地就闯了去。
她的轻功算是很不错的,但那家大户却实在不是一般的大户。那是一位将军的府邸。钱虽然最多,但家养的护院也不少。而且个个都是高手。他家养的还有几条凶猛无比的藏獒。
聂琉夕尚没有找到这位将军的银库,便被小牛犊子一样的藏獒发现,叫声惊天动地,惊动了大批的家丁护院,险些将她团团包围。
幸好她尚算机灵,一见不妙,立即使出了迷雾弹,这迷雾弹算是她自研的,虽然无毒,却像小辣椒一样呛人,效果如同现代的催泪弹。趁那些人呛的找不到北的同时,她终于脱身跑了出来。